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贷款额度计算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长沙公积贷款条件· 可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可贷条件 长沙公积贷款条件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长沙公积贷款年限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期限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 男性职工、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计算至60周岁(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可计算至65周岁; 4、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
|
来自: wwm5837 > 《房产、家装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