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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盲板抽堵、吊装等六项特殊作业常见问题释疑

 五毒缺嫖赌 2022-09-11 发布于云南

Q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6.3条 b) 要求: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左、中、右)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对于“较大”这个概念是怎么理解的?

A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没有给出“较大设备”的界定标准,企业应在本单位的有关管理文件中予以明确。设备内如果有填料等,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取样点;如果是全部直接连通的设备,结合设备内部空气流动情况,介质情况(比空气重,还是比空气轻),综合考虑是否视为较大设备。如果要考虑尺寸的话,可考虑设备的长度或高度超过5米等界定为较大设备等。

Q

企业有一个2000立左右的废水罐,人员需要进入进行清污左右。由于罐子体积较大,上中下左中右无法用现有的气泵+检测仪+采样管完成。想请问是否可以在作业前,安排气体检测人员佩戴长管呼吸器进入罐中进行气体检测呢? 

A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6.3条c)明确了“检测人员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检测时,应佩戴本文件6.6中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必要时,检测人员在做好个体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进入设备内进行气体检测,此时不需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Q

企业在厂区内正建设一处环保项目,正处于施工阶段,目前已建成两个20多米高的塔,塔体与周围介质/装置/设备均无相连的工艺管线(整个施工现场也是与周围环境相隔开),也并不存在可燃、有毒有害的介质,塔内的介质为空气,内件施工安装需要进入塔内作业,工人进入塔内一层作业面施工,这样不存在其他可燃有毒气体的情况下还需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吗?如果需要办票,那气体分析需要分析上、中、下部吗?

A

建设项目距离现有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气体的生产装置较远(距离大于30米),则项目建设时期的作业活动不适用于GB 30871。建议: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塔等设备内部结构较复杂,则宜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空间内气体分析。

Q

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已配备作业应急设施,其中消防器材后面的括号内必须填写数量嘛?受限空间内气体环境监测合格且进行非动火作业,是否需要在受限空间外准备消防器材?

A

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已配备作业应急设施”中列出了消防器材等几种常见的应急设施,但实际作业时不一定所有的设备要全部准备,应在实际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准备适用的应急设施。几种应急设施后面的括号有两个用途:一是如果不涉及即不需要准备,则可在括号填写“不涉及”或打“X”等,二是如果涉及应填写设备的数量。

Q

请问受限空间作业含有氯乙烯气体,是按有毒气体检测浓度还是按可燃气体检测或者两个都检测?

A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 T 50493-2019)附录AB中均列出了氯乙烯。标准第3.0.1条要求:“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参照以上内容,受限空间作业气体检测时,应将氯乙烯按有毒气体进行检测。

Q

地下新修建的水池(带盖有人孔),公司土建部门负责,找外施工单位做内部防腐处理,受限空间作业票土建部门发起的申请,各项措施确认为土建部门派出的监护人确认的。但在,公休日期间,土建部门派出的监护人不在公司,可否让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充当监护人?

A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没有明确要求监护人必须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担任。考虑到承包商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责任心等方面,为了更好的管控作业风险,建议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担任监护人。

Q

受限空间票审批过程中,如果第二个审批人与第一个审批人的时间间隔超过30分钟,请问第二个审批人审批时是否需要再次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气体检测?

A

受限空间气体取样时间与安全作业票中各级审核、批准时间之间间隔超过30分钟的,均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

Q

新规范说“接入受限空间的电线、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应避免与人员出入使用同一出入口”,那如果该受限空间仅有一个人孔或出入口,无其他开孔部位,怎么处理?“应避免”是强制要求吗?

A

受限空间只有一个出入口,作业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只能共同使用这一个出入口,对电线、通气管应在进口处进行保护或加强绝缘。

Q

对于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有没有升级管理的要求?

A

标准未明确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是否需要升级的规定。

Q

盲板位置图是企业需提前制作全厂所有需要盲板抽堵的位置图,还是作业前绘制的作业项目涉及区域的盲板位置图?对盲板统一编号,是全厂的盲板编号,还是作业项目涉及的盲板需要统一编号呢?

