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悟(二十二)
文/王克楠
108.我的身体可以与我的心灵相遇吗?当然可以,因为心灵和身体常常处于游离状态,但是在生活的某一个瞬间,二者会“相遇”。两个名词只有在“相遇”时,才??碰撞出诗的火花。这两个名词之间是必然的、有血有肉的必然联系,瞬间闪光。
109..有高手注意到喻体和本伴之间的“相似点”。以备读者能联想到,更高的高手根本不考虑喻体和本伴之间的“相似点”,只考虑二者之间的“意义”联系,这种“意义”只有三观相通的人可意会,不相通的人,尽管当作语言游戏,罢了?
110.由此联想到李白的,屈原的,都是直抒胸臆的,那是不是越晦涩越好呢?否。关键在于“存在”,这一点,古代优秀诗人可以体会到,但当时的审美表达还没有提升到这个高度,人对诗歌的理解还在表情的层面,尚未並及到“意义”,所谓的“诗言志”就是佐证。
111.这里面有一个特点,表达画面的诗歌往往是静态的,是用眼的感觉带起身体的感觉,而表现“意义,”的诗歌是动态的,是一把把人拉进一个诗歌场,调动读者的全部感觉器官去感受……甚至会引起读者痛感,哪里痛,读者並说不清楚(反而洗清了,就没有意味了)
112.自由,虽然不在写作学的范畴,但与诗歌写作息息相关,凡是一个诗人苍白成机器人的′时候,他的写作肯定是软弱无力的,即使是高八度地呐喊,也无法掩盖内心的苍白。什么是诗人的灵魂?恐怕第一条便是自由,丧失了自由,一个人就成了活死人。
113.当诗人很幸福,根源在于很好地把握语言,而语言在物与自由之间搭起了一座桥。要认识到“扬”是自由的,是不可战胜的,所谓“人定胜天”不过来自政治家的呼悠。人战胜了自己身上的物欲,才可自由,像那些贪污几千万,几个亿的人,发愁死了。
114.必须看到一点,心灵可以超越五官感觉的,人有五觉,五觉丰富了心灵感觉,但又超过了某一器官的感觉。尤其是越过了人的眼睛,所渭“眼见为实”,在诗人这里不灵,你看到的大部分是假象,写诗就是为了破除假象。心灵中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也有变数)
116.因果论是很多人赞许的,在诗人这里偏偏是个悖论,“因”就是“因”,“果”就是果,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比如东方文明,以为举世无双,实际上缺乏现代文明的许多软件。在人生中这样因果相悖例子更多了,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却活得潇洒,说谎话者沾沾自喜战胜了大多数,别有用心的人始终不把事情的真相示人……这些社会学范畴的事,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