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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病人的戒指都敢偷,必须严惩!”

 天童老僧 2022-09-18 发布于上海
“急救病人的戒指都敢偷,必须严惩!”近日,江苏南京,发生一起气愤的刑事案件。李女士到派出所报警称,其丈夫因病到医院抢救时,其手上的戒指不翼而飞了。李女士称,其丈夫手上的戒指常年戴着,扣得很紧,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主动滑落的,因此其怀疑戒指是丈夫在被抢救时,被人盗走的。

听完李女士的陈述,民警立即调查监控开始排查,结果民警发现,该医院病人中的一名陪护人员,当时看见李女士丈夫被急救送到医院后,遂主动上去帮忙。可其在帮忙时,却用黑色氧气袋挡住李女士丈夫的右手,并伸手去摘取李女士丈夫手上的戒指。

该陪护人员得手后,将戒指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并迅速离开现场。民警初步锁定嫌疑人后,立即对其身份信息展开调查。

可不曾想,就在民警准备着手调查时,医院工作人员却打电话告知民警,有人主动联系医院称,其在医院的手术室门口捡到了一枚戒指,并主动将戒掉上交给医院。

随后民警对监控视频中的嫌疑人与主动上交戒指“好心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结果民警发现居然是同一个人。民警立即行动,依法传唤该陪护人员。

后经民警调查得知,该陪护人员名叫方某。方某交代称,其从病房出来后,发现李女士的丈夫被送到医院抢救,其当时初衷是想帮忙。但其发现李女士丈夫手上的戒指后,遂心生歹念,将其盗为已有。

方某还称,其作案后,因担心迟早会被发现,遂主动联系医院将戒掉上交,并希望能够医院将戒掉还给李女士丈夫。

目前,方某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从法律角度来讲,不论方某事前是怎么想的,只要其伸出“第三只手”,那么其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他人财物2千以上5万以下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方某已被警方刑拘。换而言之,警方对被盗戒掉的价值鉴定结果已经出来,即属于数额较大的,故方某将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2、正如网友所说,通过方某作案前和作案后的表现,方某还是有点良心的,因此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那么应该怎么对方某从轻呢?有网友认为,方某主动将戒指归还,属于犯罪中止,故可以此对其从轻处罚。

实则不然!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方某在上交戒指时,已经作案完成,即其实际上已经完成盗窃行为,且系既遂的,故其主动归还的情节,并不属于犯罪中止,而是作案后退赔情节。

3、《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行为人具有退赔被害人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减少20%以下的基准量刑;倘若还能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还能再减少20%的基准量刑。

换而言之,由于方某目前已经具有退赔情节,因此其至少能减少20%以下基准量刑。当然,如果李女士能够再谅解的话,那么方某总共就可以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

注意!由于方某主动上交戒指时,其并没有主动投案,只是谎称捡到的。因此即便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也只能算坦白,并不能认定为自首。

最后,无论最终如何从轻处罚,方某被刑事处罚的后果,都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希望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因一时歹念而以身试法,否则,即便事后主动认错,也只能从轻处罚,但绝对不可能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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