A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7.1、7.4条款中所涉及的盲板图、盲板编号,是指本次作业所涉及的盲板。有时一台设备的检修作业要抽或堵若干块盲板,要对本次作业所涉及的这些盲板统一编号,并绘制盲板图,以防出现差错。如果企业已经对全厂的所有盲板进行了统一编号,则在作业时可使用该统一编号。

Q

两会是指什么会议?

A

两会是对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

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

Q

新版的30871规定的盲板抽堵作业,一张作业票证只允许作业一个盲板吗?同一个装置不同位置的盲板是否可以画在一个盲板图上,做好不同的编号?

A

按《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7.11条的要求: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即一张盲板作业票,只能应对一块盲板的抽或堵作业。同一设备的不同位置的多块盲板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抽或堵作业,应分别办理刻板作业票,但可以使用同一张盲板图,图中对所有盲板做出清晰的编号。

Q

蒸馏塔各层平台作业(拆除保温及人孔),且平台护栏在1.2米以上,是否需要开具高处安全作业票,如果不需要,是否开具检维修作业票就可以?如果低于1.2米,但满足GB4053.3要求的,是否需要开具高处安全作业票?如果不需要,是否开具检维修作业票就可以?如果护栏高度不能满足GB4053.3要求,是不是就必须开具高处安全作业票?

A

设备设施的平台护栏符合标准的,在平台上的有关作业可不按高处作业管理,不需办理高处作业票。是否需要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票,可执行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如果作业人员在平台又使用梯子等其他工具或其他方式距离平台有一定坠落高度的高处作业,有从平台坠落风险的,应办理高处作业票。

Q

吊机安装吊笼,人在吊笼里进行高处作业,符合规范要求吗?

A

目前没有规范明确要求不能采用该方式作业。但基于风险管控考虑,不建议采取这种作业方式。

Q

新版30871第4.10要求“监护人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安全作业票,中止作业”,像高处作业证有效期7天,

1.在开票时是否可以设多个监护人?后期作业时交替监护;

2.如果第2天作业前监护人请假,该作业第2 天应该怎么执行?重新开票吗?

A

1.在办理安全作业票时,应填写当时的监护人;如果有其他监护人替换监护,则由接替的监护人在作业票上再签字;

2.第2天作业时如果原监护人不能监护则应更换其他监护人监护,不需要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Q

请问企业内员工进行日常性工作,例如进行上罐测量等作业时是否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是否需要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另外对于有1.2米以上护栏有安全带的高处作业是否需要办理特殊作业票? 

A

凡是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点距离坠落基准面大于等于2米的作业,均属于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证。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不是经常或专门从事高处作业,不必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设有符合标准的护栏的场所作业,正常情况下无坠落风险的,可不按高处作业管理。

Q

1.GB 30871-2022表B.1说明栏中Ⅱ级、Ⅲ级高处作业如何判定?如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4米高处作业,是判定为Ⅱ级还是Ⅲ级?是否还是按8.1.3条规定判定为Ⅱ级?

2.表B.1说明栏中Ⅳ级高处作业的判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如何区分此条和8.1.2条中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如何判定高温和低温?

A

1.有GB 30871-2022表B.1说明栏中Ⅱ级、Ⅲ级高处作业情景的,企业可自行确定按Ⅱ级或Ⅲ级作业进行管理。

2.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 ℃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8.1.2条中的“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可以理解为某一天的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而“低温”指是作业时作业点的实时气温。

Q

脚手架搭设完成,设置检修平台、护栏等,并经验收合格后,检修人员在脚手架平台进行检修作业,需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如需办理作业票,是否需要取得高处作业证?

