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日前,江苏海事局对长江江苏段船舶临时停泊区进行了增设。新建“太仓临停5”、“常熟临停2”、“常熟临停3”三个临时停泊区,增加了6.4平方公里临时停泊水域,释放了一百多个临时锚位。 根据实际情况对“太仓临停3”进行了调整,B#2黑浮至B#3黑浮北侧水域可供小型船舶停泊。 一、临时停泊区作为长江江苏段现有锚地、停泊区的补充,供船舶临时锚泊使用,原则上锚泊时间不超过1天。 二、船舶应优先选择就近的锚地、停泊区锚泊,当附近锚地、停泊区没有空余锚位或其他原因无法安全锚泊时,方可使用临时停泊区。 三、船舶进出临时停泊区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动态,谨慎驾驶,注意避让顺航道行驶的船舶,锚泊时应充分考虑水深情况,确保水深满足安全需要。 四、船舶锚泊期间应按规定显示相关号灯、号型,加强值班,确保船舶锚泊安全。 五、因航道调整、锚地建设、岸线开发利用、水深条件变化、安全管理等情况需要时,临时停泊区将适时调整公布。 信息来源 | 江苏海事 编辑 | 陈婧超 审核 | 贾亚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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