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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李俊鹤馆藏 2022-09-07 发布于广东

  珠海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某律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文书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文书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呢许多人可能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文书司法鉴定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二、文书司法鉴定申请书。

  文书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男/女,中国xxx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现住xx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市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xxx;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市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文书司法鉴定如何申请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文书司法鉴定的相关流程和申请书范本,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以上是整理的司法鉴定的流程,一般的鉴定活动差不多都是这样一个流程,希望上述内容能够 帮到你,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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