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证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keelaws 2022-09-22 发布于广东

今天,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新的取保候审规定在票圈刷了屏。

作为一名前资深侦查监督检察官,怀着学习新知以纪念过往的心情认真学习了规定的全文。

在学习之后,觉得这次发布的新规定,确实变化很大:

进一步明确了范围,强化了监管,也解决了一些以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对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问题进行了规范。

在所有的这些变化中,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重大的:

是将“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从“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变成了“应当”适用取保候审。

所谓“应当”就是“必须”。因此,可以大胆地预测,今后不捕率将大幅上升,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将成为一种常态。

关于这个改变的意义,今天不再赘述。我想就如何证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谈谈自己的一点认识。

所谓“社会危险性”,是一个集合概念,是对很多种风险的一种概括。

一般来说,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方面:

1.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2.外逃,躲避侦查,逃避审判的风险。

3.对被害人、证人及他们的亲属进行打击报复、骚扰的风险。

4.隐匿、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与他人进行串供等妨害诉讼活动的风险。

5.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的风险。

因此,对于辩护律师来说,要想让司法机关对自己的委托人适用取保候审,就必须紧紧围绕上述风险点来搜集、组织材料,证明可以防止上述社会危险性的发生。

这是因为,当“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发生”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变成“应当”适用取保候审以后,对于承办的办案人员来说,你所提供的这些资料,不仅是他们做出适用哪种强制措施的依据,也是证明他们自己所做判断合法合规的依据。

所以,千万不要再试图用两三张纸、两三千字的意见书就来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取保候审了,太单薄,说服力太弱。

一切,都要靠材料说话,最好是外部的第三方材料。

第一,要搜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表现一贯良好的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话,请工作单位出情况说明。经商办企业的,可以请相关的行业协会出。在校生的,可以请学校出。个体工商户,或者在家务农的,可以请所在社区或者村委会出。实在找不到组织,请左邻右舍出也行。

内容方面,自然就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此次涉嫌犯罪,属于初犯、偶犯,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第二,要提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积极认罪、悔罪的材料。

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有很多,但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因为如果想要为其争取适用取保候审,就一定要让其真正地、深刻的、发自肺腑的认罪、悔罪。

那怎么体现出已经真正地、深刻地、发自肺腑的认罪、悔罪呢?

当然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书写的材料,比如悔过书。悔过书的书写,应当字迹工整,用词恳切,认识深刻。

这里的认识深刻,应包括对自己犯错原因的分析,对犯罪行为的反思,对被害人的歉意以及积极开展赔偿争取谅解的态度,以及日后绝不再犯的决心等等。

第三,积极获取能够证明已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材料。

这里的材料,主要是指谅解书。但谅解书的获得,一般是基于赔偿到位这个前提。

而且还需要跟被害人沟通到位,充分说明谅解不等于不追究,这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的一种认可,是对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的一种肯定。

第四,要尽可能提供犯罪嫌疑人不会妨害诉讼的材料。

刚才说了,在所有的“社会危险性”中,妨害诉讼进行是最主要的风险点。

因此,就需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材料来证明这些风险不会发生。

这种证明最好是内部保证和外部制约相结合来完成。

所谓内部保证,就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要书写保证书。要承诺如果对自己适用取保候审,一定会严格按照遵守相关的规定,绝不干扰诉讼的继续进行,保证随叫随到,积极配合。

所谓外部制约,可以是其所在单位的领导、家族的长辈、家庭的重要成员所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如果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一定对其严加管教,严格监督其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这里所说的外部制约,相当于一种担保。因此,可以由拟作为担保人的人员来出具承诺书。

说到担保人的选择,最好是自己能够联系到的,肯提供担保的人当中,社会地位最高的、社会声誉最好的人,因为越是这样的人,其担保力越强。

同时,也可以提供其拥有的财产证明,以往的缴税证明、扶贫助学证明(平时做点好事还是有用的),这些都可以从侧面证明犯罪嫌疑人不会外逃、不会妨害诉讼继续进行。

上述这些材料的取得,意味着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家属要在短短的时间内开展大量的工作,包括会见、资料搜集、谈判等等诸多方面。

如果要问,到底多少材料才算够,才能证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我只想说四个字:

多多益善

可以说,关于取保候审的新规定,大大降低了取保候审申请的难度,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辩护律师的工作强度,更是对案件承办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毕竟,如果你做出了不捕的决定,最后出了问题,承办人员是要有充分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当时所作决定的合理性的。

最后一句:学习,永无止境。办案,精益求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