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收入准则“确定交易价格”这一节中,教材中举了很多现实中存在的交易价格类型: 比如可变对价五步法第三步! 比如合同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钱不够怎么办? 比如非现金对价对方给的不是钱怎么办? 今天要说的是极为特殊的一种:应付客户对价。 简单来说,就是我作为卖方,在卖东西的时候付给客户一部分钱。 这种付钱分两种类型: 1.我虽然是卖家,但你手里也有我需要的东西,我们互为对方的客户; 2.我虽然是卖家,但因为你很强势,所以我得用钱“孝敬”你。 我们今天着重说的是第二种,也就是得砸钱给客户的卖家该如何做账。 有老铁问了,卖家这么卑微吗?还得付钱求着买家买?? 商业社会,弱肉强食,没有一定之规,谁强势就是谁说了算。 我做生意,允许客户赊账都找不来几个客户; 你做生意,立下规矩必须全款预付才发货,客户多得挤破头; 我进驻商场,给商场付巨额租金,商场还年年要给我涨价; 你进驻商场,商场免费把最好的位置留给你。 为什么会差别这么大? 无他,我弱势你强势而已。 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普通供货商和全国大型连锁超市。 按道理来说,供货方是卖家,超市是买家,超市从供货商处采购货物,然后摆在货架上进行出售。 超市付钱,供货方发货,天经地义。 然而,现实社会中,供货方还得付钱给超市,也就是所谓的“上架费”。 有老铁问了,什么叫上架费? 上架费是指一些在全国具有很多卖场的连锁超市,由于具有了垄断地位,商家要想在这种超市销售自己的产品,必须按月、年或者销售面积等,支付给超市方一笔费用,称为上架费或者叫准入费。 比如,我是一个不知名的小老板,好不容易搭上家乐康这个大超市,跟家乐康超市签订了供货500万的协议。 你以为我总共能收到500万的货款吗? 家乐康超市还要向我收取100万的上架费呢。 为什么? 因为我弱势,家乐康强势,我得求着家乐康摆上我的产品,我的产品才有销路。我给人家100万,人家能让我入场,我都得跪下来感恩。 有老铁问了,可以不付吗? 当然可以,无非就是家乐康不让我的产品进场,无非就是找不到大型连锁超市来卖我的货,无非就是我的货全砸在我的手里,无非就是资金链断裂天台见。 问题来了,我作为卖家,卖500万的货,又得付家乐康超市100万的上架费,我应该确认多少收入呢? 有老铁说了,先确认500万的收入,再确认100万的销售费用。 想得美。 只能确认收入400万,什么100万的销售费用,不存在的。 为什么? 我们来看教科书上的说法: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上架费显然属于应付客户对价,而这100万上架费并没有买到任何可明确区分的商品,这100万不过是弱势方向强势方缴纳的入场费,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打点。 那不好意思,会计认为并没有实现500万的收入。 这场交易本质上就是小供货商发货给家乐康,然后先收了500万,又以一个“虚无缥缈”的上架费的形式返了100万。 什么500万,大家心知肚明,无非是个名义价,实际价就是400万。 各位老铁看懂了吗? 如果还有不理解的,欢迎加我微信提问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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