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序号法定条件法律依据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 法》第46条、38条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 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6因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7因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9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法》第46条、36条10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 条、40条1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 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法》第46条、41条1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15用人单位企业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1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17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6条、44条1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19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2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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