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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妻子哥哥讨债,竟“讨”走了两条人命,1997年新疆碎尸案

 人之意 2022-09-24 发布于陕西

1997年11月20日11点左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处接到了一个报案:在红雁池水库发现了一具女尸。

刑侦处处长黄亚波立即率一大队及刑科人员迅速前往红雁池。

荒凉空阔的红雁池水库寒风漂流,因入冬水位下降了许多,一干人马沿着水坝高低不平的坡坎下到有水处,就见到了那浸泡在水中的女尸。这不是一具完整的女尸,准确地说仅有一个干,头和四肢均无。

黄亚波在现场仔细勘查后已意识到此案“来者不善”,但他没有想到,随后的十天里,他和一大队竟与“碎尸”有了缘。

从20日到29日整整九天时间,刑警们围着那具无头女尸白天黑夜连轴转,却少有收获,正急得上火时,30日上午在市司法学校附近的污水沟里发现了三条人腿和三条胳膊。还没喘过气来,下午又在红雁池水库发现一具同女尸形状一样的男尸。

经法医鉴定:市司法学校污水池中的胳膊、腿同红雁池水库的男女尸体对上了号。

这样一来,仅十天一女一男两条性命的碎尸案就摊在了刑侦处一大队面前,当然,更摊在了处长黄亚波面前。

碎尸案本身就够扑朔迷离的了,再加上市民们“口头文学”的渲染,社会上已经纷纷扬扬出现好几个“版本”了。

碎尸案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尽快寻找身源,两条性命就得找出两个身源。寻找,这两个字说出来只须嘴唇轻轻一碰,可要在乌鲁木齐这个近二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寻找,无疑是大海捞针。即便就是大海捞针,那也得捞,这是刑警的天职呀!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8年元月6日,案情有了转机。那天傍晚,刑警许晓光、克里木、马伟和刘仁源来到新民路一所住宅,将正在给儿子辅导功课的李宏带到了刑侦处。李宏面对讯问他的警官许晓光、马伟,回答问题前后矛盾,漏洞不少,却一口咬定他的大舅子王科及女友朱海玲到口岸包大工程去了。许晓光在检查李宏的衣服口袋时,发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这越发使许警官加深了对他的怀疑。

当晚23点,许晓光、刘仁源同刑科所的刑技人员在李宏住所的地面、卫生间、柜子、床上及他的出租车上提取了血迹,经化验是人血,而且恰与红雁池水库的男女尸体属相同血迹。

这一证据十分有力。7日凌晨2点30分对李宏开始正式审讯。李宏东拉西扯不交代,可他挡不住证据在手的许晓光强大的攻势,终于吞吞吐吐地交代了作案动机。

8日凌晨3点20分,李宏开始交代他作案的全部过程,5点30分审讯结束。

将近50天的“11·20”碎尸案终于结案了,那一男一女的碎尸案正是李宏所为。这起案件的侦破,可以说是集体的智慧。

交代完后,李宏脸上的表情平静,语调也很平和,讲话有条有理。如果不是听了他的口供,是绝对不会将那两具尸首同他连在一起的。这么一个有头脑的人,怎么会那么残忍地做出那么没有人性的事?从人性到兽性的嬗变,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呢?这之间有多大的距离呢?

为了叙述方便,我用了李宏本人的话叙述,当然,李宏的话是断断续续的,为了能让读者看明白,我将他的话前后顺序作了调整。

我杀的人叫王科和朱海玲。

王科是我妻子的哥哥,朱海玲是王科才谈上的对象。王科以前在兵团电视中心工作,后来“下海”做装修生意。

前几年,我同王科的关系还可以,他有困难我诚心诚意地帮过他,对他忠心耿耿;我们家有困难时他也帮助过我们,我们单位盖集资房,他就给我们借过钱。

我杀他不单纯是为了钱。在我开出租车的时候,曾几次拉过携带巨款的乘客,有的多达几十万,如果我真那么贪财我完全可以在出租车上作案。说起来,我落到今天这种地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以前,王科在库尔勒包了一个工程,我请了长假去帮他干活,一干就是近两个月,就为这单位扣了我的工资,取消了我调工资的机会,而且还要将我除名。为了公职,我只好回单位,临走时王科给了我五百元。这五百元除去单位扣掉的工资,我只落下二百多元,而且两级工资也没调上。我当时很不高兴,觉得他太亏我了。可过了几天也就不生气了,我们毕竟是亲戚。后来他在吐鲁番搞工程,让我帮他做一个大门。这个大门如果让别人做得花一万多元。我叫了几个朋友,三天三夜没合眼硬是赶了出来,门做好后,王科才给了我一千元。帮忙的朋友中有一个要结婚,我给了他五百元,又用三百元请帮忙的朋友吃了一顿,只剩二百元,这二百元怎么给帮忙的朋友分?这真让我气得不行,但也是生了几天气后就算了。