A

在合格的脚手架上作业依然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办理高处作业票与是否需要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没有直接的关系。高处作业人员是否需要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要看作业人员是否是“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经常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检修人员(含承包商),应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一般的工艺操作人员偶尔在高处进行开关阀门等操作,不需要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Q

站在移动登高平台梯最上面的平台上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和系挂安全带吗?(备注:移动登高平台梯下面有4个脚轮,最下面尺70cm*180cm,最上面平台距离地面是2m,站人平台尺寸为70cm*60cm,且有80cm高的护栏) 

A

护栏高度80cm,低于120cm,人员在平台上作业时依然有高处坠落的风险,此种情景应按高处作业管理。

Q

对于高处作业7天有效期是不是也是按最后审批人的时间为起点,还是以开始作业为起点?

A

依据GB30871-2022,各特殊作业票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为作业票中的“作业实施时间”的开始时间。

Q

1.企业新建项目特殊作业如何管理,尤其是高处作业,新建项目脚手架搭设在每层设立护栏及护网是否还需要办理登高票;土建项目的砌墙、抹灰等是否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2.GB 30871-2022要求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及安全交底,是否可以直接在作业票上进行相关内容体现,一票实现?

A

1.在确保建设项目与现有生产工艺系统完全隔离的情况下,有关作业可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2.GB 30871-2022未对作业前安全交底的形式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可以将安全交底内容在作业票中列出并进行交底、签字确认。

Q

曲臂登高车依照30871应该开具什么作业票?高处还是吊装?

A

使用曲臂登高车作业属于高处作业。

Q

企业内部人员临时高处作业(临时检修需要等),需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证书吗?

A

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登高架设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若在架设好的脚手架等平台上临时作业而非专门或经常从事高处作业,可按GB3087-2022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而作业人员可不需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Q

工厂内的槽车装料需要人员爬上槽车顶进行接管,该作业是否属于GB30871定义的高处作业呢?工厂有相应的程序包括程序内的安全措施进行管控。

A

如果槽车车项高度超过2m,人员在槽车顶进行接管作业有高处坠落的风险,该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对于经常性的重复操作,可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高处作业票,以简化工作程序。

Q

从爬梯(直梯)进入一个容器的内部平台上查看容器的内部构造或落实检维修前的安全措施(容器内平台大约2m),不进行作业,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吗?

A

“容器内平台大约2m”是指平台高度约2m吗?如果容器内平台距离容器内坠落基准面大于等于2m,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因为人员上到容器平台过程及在平台上检查过程中均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

Q

蒸馏塔人孔打开与关闭作业时(人孔均在平台处,且平台都有护栏),是否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A

如果作业处周边有符合标准的护栏,正常作业时没有坠落的风险,则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Q

高处作业票中断1h,即需要重新审核,那每天中午餐1h,是不是下午都要重新审核?动火作业中午午餐1h,下午重新作业该怎么管理,仍需要重新审核吗?

A

高处作业中断后(一般中断1个小时以上)再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后再开始作业。GB 30871-2022 第5.3.1d)明确要求: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作业前应重新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Q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上的作业人可以是承包商的电工吗?

A

《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未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指派还是可以由作业单位(承包商)指派做出明确要求。但临时用电的作业人需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检修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接电拆电作业,承包商不应直接操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有关设备,所以临时用电的作业人应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有关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将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单位的,则第三方单位的电工可作为临时用电的作业人。

Q

1.GB 30871表A.6推荐性样表中监护人是指配送电作业时的监护人,还是用电过程中的监护人?

2.作业负责人是指配送电作业负责人还是用电作业负责人?

3.作业负责人需持电工证是哪个标准规定的?

A

1.临时用电的监护人包括接电送电作业时的监护人和用电过程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是同一个监护人。

2.作业负责人是指配送电作业负责人。

3.此处的“作业负责人”不等同于配送电单位的负责人,是现场配送电作业人员中的临时负责人,一般应是专业电工,所以应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作业负责人是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参与现场作业的,可以不是专业电工,不必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Q

请问“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配送电单位意见栏签字人是否必须持有电工证?确认人是由谁确认?可以是作业人吗?

A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配送电单位意见栏签字人如果不参与现场作业的,可以不是专业电工,不是必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确认人”可以是“作业人”,即配送电的电工。

Q

临时用电票中的用电设备及功率一栏,如果接入临时配电箱,用电设备及功率一栏可不可以写临时配电箱,如果可以,那功率该如何填写,如果不可以,需要接几个用电设备办理几张用电票么?

