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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自有光明月

 于哲律师 2022-09-11 发布于菲律宾

吾心自有光明月

今天看到王阳明的一句诗“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这句诗体现着圣人王阳明心学的核心。

我对王阳明心学理解不深,但王阳明说的“此心光明”这几个字总令我触动

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作为律师,体会更深些。但与王阳明的千难万险相比,根本无足挂齿。面对更大困境,王阳明仍能守住“此心光明”,确实令人赞叹。

我也不敢说何为“此心光明”,但有一些自己的理解:生存在当前这个社会,“不作恶”就是第一准则,也是最低标准;在“不作恶”的标准之上,我们还要“守规则”,也就是遵守这个社会的基本规则和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如果能做到这两点,或许就会发现融入社会其实也不是根本目的,是不是我们还可以做到“利于社会”,这个社会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更好地运行。这三者是有先后顺序的,但又不是完全独立的。若能做到这三个层次,是不是就算是达到了“此心光明”的境界?

于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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