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秭归县人民政府_政务动态】 记者9月8日从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征,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据悉,可“掌上”缴,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或者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参保地代征银行手机APP即可以为自己缴费还可以帮人代缴。还可“就近”缴,通过参保地代征银行网点窗口、自助设备、代征服务点智能设备缴费,通过参保地所在村(社区)、“税费E站”便民服务点缴费,通过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设备或窗口缴费。 税务部门提醒,缴费初期,享受政府资助的参保人员需待相关部门认定身份后再进行缴费,避免多缴导致退费;学校组织在校学生集中参保缴费的需要在省医保信息平台做集中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有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求的缴费人,需要到医保部门登记确定额度后才能缴费。(记者陈曦)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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