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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减值中的识人学问

 徐甘木finance 2022-09-22 发布于上海

金融工具准则更新后,采用了“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减值,而且搞了个极其高大上的三阶段模型,这三阶段模型看着高大上,其实本质并不复杂,核心就是一句话:

不断地根据增量信息调整预期,然后根据变化的预期来修正计提的减值金额。

这和识人是一样的。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做法:

①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利息收入=账面余额(不含减值)*实际利率

有老铁问了,凭什么?

明明是低风险,凭啥一上来就要开始计提减值?

大家想想相亲就明白了。

刚开始媒婆给你介绍一个人,说这人挺不错,但不能说别人说TA好,就无脑觉得TA好,毕竟将来是要自己过日子,收益损失都是自己承担的,而且媒婆通常会夸大对方的优点,缩小对方的缺点,那保险起见,直接按照媒婆说的话打个九折再继续接触。

各位老铁想想,在你们刚开始购入企业发行的债券的时候,一定是挑看上去还不错的买的吧,但看上去不错和实际不错可不是一码事,谁知道之后会出什么幺蛾子。

那就干脆谨慎一点,一上来就计提一点减值,降低预期。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做法:

①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利息收入=账面余额(不含减值)*实际利率

有老铁问了,什么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又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这个教材上也没给出定量的衡量方法。

不过大家就记住一点就可以了,利息逾期30天未收回就属于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

别来抬杠,问为什么是30天而不是29天或者31天。

这只是一个经验性的判断,考试也不会在这里为难你。

会计是一门有逻辑的经验性学科,而不是数理化那样的理论性学科,重点是理解逻辑,而不是在这些细枝末节处抬杠。

首先,公司不会平白无故拖欠你的利息,所以利息逾期30天肯定是信用风险增加了;

其次,虽然逾期了,但公司也没表示不还,这笔钱未必收不回来,所以就是“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还是相亲的例子,

继续接触了一段时间,你觉察到了一些不对,比如TA明明说自己很有钱,但总会时不时说起自己有个XX生意最近遇到点小困难,需要周转,问你借钱,你借钱给了TA,到了约定的还钱时间,TA也没还给你。

这时候正常人都会再想想,会不会TA有什么问题,然后下调对TA的评价。

第三阶段: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

做法:

①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利息收入=账面余额(含减值)*实际利率

什么叫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

比如发债的人通知你说,下个月不还钱了;

比如发债的人各种欠债不还的诉讼缠身;

比如发债人已经陷入了严重的财务危机…….

这一阶段就不再是上一阶段捕风捉影的怀疑阶段了,而是已经石锤了。

还是相亲的例子,

这个阶段就相当于你通过其他方式查到了这个人就是个骗子,专搞杀猪盘骗人的,这个时候不跑还等着留着过年吗?

所以整个三阶段模型,就是在不断地根据增量信息调整预期,根据变化的预期来修正计提的减值金额。

你所购买的金融资产究竟属于哪个阶段是动态变化的,可能之前不错,后来变差了,可能本来就差,只是刚开始被掩盖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们要做的,就是擦亮眼睛,时刻验证并且修正算法,用掌握的最新实际情况去不断更新减值金额的计提,而不是罔顾实际发生的事实,只停留在自己对发债人信用情况的想象中。

要知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当你的想象和现实不一致的时候,一定是你错了而不是现实错了。

欢迎各位老铁给我来个素质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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