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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江西一女子被55岁亲爹霸占15年,每月只能陪丈夫四个晚上|恶魔|毒手|结婚|肖立强

 新用户36889919 2022-09-10 发布于河北

一句“家丑不可外扬”将很多罪行封印在一扇门里面,也让很多“恶魔”就此有了藏身之地,那些不堪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被美化,才有了一个个温柔顾家的好丈夫和温婉的好妻子,只有当某一天,有人勇敢站出来,藏在一个个家庭背后的丑恶才能被人们看见。如果不是有人举报,人们不会相信在江西遂川县有一位女子一直被自己的父亲凌辱,截至2005年,她已经被55岁的生父强占了15年,就连婚后仍然没被放过,有时候她一个月甚至只能回家陪自己的丈夫4个晚上。

这位不配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就是肖立强,1950年出生在遂川县枚江乡,没有念过几句书,18岁那年在父母和媒人的介绍下与陈莲花结为夫妻,从一位少不经事的少年变成一个“恶魔”一般的存在,他只花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婚后他将妻子当成自己附庸品,第一年还与她好好说话,时间越长脾气就愈发暴躁,但是陈莲花一直认为这就是女人的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自己命不好没有遇到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也没有办法,所以还是任劳任怨地与他在一起,并生下了五个孩子。肖红花是最大的女儿,她的性格与母亲一样,温柔却懦弱,所以从小就很害怕自己的父亲,只要他一瞪眼就赶紧认错,不管父亲提出什么要求她都会去做,照顾弟弟妹妹也成了她不敢推卸的责任。陈莲花每天在太阳底下劳作,眼看着一天比一天衰老,肖立强却仍然精神头十足,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与妻子同房,为了发泄自己的兽欲,他居然将目光对准了自己的女儿肖红花。

通常来讲,父亲对女儿的爱不仅仅是血缘上的亲近,更因为孩子是自己所爱之人带来的礼物,所以对孩子也会格外喜欢,而肖立强对妻子并没有爱意,认为生孩子也不过是传宗接代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对女儿也没有血缘上的亲近感。1990年,肖立强将女儿喊到了房间,肖红花不知道父亲要做什么,但是她知道有危险就在前方等着自己,最后果然遭到了父亲的强行QF。她不敢对母亲讲,更不敢将这件事情告诉别人,后来母亲知道了,也只是抱着她哭了一场。自此之后肖立强愈发有恃无恐,又对自己的二女儿下起手来,二女儿的性格极其泼辣,从小就不喜欢父亲,所以看到他看尽自己就开始跑,到了紧要关头她誓死反抗,终于从肖立强手中逃脱,从那之后更是发誓再也不愿意见到这个恶心的父亲,从此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家。这件事情本来闹得很大,但是陈莲花以“家丑不可外扬”为由将邻居的好心回绝了,肖红花从此之后日日忍受着父亲的侵害。

1993年,有人上门说媒,肖红花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摆脱父亲了,但是结婚之后肖立强还是要将她强行霸占,时常将她喊回家不准她去丈夫家里,她对他的畏惧是从小养成的,所以依旧不敢反抗,她始终记得结婚之前自己为父亲生下过一个死婴,也知道反抗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就这样被他霸占了15年。事情终于还是被肖红花的丈夫发现了,他的性格同样软弱,所以不敢与肖立强正面对抗,就算上门讨要说法也会被肖立强拿着菜刀赶出来,每一次都只能不了了之。妻子居然被自己的老丈人欺侮,这种事情肖红花的丈夫不知道找谁诉苦,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借酒浇愁,一个晚上,他终于借着酒劲将这些年心里的憋屈都跟自己的工友说了出来,工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他要是还不报警的话,以后他的女儿也可能惨遭毒手,这一回他终于忍不住了。

在工友的帮助下肖红花与丈夫报了警,这种恶劣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肖立强的态度十分嚣张,想要提取证据简直轻而易举,警方以QJ罪将其逮捕,虽有交由检方。肖立强罔顾伦理道德,强行霸占自己的女儿,犯罪行为长达15年,已经构成QJ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该罪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指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等情形,肖立强对自己的大女儿实行15年的长期QF,行为极为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很大,所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恶魔”终于被关进了监狱,肖红花的人生终于可以抛下这团阴影继续前进,如果陈莲花当年能够勇敢保护自己的女儿,如果肖红花当年能够勇敢将自己经历的一切进行控诉,这对母女也许不用承受这么多年的苦痛。在这起案件中,还有几个人其实也很重要,但是他们却一直袖手旁观。肖红花一共有三个弟弟,他们长大之后不可能不知道姐姐的遭遇,明明可以对抗父亲的不法行为,他们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姐姐受苦,其内心的冷漠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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