A

1.临时用电作业材料中“用电设备”不可填写配电箱,应填写具体的电气设备名称。“功率”应按作业时可能会使用到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总功率填写。

2.是否需要办理多张临时用电作业票,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同一项作业需要使用多个不同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角磨机等),则只需办理同一张安全作业票。如果在同一个配电箱接多个电气设备,用于两项及以上的作业活动,则应分别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Q

企业性质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整个厂区又涉及电厂,那电厂特殊作业是否执行GB30871呢?还是电力安规内的两票三制?虽然涉及两个行业但在一个厂区内,但属于危化品企业、行业又归属电力行业。 

A

危险化学品企业新、改、扩、技改类项目如果与厂区内原有其他生产区域距离超过30米且做好隔离,相关作业可执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的有关规定。

Q

1.GB30871-2022解读里面说到安全措施确认人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人员(监护人、班组长及以上相关人员)担任,必要时可增加作业单位确认人。但贵协会出版的应用问答附录5吊装安全作业票里面,确认人全是吊装指挥人,一般吊装指挥都为承包商提供。是否存在自相矛盾?

2.高处作业票,应用问答里面,说作业中断1小时以上,需要重新签字确认,但附录4里面,高处安全作业票又不提供重新确认签字的地方,编制高处安全作业票模板的时候是否欠考虑?

3.受限空间,应用问答里面说要配备相应的通信工具,但很多受限空间作业,实际上靠喊话就可以实现,比如回流罐清淤作业,监护人与作业人的距离都不超过2米,还有必要配备吗?

A

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企业参考,不是必须执行的。GB 30871-2022应用问答内容也是供企业参考。如果吊装作业指挥人员是承包商人员,则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人员应对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2.GB 30871-2022附录中高处作业票只是考虑正常情况的内容,不可能把作业中断等异常情况全部体现出来,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修改作业票。

3.受限空间内作业时,是否需要配备通讯工具,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目的是管控作业时可能存在的风险,而不必机械地执行标准。

Q

GB30871-2022版吊装安全作业票(样票)中增加了司索人,同一作业既要指挥又要司索?一个吊装作业中司索人可不可以由指挥人兼任?是不是三个级别的吊装作业均需要设置司索人?

A

GB 30871-2022未对司索人作出具体的要求。依据有关文件,司索人不再需要取得有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质,各级吊装作业均应安排司索人,司索人可由吊装指挥人兼任。

Q

1.固定动火区的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应该如何办理特殊作业票?需要按照GB30871-2022中的要求来办理么?

2.吊装作业未明确作业票的办理期限,最长可以办理多长时间?

3.GB30871-2022附录B2中的吊装作业,10吨以下可以不办理作业票,但应进行风险分析,这个是否区分移动式汽吊和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10吨以下是否都可以不办理作业票?

A

1.在符合要求的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可以不用办理动火作业票;因在固定动火区经常性的使用电焊机、角磨机等电气设备,在对固定动火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固定动火区的用电可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但其他特殊作业均应执行GB30871-2022的要求。

2.吊装作业票的有效期与具体的吊装作业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相同,即某项吊装作业结束了,该安全作业票就到了有效期,不能确定最长是多少小时或多少天。3.GB 30871-2022中吊装作业未区分吊装方式和吊装机具。吊物质量小于10吨可以不办理吊装作业票。

Q

GB30871-2022中明确盲板抽堵不能用阀门和水封替代,但食品行业中通常设计采用“两关一排”(两端各设置一个阀控制,中间再设置一个排料阀)的方式,作为清理维护对应作业罐槽时的安全隔离控制措施,请问“两关一排”是否符合GB30871-2022的要求?

A

这种设置两道阀门中间再设置一个检查阀的方式是可以作为隔离措施的。

Q

GB30871-2022中4通用要求4.4c)涉及断路、动土作业时,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如何理解? 

A

主要是指涉及动土的断路作业,应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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