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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为什么不能嫖娼?

 国馆官方 2022-09-15 发布于广东

作者:一只小工蚁

从来没想过,我居然要写稿子,讨论如此荒唐而扯淡的问题。

但近两天身边发生的事情,又让我有对这件事表达的欲望。

其实有些悲哀。

因为在今天,我们居然要问、要讨论,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去嫖娼。

正确答案,小学生会给到:

因为嫖娼是犯法的,做了犯法的事情会被警察叔叔抓走。

很显然,我们很多人不如小学生。

李易峰被北京警方、央视确认多次嫖娼被拘留以后,有人发出了灵魂的拷问:

李易峰需要嫖娼吗?

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对问这样问题的人,我只想说:

滚远点!

自己追星把脑子追丢了,不要拉上大家。

到底是追星,还是作践自己?

我自己也有喜欢的明星,所以对追星这事本身不仅不反对,而且挺支持。

世界那么大,能遇到一两件让自己喜欢的事情,一两个向往的人,挺好的。

但如果追星追到是非不分,黑白颠倒,那就是对自己的作践了。

更有甚者,有些人一腔激愤,上蹿下跳,以为是在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

其实是在他已经倒下的躯体上,再踏上了一万只脚。

此次李易峰出事之前,很多苗头已可见一斑。

先是缺席了本该出席的活动,再是一些地方抹掉了他的相关信息,坊间传言基本已经肯定李易峰出事了。

后来公之于众的事实证明,此时的李易峰已经因为嫖娼的违法活动被警方拘留,并且供认不讳。

奇怪的是,对警察供认不讳,对公众却是死鸭子嘴硬。

李易峰团队和他本人先后发表了义正言辞、掷地有声的公告,标榜自己是一个有担当,为自己言行举止负责的光明磊落的人物(具体声明内容和事实之间的落差,实在是超出了常人所能的理解范围,就不放出来了,有兴趣的人自己想办法找来去看吧)

甚至威胁网友,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大概是以为公众看起来不那么聪明,好糊弄吧。

某些粉丝,确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李易峰本来还是“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大使,最高检官方撤掉了他的信息。

一大批人居然涌向央视和最高检的官方微博下面,要求给李易峰道歉。

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北京警方和央视同时赠予李易峰此前从来没有过的流量巅峰。

其实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公开,但具体哪些情形需要公开,以及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对李易峰嫖娼一事,我们可以理解为公不公开,怎么公开,公安机关是可以酌情裁量的。

得益于众多粉丝的力量,提醒警方认识到了事态社会影响重大,也选择了恰当的公开形式和公开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他本人妄想欺骗公众,加上一干粉丝推波助澜,也许这事儿的处理结果会低调很多。

实锤就锤得没那么响,脸就被打得没那么疼。

很可惜他有些粉丝理解不到这一层。

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看起来确实不那么聪明。

即使在铁的事实面前,依然有人在无理取闹,撒泼打滚,一副鬼魅上身中邪了的样子。

病症稍轻一点的选择逃避现实,自我催眠,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偶像不会做出如此龌龊的勾当,并表达了自己无条件的忠诚。

还有人非常伤心,说如丧考妣都不为过。

更有人站出来请人帮忙,要把自己送进看守所去陪李易峰。不知道这些人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儿女如此丑态,有没有后悔当时一时冲动。

病得重一点还谩骂网友,向警方索要证据。

一些无药可救的人,楞说李易峰没做错事,只是用自己的钱解决了生理需求,比一些和粉丝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艺人要强得多。

如此是非不分的智商和三观,恐怕也就只能给李易峰做粉丝了。

任何人不得违法,李易峰更是没有资格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

底线丧失,万物为刍狗。

所以,生而为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像李易峰这样的公众人物,更应该有所自觉,可以说他根本没有违法的资格。

有人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么可以说谁有资格,谁没资格。

道理也很简单,一个普通的人违法,自己去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最多祸及家人。

李易峰这样的公众人物违法,却会带来更广泛的负面影响,遗祸人间,连累无辜。

看看那些不辨是非,以“nc粉”为骄傲的粉丝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这也是李易峰的可恶之处。

明明知道自己是流量公众人物,仅微博上就有6000多万的粉丝,不仅不洁身自好,还试图利用粉丝舆论,混淆黑白。

明明自己已身陷囹圄,却还红口白牙,理直气壮说自己光明磊落。

为何有如此过硬的心理素质?

咱不妨做一个“小人之心”的猜测,恐怕就是想利用自己庞大的粉丝群体,引导舆论导向,最终影响事情的处理结果。

当然,事实证明他错了。

他自然会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为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但作为公众,特别作为他的粉丝,应该警惕。

回到开头有些人的疑问:李易峰为什么还需要嫖娼?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

这两个问题,稍微翻译一下,其实是一个问题:

凭他李易峰,什么样的女人睡不到,为什么还要花钱去嫖娼?

