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执法机构通过颁布法规负责法案的实施,在联邦公报中发布的法规,汇编至《美国联邦法规》(CFR),拥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应。CFR的编撰工作始于1936年,后每年编撰更新一次,联邦政府公报室负责对每天编辑的联邦公报进行拆解、重新组合。CFR的覆盖内容广泛,共有50卷,目前,美国关于食品的法规分别收录在CFR的第7卷“农业”、第21卷“食品与药品”、第50卷“野生动物和渔业”等卷。 美国21CFR-123部分隶属于联邦法规(CFR)第21卷,法规号为21CFR-123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对水产品的定义:淡水或海水中供人类食用的,除鸟类、哺乳类以外的有鳍类、甲壳类和其他类型的水产生物、包括,但不限于鳄鱼、蛙类、龟类、海蛰、海参、海胆及此类动物的卵、以及所有软体动物。 水产加工品:以水产为主要组分的人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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