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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该水域航行船舶只需报告一次船位

 新用户39092096 2022-09-21 发布于浙江

2021年12月28日,江苏海事局、上海海事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试行VTS覆盖水域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的通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江苏卫视、上海电视台、中国水运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应邀参会,江苏海事局王士明副局长、上海海事局吴红兵副局长,指挥中心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3月1日起,苏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覆盖水域将试行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届时船舶在进入江苏和上海VTS覆盖水域,仅需在抵达报告线时,进行一次船位报告,船舶航行将更加畅通高效。

在此之前

船舶在VTS覆盖水域航行时,每次通过船位报告线,都需通过甚高频电话向当地VTS中心报告船位,既占用船舶驾引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又占用宝贵的甚高频无线电资源。

为便利船员

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打破区域边界限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最终实现了沪苏VTS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这也是推动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次性船位报告”实施后,航行于该水域的上行船舶仅需在长江口向吴淞VTS中心或洋山VTS中心报告一次船位下行船舶仅需在江苏上界(长江#158浮)报告一次船位。除必要的核对点和动态报告外,中间航行时无需重复报告。船位报告的减少让驾引人员更关注通航环境和航行操作,也将无线电资源更多地用于船舶间联系、安全信息发布以及水上搜救应急通讯。

“一次性船位报告”的实施

是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发展的探索实践,是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举措之一;将进一步提高船舶交通信息服务、交通组织服务和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及时性、有效性;对于提高船舶通航安全和效率,促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改善沪苏两地整体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为推进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一体化做了很多探索。

     一是制定了《长江上海江苏段水上交通管制联动机制》,明确了联动水域、联动情形、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应急联动和恶劣天气防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开展《沪苏VTS区域一体化运行机制》课题研究,提出了构建沪苏VTS区域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解决方案。

      三是试点沪苏一体化船舶交通组织项目,推行沪苏船舶进出长江一体化交通组织,实现长江干线或主要港区大型海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的高效模式,进一步释放长江12.5米深水航道黄金效能。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工作部署,推行执法监管互助、执法结果互认,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动态管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水上交通动态管控新格局,进一步推进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

信息来源 | 江苏海事局

编辑 | 陈婧超

审核 |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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