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倡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由来已久,尽管法律条文出台了很多,大会小会三令五申,也确实抓了、判了不少级别颇高的人,但在一以贯之上还是差些,有时候给人的感觉好像有抓一抓、紧一紧;放一放、松一松之势。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办丧事,前些年经常性地,在街上会遇到送葬的车队,有的几十上百辆汽车蜿蜒数百米,声势之浩大、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甚至有头有脸的人家送葬那天都跟交警部门打好招呼,为的就是那么多车辆畅通无阻,图个顺顺当当。 那时私家车还很少,送葬的车队中多是公家的车,这不仅造成极大的公共资源浪费,更主要的是在百姓中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毁损着党的形象。尤其正值上班高峰时段,长长的送葬车队招摇过市,他们车速很慢,占用道路时间就长,也不管什么红灯绿灯的都敢走,不要说跟交警打了招呼,就是不打招呼也没有人愿意跟这样的车队“抢道”啊。 送葬队伍往往会造成程度不一的交通堵塞,给本就拥挤的交通带来压力。有的人家送葬还沿袭老规矩、老传统,一路走着,一路有响器班子吹吹打打,还不时抛洒纸钱,弄得到处纸片飞扬。有看热闹的路人指点着车辆的好坏、多少,品评着谁家的排场大小,把本应很悲伤、很沉重的送葬演变成了攀比斗富的做秀场。 记得多年前曾有一事件轰动一时,某单位一位年轻的中层,休息日随领导出去应酬,夜里回来的途中,车撞到路边的大树上并引发大火,被人发现时早已是车毁人亡。这位中层的家人痛失亲人,当然是悲痛欲绝,向单位提出一些要求也无可厚非,但他们其中一条提的就很难让人理解,也未免有些过分。死者家属要求,除去前后拉花圈的车以外,送葬车一定要35辆(因为死者刚好35岁),而且清一色必须是沙漠风暴(死者生前最钟爱的一款车子),达不到要求就拒不出殡。据说单位为了息事宁人,花了不少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凑够了35辆沙漠风暴,但葬礼却不得不为此推迟了好几天。 曾听老家的同学说起,有一次去县里参加朋友父亲的周年祭奠,那场面也很惊人。同学的朋友是一有头有脸的人物,熟人多、关系广,祭奠活动自然也搞得很隆重,据说在县里最大的饭店摆了几十桌酒席,参加祭奠的车辆排满了一条街。本来周年祭是缅怀逝者的活动,不说悲痛、悲伤吧,也起码是比较凝重的,但参加的人多是因“活人”而去,有的亲朋间也可能好久不见了,所以当成了一次聚会。 酒桌上猜拳行令、大吃二喝,不仅看不出有丝毫的伤感,而且酒后胡言乱语,谈发财、谈女人、谈升官之道,甚至有平时不和的,借着几分酒劲儿明枪暗剑地斗将起来,还差点动了手。这哪里还有一丝祭奠的味道,分明变成了一出尔虞我诈、你争我斗的活闹剧。同学是正直之人,实在看不惯,但又不好发作,只能是强压胸中怒火,低头喝闷酒。心里那个气呀,觉得在那样的场合真是活受罪,慨叹这人们都怎么了,咋一点人情味儿都没了呢? 其实我们都是唯物主义者,不相信人死后还有什么灵魂存在。俗话说,人死如灯灭,死了死了,俩眼一闭、两腿一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大的排场、再高规格的葬礼也不过是活着的人打着告慰逝者的幌子做给“活人”看的。 曾经有个大人物去世,新闻中用了不短的时间播放各色人等前往吊唁的镜头,网友的日志中曾写到:“丧事历来都是儿女尽孝道的事情,亲朋好友前去吊唁,儿女心怀感激之情,磕头回礼,这是传统。现在可好,有权有势的人,死了也要惊天动地,天地倒是宠辱不惊,只是惊的我们这些'蝼蚁们'无处藏身,只好眼巴巴地看人家作秀。”我是赞同这样的观点的,如果我们要尽孝道、要尊重谁,那在他们生前好好对待、逝后送好最后一程就行了,实在没必要等人去世了、什么都无知觉了再搞那么大动静。 现在,随着政策约束、社会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据说自愿捐献器官、遗体的人有所增加,更有些人在生前就立下遗嘱,要求后人把自己树葬、海葬、草坪葬什么的,我认为都是很不错的方式。人活在天地之间,是万物之一,死后也融入大自然才是最好的归宿,这样既不给子女、给社会留麻烦,也可化作一抔泥土为生我们、养我们的地球再做最后的一点贡献。 “生死本为规律,何必多费心机。”就让我们光光溜溜地来,了无牵挂地去吧,正如网友引用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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