这次杀王科,是我肚里有气,这气压了我快两年了。

事情的起因是两年前我俩合伙买了一辆出租车,王科出大头,前后出了近11万元,主要用来买汽车;我出了36000元买“营运证”。因我们单位效益不好,每月只能发400多元工资,这3万多元是我东凑西借的。其中还有我母亲的钱,有我个人的一点私房钱,大部分都是借的高利贷,每月利息就得付600多元。当时,我和王科订了个口头协议:挣钱先还我的借款,再还他的钱,再有利润两人平分。

开始出租车由我开,但每天挣的钱全部上交王科。跑了半年后,王科说我的技术不高不让我开了,我很生气,坚持要开,但王科说,要开可以,得押上3万元才行。他的理由是我开车技术不好,把车撞了。车是撞了,但我都修好了,并没花他的钱。因为我没有3万元押金,王科就雇了司机开,钱全部上交给他。这就让我更生气。出租车开了这么长时间,他一分钱也没给我。原来,我还不想要回本钱,但他这么对待我,使我产生了要回本钱、不再和他合作的念头。

后来,我以修车为理由扣下了这车,让他给我钱。可他通过他的朋友将车拿走了,这样,他才同意让我夜间开车,但挣的钱还得上交给他。

这样过了一年多,他仍没给我分过一分钱,可我借钱的债主却不断地到我家或单位找我要钱,逼得我焦头烂额。我的母亲也去找王科要过钱,王科都没有给。这样,我投的36000元快两年了一分也没收回来。如果出租车不挣钱也就算了,其实是挣了钱的,而王科就是不给我,他自己却买了大彩电、大金戒指,换了高档手机和BP机。这就使我一想起来就气得不行。

1996年,我妻子因讨债的人逼得我们没办法了,向王科要钱,王科不给,结果兄妹俩大吵起来。尽管当时我没吭声,但我已气得浑身发抖。从他家出来后,我就对妻子说:“我恨不得杀了他!”

李宏35岁,初中毕业后上了技工学校,在单位和家里都以手巧能干而出名,而且对家电修理和烹饪几乎是无师自通,因游泳和踢足球都棒,身体也挺结实。凭他的技术和身体干什么不行?咋就挣不来这3万多元,偏偏走上了一条泯灭人性的道路。金钱呀,你真是个魔鬼,你既能让人上天堂,也能让人下地狱。

李宏继续他的自述:

这边王科拖着不给钱,那边我经常被债主逼得无处藏身。我也是个男子汉,天天让人指着脸要钱,实在受不了。后来,我多次和王科商量把出租车卖掉各拿回各的钱,他也同意了。

11月16日这天,我按和王科约定的日子到他的房子去商量卖车的事。11点我到了王科家,他刚起床,我发现司机已经把车开出去了,我当时就产生了我被王科耍了的念头。因为说好是我们一块去卖车的。我心里有点火了,就问他为什么要哄我自来一趟。

王科漫不经心地说,车卖掉你也拿不回你投进的钱。

我忍住气说,这两年挣的钱呢?

王科说,挣的钱我全开销了,我是老板,你是马仔。

一听这话,勾起了这两年我为这车所受的种种窝囊气,怒火一下子窜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是你的马仔,我们是合伙人。

王科说,车本来可以卖掉,但你开车时把车碰了两次,就要算到你身上,扣你的钱。

我说,保险公司已经赔了,怎么能算到我的头上?

这时,已经快12点了,我掏出本子和他算账。近两年时间这车已挣了6万多,扣去各种费用,纯利润应该有2万多呢,怎么着也应该分我一点。

王科不认账,说,哪会有那么多钱呢?

我说,车卖不卖我不管了,利息我也不要了,只要把本钱还给我就行了。我已彻底心凉了,不想再和他合作下去了。可他却说,不管车怎么样,反正你的钱是赔了。

我反问,难道这几年我的力白出了!

王科说,你夜间开车不是已经挣了吗?这就是你的钱,你已经拿走了。

他的话气得我直发抖。夜间开车挣的钱我除了加油、吃饭外,都交给了他,想不到他这样不讲理。我生气地说,今天你无论如何要还我本钱。

王科说,我要还不了呢?你走吧。

憋在胸膛的火一下子窜上了脑门,我几乎用发抖的声音说,你说的这是真话吗?你可别后悔。

他说,我不后悔,你能把我咋样!

