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兰溪市仁山文化研究会的可行性报告 兰溪市民政局: 仁山文化是宋末元初一代大儒金履祥所创造的文化。金履祥,字吉父,号次农,兰溪市黄店镇桐山后金村人。自号桐阳叔子,是我国宋末元初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和文学家。学者称他为“仁山先生”。并与何基、王柏、许谦列为“北山四先生”。明成化二年敕祀郡正学祠,清雍正二年(1734年),金履祥以及吕祖谦、何基、王柏、许谦同时以“大儒”的身份诏从祀曲阜孔庙。中国历代从祀孔庙的“大儒”总共73人,金履祥列东庑第22位。 一、成立研究会的必要性 (一)金履祥仁山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仁山先生的主要学说思想: 1、主张治学要“真实刻苦”,“真积力践”。 2、“融会四书,贯穿六经”的治学特色,与治学严谨,敢于疑经的精神。 3、继承和发展了朱子的“理一分殊”学说,尤其在“分殊”上有所创新。 4、对儒家的“中庸”思想有独到的见解。 金履祥治学,“以由博返约为主,不为理性之空谈。在“金华四先生”中,他对于史学和经学的研究,成绩最著。 金华朱学以理学嫡传自居,由此决定金履祥的治学特点:一是恪遵“道统”。朱熹建立的道统是:“周程上承孟子,朱熹上接周程。”金履祥编《濂洛风雅》,录宋代理学诗,实即道统传授图。 它尊周敦颐为理学开山祖,以二程、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黄幹、何基、王柏这一传授世系为正宗,余皆为旁支。受此影响,金履祥在治学上并未摆脱空谈性理的理学习气。 金履祥的学生主要有:金华许谦,浦江柳贯,兰溪徐钧、唐良骥、唐良瑞、叶克诚、吴师道,崇德卫富益等。 (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 金履祥与何基、王柏、许谦被统称为"金华四先生",又称"北山四先生"。他们创立的学派被称为北山四先生学派。 雍正二年(1724年),金履祥以及吕祖谦、何基、王柏、许谦同时以"大儒"的身份钦定从祀曲阜孔庙。中国历从祀孔庙的"大儒"总共73人,金履祥列东厅第22位。 金履祥所创造的仁山文化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仁山先生如今给我们留下了许多不可磨灭的思想、文化及物质财富。仁山书院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建在兰城的文安公祠(仁山书院)为兰溪市文物保护单位。其后裔村桐山后金村、长乐村均为中国传统村落。在兰溪为入孔庙的大儒可以说仅此一人。 鉴于上,研究金履祥仁山学术,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特别是我市自南宋以来的婺学的发展和传承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现今兰溪市开展全域旅游、弘扬传统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为此,我们申请成立兰溪市仁山学术研究会。 仁山先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整合利用这一资源,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对凝聚爱国主义精神,必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以民间文化交流和共同的文化渊源为基础,大力宣传兰溪,增强兰溪历史文化名城的厚重感,为全面推进我市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必将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研究会的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金履祥仁山文化研究者及学者依据本会宗旨开展学术活动;开展理论研究,挖掘、整理弘扬仁山文化; (二)组织学术交流,以会务通讯形式,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三)计划和组织大型研究仁山文化项目,共同研究当前普遍关心的重大学术课题; (四)召集仁山文化学术研讨会; (五)组织学术评奖活动,重点是中青年学者优秀研究成果评奖,以利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 (六)传播策划、普及金仁山文化乃至理学文化,推动兰溪文化产业发展; (七)以学术讲座、短期讲习班、培训、咨询服务等形式提高青年学者学术水平; (八)设计制作影视剧本、画册画页、编辑出版学术会刊等; (九)建立仁山文化及学术交流中心。 三、办公地点 黄店镇桐山后金行政村办公大楼。 业务主管单位:兰溪市社科联和兰溪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四、研究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凡捐款100元以上者冠名在会刊《功德榜》上,捐款在2万元以上者,同时授荣誉会长,照片刊登在会刊封面上)。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五、发起人: 金国平(兰溪市黄店镇桐山后金行政村)(兰溪) 金廷寿(兰溪市黄店镇桐山后金行政村)(兰溪) 金庆丰(兰溪市诸葛镇长乐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兰溪) 金永忠(兰溪市黄店镇桐山后金行政村)(兰溪) 金永芳(兰溪市黄店镇三峰殿口行政村樟坞自然村)(兰溪) 刘 鑫(浙江省儒学学会会员、金华市婺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兰溪市社区学院教师)(兰溪) 发起人作出如下承诺: 经商全体发起人,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准予成立后,我组织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招聘,确保在登记注册阶段具有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我组织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支持配合在本组织内及时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违纪党员。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特此承诺。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申请成立“兰溪市仁山文化研究会”,请予审核批准。 特此报告 兰溪市仁山文化研究会筹备小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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