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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多人花光1200万,原配如何追回全部钱款?| 家理律说

 易轶婚姻律师 2022-09-22 发布于北京
一男子出轨被抓包后反告情人勾引自己?

这不就是退圈艺人吴秀波联手妻子,将做了7年情妇的陈昱霖送进监狱的原形吗?

只不过,倒霉的只有小三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01

事情发生在最近几天,上海闵行的卢某是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0年和当事人张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起经营公司,生儿育女。外人眼里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丈夫的出轨变得岌岌可危。

要知道,婚外情一旦发生,没有谁能做到全身而退!


结婚不久,卢某先后包养了情人小章和小陈,而在出手阔错的卢某面前,2位年轻女子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明知对方结婚的情况下,依然做了第三者。

大多不满足婚姻现状的男人,往往禁不住外界的诱惑,而卢某就是如此。

交往期间,卢某不但安排了两人的工作,且经常性地发放生活费、特别日子里带有“我爱你”、“一生一世”的高额红包。


短短不过几年,卢某赠与情人的钱款已经超过了千万,震碎三观的是,卢某还和小章有了一个儿子,这不是公然故意挑衅原配吗?

2020年,妻子张某捉奸在床,男人接二连三写下了《承诺书》,为了表示诚意,上面写着自己有众多女友,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还坦言自己背着妻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朋友代付等形式,多次无偿赠与小章、小陈多笔钱款且数额巨大。


婚姻里,夫妻相处应是互相忠实,互相包容,然而总有人为了图新鲜刺激,辜负爱情,背叛婚姻。

当张某亲眼看到丈夫和别的女人有染后,整个人是压抑的、震惊的,以及难以浇灭的愤怒。自己辛辛苦苦带孩子做家务,丈夫却和年轻女子勾搭一起?

心情反反复复很久,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于是,她果断收集好丈夫与小三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分别请求判令确认卢某与小章关于760万元的赠与合同、与小陈关于520万元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请求判令小章、小陈向原告返还上述钱款。

法院审理过程中,卢某承认这些钱款都是自己对小章、小陈的赠与,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小章辩称,2014年至2017年期间,自己不清楚卢某的家庭情况,以为卢某已经离婚。

对于760万元的款项,她向卢某转回几十万元,还有200余万元是卢某给小卢过生日的费用,剩余款项中亦有部分是投资款、抚养费而非赠与。

小陈辩称,她入职卢某的公司,是卢某的工作及生活助理。对于520万元款项,200万元是借款,她已经向卢某归还,6万元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和补发工资,57万元是她为卢某垫付的工作、生活开销,包括陪同卢某、张某一家外出旅游时实际发生的费用。


最终,法院认定两个赠与合同均属无效,并结合发票、收据等证据逐笔核对卢某与小章、小陈之间的钱款往来,最终确定二人的返还金额。

既不用“动手”撕小三,还能让对方叫苦连连,实属聪明女人的做法。


02

之所以关注这个案例,是因为当事人张某不像大多遭遇丈夫出轨选择挽回或是的戏码,反而通过法律告诫丈夫和小三,“我不是好惹的”原配。


不过,此案件涉及的法律难点众多,相信大家也很关心面对伴侣出轨,如何把赠与给小三的钱财要回来;伴侣和小三有了孩子,需追究重婚责任吗?今天家理律师事务所结合办过的案子中,教大家如何正确保障婚姻里的权益。

一、丈夫出轨且赠与小三数额巨大,原配怎么追回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法律规定,对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关于共同财产的重大决定,都要充分尊重另一方的意见,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很可能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卢某背着妻子向小章转了过生日、子女抚养等费用,签署了760万的合同款;还转了小陈工资、生活开销、外出旅游等费用,签署了520万合同款。

这些钱款均属于卢某和当事人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卢某基于不正当目的赠与他人财务,该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夫妻另一方可诉请法院予以确认无效及判决返还相关财产。

当然,起诉小三返夫妻共同财产,需具备两项证据:

1、配偶与小三婚外情的证据,这些证据来源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真实,不能随意捏造;还要与证明内容产生关联,也就是说需要能证明对方有婚外情的有效证据;

2、配偶赠与给小三钱款的证据,如转给小三的交易流水。如果没有对方给小三的转账记录,可申请向法院起诉小三和配偶,然后委托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配偶名下的银行交易明细,从而找到配偶转给小三的流水。

这两者缺一不可,而当事人张某得知丈夫出轨后,卢某早已乖乖承认大额转账给情人的事宜,免了许多收集证据的麻烦。


此前也有类似的报道,阳江市阳东法院晨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认定丈夫对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支持妻子要求返还赠与财产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与叶某是夫妻关系,但丈夫叶某隐瞒了自身已婚情况,和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叶某通过微信多次向冬某转账合计4万多元(其中包含多笔不等金额)。

王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冬某将赠与所得全部返还给王某。最后法院判定,叶某在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与冬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向冬某转账4万多元,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全部返还。

二、丈夫与小三生了孩子,还能要求小三返还财产吗?

本案中,卢某在已婚的情况下,和情人小章生育了孩子,期间男方赠与了几百万子女抚养费。

法院审理过程中,小章也提出抗辩理由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男方给她转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开销以及养孩子的抚养费。

这钱该怎么要回来呢?

男方与小章的婚外情关系本就违反了公序良俗,理应全额返还,而抚养费并非原配义务,如对方对抚养费问题有异议,应当另案起述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但不能无条件适用抚养费范围,这样只会让男方利用支付抚养费的法律漏洞,大量转移共同财产,因此小三生了丈夫的孩子,原配仍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男方赠与的钱财。

三、为什么丈夫出轨与他人生孩子的行为,没有被追究重婚的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相对严格,甚至几乎无法认定。哪些情况可以追求重婚罪的“重婚”呢?

1、有两个同时存在并且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
2、同时存在登记婚姻和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开始,对此后未登记的就不以“事实婚姻”处理)
3、同时存在两个事实婚姻;
4、合法婚姻和“以夫妻名义”的同居。

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复杂的“重婚”,按照当前司法实践的认定逻辑:
(1)婚内出轨,即使出轨对象比较固定,如果没有稳定、持续的同居生活,那就不是重婚;
(2)即使有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那也不是重婚;
(3)即使出轨双方生了孩子,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仍然不是重婚。

从以上几点就可以判定,卢某与小章虽然生了孩子,但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算重婚。


写在最后:

婚外情属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幸福,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应当为道德所否定,而且婚外情还可能产生经济上的纠纷,甚至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现代社会,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婚姻关系也越来越不牢靠,家理律师建议,好的夫妻关系是需要经营和呵护的,出现了感情问题应及时解决,而不是选择逃避。

如遭遇另一半背叛,也应学会坚强,理智处理好婚外情,就像张某那样该是你的财产就是你的,一步也不能让。如有婚姻上的诉求,可与家理律师事务所联系,律师的介入也能更好帮助夫妻一方或双方达成想要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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