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没有什么合不合规矩的。就好像学校里某位老师临时请假,找别的老师来代课一样,是一种“权变”、或者说是应急的措施。 王熙凤病倒,荣国府马上面临管理风险:邢夫人不靠谱,王夫人精力不济。所以找了李纨(还有李纨!第一位是的李纨!别忘了)来协助管理。李纨才干不足,又找了探春协助李纨。 李纨和探春的“协理”,按照王夫人的预算,只有一个月时间:一个月后凤姐病愈,就交还给她。但是凤姐从元宵节后,一直病到八九月间,病了半年多。王夫人看李纨探春两个人要由“短期”转“中期”,担心大观园里人多,她俩顾不过来(本来大观园里的事,是由李纨负责的,因为“陪侍小姑等”是嫂子的责任),就又委托宝钗照管。 这就是个应急权变的小事,连“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的宝钗都不屑推辞。 就这么应急权变的小事情,非要扯上什么“规矩”不“规矩”,是不是闹得太大了?如果马路上有人拉住你:“我内急,想上厕所,你帮我看一下行李好不好?”,这不是常有的事儿吗?你是不是非得让他拿出“规矩”来,才肯答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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