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制宪国大

 梦想童年594 2022-09-11 发布于江西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制订所谓“中华民国宪法”,也称“制宪国大”。1946年1月政协决议案提出,国民大会必须在内战停止、政府改组、训政结束、宪草修正完成之后,才能召开。但国民党挑起全国内战后,公开违背政协决议,擅自决定召开国民大会。11月15日,国民党单方面包办的“制宪国大”正式开幕。在1381名国大代表中,国民党占了85%的席位,青年党和民社党党员也在代表中占有较大比重。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持坚决反对态度。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了所谓“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这部宪法。这次国民大会及通过的宪法,遭到了国内各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的反对。人们也称之为伪 “国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