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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离子》-119 第七卷 多疑难与共事

 sy0406 2022-09-09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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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离子》-119 第七卷  多疑难与共事


多疑难与共事

【原文】

郁离子曰:“多疑之人不可与共事,侥幸之人不可与定国。多疑之人其心离,其败也以扰;侥幸之人其心汰,其败也以忽。夫惟其多疑也,而后逢迎之夫集焉;惟其侥幸也,而后亡忌惮之夫集焉。逢迎之夫,道萁猜而揜其明;亡忌惮之夫,盈其欺而厉其暴。然后益疑其所不当疑,而决其所不当决。败而后悔,奚及哉?”

【注解】

①     汰(tai):汰侈,骄纵。

②     忽:忽略,疏忽。

③     亡(wu)忌惮:亡通“无”。忌惮,顾忌和畏惧。

④     揜(yan):掩盖,遮蔽。

⑤     厉(li):通“励”。劝勉,鼓励。

【译文】

郁离子说:“多疑的人,不可同他一起共事,凭侥幸办事的人,不可同他一起安定国家。多疑的人,他的心就离散,他的失败是因为干扰多;赁侥幸办事的人,他的心骄纵,他的失败是因为疏忽大意。由于他多疑,而阿谀迎逢之徒就会聚集在他的跟前。由于他凭侥幸办事而肆无忌惮的人就会聚集在他的跟前。阿谀逢迎之徒,引导他猜疑并掩盖了他的明知;肆无忌惮的人,助长他的欺诈并鼓励他的暴行。这样到后来,他就更加怀疑那些不应当怀疑的事物。并决定那些不应当的事。失败了再后悔,怎么来得及呢?”

【评语】

多疑之人,不可共事。整天疑神疑鬼,心神不定。自然分散精力,心力疲惫,故难以成大事,侥幸之人,也不可共事,心骄气傲,有勇无谋,无异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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