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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慈悲的名义

 魏春田 2022-09-19 发布于陕西

有人喜欢狗,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有人喜欢吃狗肉,说“天上龙肉,地上狗肉。”狗肉是人间最好的美味。

于是爱狗的人,开始谴责吃狗肉的人,认为他们没有任何的悲悯之心是一群野兽,应该拉出去毙喂狗。爱吃狗肉的人说,狗就是用来让人吃的,否则养狗有什么用。你们爱狗,说狗是一条生命,那么为什么你不爱猪,不爱羊,不爱牛,难道猪羊和牛都不是生命吗?你们不过是一群“狗带念珠假装慈悲”伪君子而已。于是双方针尖对麦芒,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地斗在了一起。

如果仅仅是玩一下嘴上的功夫,相互指责一下,而没有实际行动也就罢了。但是往往嘴上的争斗只是开始,最后会发展成为实际行动是个大概率的事件。

爱狗的人会找到杀狗的屠夫,或者运狗的车辆。在门口,在路上,用大幅标语堵住老板们的生财之道和经营之路。理由没有别的,只是因为他们的慈悲之心。

这样的做法显然已经是超越道德,超越了争论的范畴,而转化成了一个法律问题。

法律赋予了老板们屠狗卖肉和运输狗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非经法律不应受到任何的侵害,而不论侵害者用什么样的名义,也不论侵害的理由多么的高尚。

爱狗者,爱狗是你的自由,但你的自由应以别人的权利为界,不能超越这个界限,否则便会侵犯了别人的自由,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如果今天你以慈悲的名义去侵犯老板们的权利而不受到任何惩罚,那么明天老板们便会以吃狗肉要生存的名义,去剥夺你爱狗的权利。如此以来,所有人便没有了权利,也失去了自由。

所以,自由从来就不是没有限度的。

Hello,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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