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释义:包拯在家训说道:“后代子孙里做官从政的人,要是触犯了贪污受贿,一律不允许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包拯)又写道:“希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告诫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寥寥三十七字,却字字珠玑!它凝聚着包公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足为世人风范,令人肃然起敬。据史书记载此家训并非包拯的遗嘱,而是正当他身居高位之时所写,再结合《朱子家训》中“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对于当代的我们来说同样适用,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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