我们不用去讨论什么技术问题、利益计算问题,只想问一句:

做如此禽兽言论的人,居心何在?

难道说,男女之间除了荷尔蒙这档子事儿,就没别的了?

置天下女性于何地?

要知道,每一个女性,可都是别人的妻子、姐妹、女儿和母亲。

她们不是谁发泄欲望的工具,李易峰也不行。

所有女性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有些女粉说,自己甘愿献身,为自己的偶像排遣寂寞。

当然可以说这完全是一厢情愿的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干涉。

也许吧。

但总让人想起鲁迅说的“坐稳了奴隶”和“争做奴隶而不得”。

何况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归结于“个人自由”。

李易峰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挣着流量的钱,自然也就要让渡一部分私人空间出来。

不然既要挣得盆满钵满,还要不受任何约束地去逍遥快活。

好事让一人占尽,不大合适。

何况,法律问题从来不是什么个人问题。

普通人嫖娼要承担法律责任,公众人物李易峰更不用说。

他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如果有人非要坚持“李易峰不用嫖娼的论调”,那我就只好退而求几次,赞同某些粉丝的说法。

其实李易峰去嫖娼,也没有那么坏。

幸好他是去嫖。

毕竟只是一场交易,他自己去承担法律后果就好了。

如果真的去找个女朋友,甚至成个家,以他这个人品,不知道要伤害多少无辜。

甚至酿成家庭悲剧。

那就是为祸人间,罪孽深重了。

费劲追个星,怎么也要让自己慢慢变好

凡做一件事,总要往让自己慢慢越变越好去努力。

追星也是。

现实中,我们去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已经非常不易。

小孩子学业繁重,大人更要经受生活现实的各种毒打。

忙里偷闲去追个星,总不能是为了给自己人生的路上放个绊脚石吧。

当然,我们可以说,就因为生活很累,喜欢一个偶像,何苦还那么沉重。

我就是肤浅,喜欢看看帅哥、美女,养眼,心情舒畅。

也行。

但怎么也不好把脑子也一起给丢了吧。

都说恋爱会让人变傻,

但追星不是恋爱,更不是一厢情愿地灵魂献祭。

其实高高在上,远在天边的明星们,或许他们根本不会注意到我们,或者会注意到了假装不曾见。

李易峰如果真的像平时说得那么宠粉,也不会明目张胆期满粉丝,让大家一起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就个人经验而言,在追星的过程中,我们至少要保持两个角度的头脑清醒,才不至于丧失人格的独立。

首先,偶像对我们而言,其实是很缥缈虚幻的一个存在。

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唯心的存在。

我信故偶像在。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需要特别小心,万万不可沉迷。

真实的情况往往是他们有他们的阳关道,我们过我们的独木桥。

我们可以羡慕他们的一切,但不能一切为了他们。

我们甘心情愿付出一切,偶像们并不知道。知道了,最多说句感谢,顺带提醒大家理智追星。

场面应酬的话,当不得真,当真就输了。

在我们来说,付出的是真情。

在他们来说,很可能只是一门生意。

偶像很遥远,可以是向往的星辰大海。

生活很现实,是每天面对的油盐酱醋。

星辰大海,在吃饱穿暖的基础上,心有余再量力而行。

其次,所有的明星,只要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

和我们所有人一样。

人设可以经营,可以包装,但人性不能。

甚至有时候,人家压根也没有包装什么人设,反而是我们自己一厢情愿将偶像在心中塑造成了我们希望的样子。

从本质上说,我们和偶像之间没有区别。

仅有的区别,人生境遇不同而已。

所以,我们既不需要在追星中,迷失了自我。

也不需要,在偶像出现所谓的“人设崩塌”时,一时难以接受。

哪有什么人设崩塌,是本来如此。

和我们身边形形色色的每个人都一样。

有人善良,有人自私;

有人正直,有人无耻;

有人底线高,有人底线低;

……

无论如何,身在名利场中,酒色财气、功名利禄,大概是人人都喜欢。

只不过有人取之有道,有人不择手段。

有人懂得收敛,有人张狂愚蠢。

把握这两点,我们很多时候就可以做到,把目光放在偶像们的作品上,而不是人本身。

李易峰嫖娼就嫖娼,进局子就进局子。

他演的作品,如果以后还能看到,如果喜欢,照常喜欢就是。

我一直觉得,这两者是有区分的。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一码是一码。

总之而已,该追星追,但该过的生活也要过。

追星不是我们的生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不用寄希望明星、偶像能给我们什么。

别人往往是指望不上的,何况是远在天际的大明星。

但追星这个行为是我们自己的,在追星的过程中,总要收获些什么。

得叫自己,以及自己的生活一天一天,慢慢变好。

最次不能叫生活被搞得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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