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太恶劣了” 江苏镇江,某高铁上,一名乘客看到一女子旁边有两个座

 上善若水和菩提 2022-09-24 发布于江苏
“太恶劣了”。江苏镇江,某高铁上,一名乘客看到一女子旁边有两个座位空着,便准备落座,谁知被女子大声制止了。该乘客不理解,便询问女子这个位置是谁的,却遭到了女子更大声地谩骂。无奈,乘客只能找来乘务员和乘警。

可是当乘务员赶到并对女子进行劝阻时,女子突然大声地对乘务员吼道:“滚!你给我让开啊!” 乘务员让女子声音小一点,不要影响其他乘客,这里毕竟是公共场所,可女子不仅没有降低音量,反而大声辱骂乘务员是神经病。

此时,乘警也赶到了现场,他表示女子辱骂了其他乘客,扰乱了公共秩序,所以责令女子不要大声喧哗。谁知女子一点也不怕乘警,直接大声吼道:“你找茬,我为什么和你大声喧哗。”

目前,女子已经移交给警方处理。




1、看了这个视频后的唯一感觉就是,女子全程都在大声嚷嚷,声音尖锐刺耳,不仅非常地没素质,同时也严重打扰了其他的乘客。乘务员和乘警说得一点没错,女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我们再结合女子一开始独自霸占了3个座位,还不让其他乘客就坐,这就构成了无事生非、无理取闹的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的情节较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具体到本次事件中,女子不仅霸座,还辱骂了乘客,甚至辱骂了前来劝说的乘务员和乘警,这种情形是较为恶劣的。

因此,我们认为应对女子处以10~15日的治安拘留。

2、另外,寻衅滋事行为中,并不包含辱骂行为。

也就是说,辱骂行为应当单独作为一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女子的违法行为有两个,一个是寻衅滋事,一个是公然侮辱他人。

不过,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一个人虽然可以实施多个违法行为,但最终会合并处罚,并且合并处罚的最高期限不超过20日。

值得注意的是,女子除了要接受行政处罚外,由于其严重扰乱高铁上的秩序,那么可以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乘坐高铁。

根据《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被行政处罚的,视为失信行为,应限制其在180天内购买车票。

3、最后,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有清晰的认知,并能理性地进行约束。可女子明知道另外两个座位并不是自己的,仍无故霸占,可以说一点素质都没有。我们希望警方对女子严肃处理,让她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