我的全身仿佛都起火了,大脑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杀了他!

这时,王科转身去洗脸刷牙。洗漱完毕后我恨恨地问:你对你刚才说的话真不后悔吗??他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我不后悔。这时,我已看见他家柜子上有一把刀子,就用左手——我是左撇子——拿起刀子朝他身上刺了三刀。我懂一些人体结构,刺的时候也掌握了分寸,没有刺到要害处,而且出手很快。我本意是要吓唬他一下,好叫他松个口给我写个欠条也行。因为前一天,我对妻子说过,王科不给钱,我就抱走他的彩电拿走他的手机。我妻子说,让他打个欠条也行,但不知他肯不肯打?

由于我出手快,王科还没啥反应,他那天穿着羊毛衫和衬衣,他还问我,你干啥?看他不感到疼痛我也很奇怪,因为看电视上只一刀人就不行了。当时我也有过送他去医院的想法。一会儿王科感到了什么,低头看到羊毛衫上往外渗血,他说,你捅了我!又朝里屋喊,小朱,快来救我!

朱海玲从里屋出来,王科叫她快送他到医院。我拦住朱海玲对王科说,你打个欠条我就送你到医院。我还提示他,你不想活了吗?王科没理我,对朱海玲说,快送我到医院!又对我说,你会后悔的。这时,我看他已不舒服了,头上开始出虚汗,我就说,你还有救,打个欠条我就送你到医院。

王科说,我不欠你的钱!又对朱海玲说,你下去叫人。我不让她下去,她看着我手里的刀不敢走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王科还这么不讲理,气得我不顾一切地对准他的心脏捅了一刀,他深深喘了几口气就死了。临死前,他还对我说,你会后悔的!我说,我不后悔,大不了我陪你一起去死。记得从捅第一刀到最后这一刀,中间大约有十几分钟,如送医院也许能把他救过来,可他就是宁死不给我还钱,连欠条也不肯打,逼得我只想杀死他了。

王科一死,朱海玲吓得脸都变色了,我对她说,和你没关系,你能不能保持沉默?朱海玲说了许多保证沉默的话,但我还是不放心她。当时,我曾想把王科的尸体找个地方藏起来,公安人员来了我不承认,可又一想朱海玲就是见证人,而且我看得出她急欲脱身跑掉。我越想越怕,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她的脖子拧断了,尽管她给我下跪求我不要杀她。

看着两个大活人变成了尸体,我也瘫在了地上,第一个想法是我也不活了。我在地上呆坐了几个小时才清醒过来,当时也曾想过投案自首,但又一想自首也是个死,两条人命呀,一个还是无辜的,干脆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11月18日凌晨我开始抛尸。先将王科的无头尸体抛到红雁池,20日凌晨又抛出朱海玲的尸体,然后又将胳膊腿抛进污水沟。他俩的头我弄碎后扔到垃圾堆了。抛尸时我是搭出租车,司机问我拿的啥,我说给餐厅买的肉。

从11月16日起我就对妻子说,我要夜间开出租车不回家住了,其实是为了处理尸体,也是怕她知道了受不了,杀的毕竟是她亲哥哥呀!妻子始终没怀疑我。后来,朱海玲的弟弟和介绍人到我家找过朱海玲,我都用谎话骗过去了。我还专门到朱海玲的父母家,对她母亲说朱海玲和王科到口岸包了个大工程。朱家人不相信,说,朱海玲啥也不会,搞什么大工程。而我把王科的传呼机、手机拿上为的是造成一个假象,好像两个人还没死,而是到口岸去了。

过了几天,我妻子说,我哥他们既然到口岸去了,咱们就住他的房子,孩子上学还近些。我硬着头皮答应了。可因为里屋的床上放过尸体,我心里不是滋味,就天天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常常呆望着房顶想,我虽然骗了那么多人,但谎话编得不圆,漏洞太多了。那些日子我是惶惶不可终日呀,我度日如年呀!特别是他俩的尸体被发现后,我就想过一天算一天吧,公安局找上门来算我倒霉,找不上算我幸运。

我也曾计划过逃跑,跑得无影无踪,让公安局永远找不到。可是我没有钱,如果那段日子车卖掉了我也早跑了。也计划过让妻子儿子到内陆探亲后,我也跟着走掉,到内陆一个庙里当和尚皈依佛门。

今年元月6日,公安人员出现在我家,我就知道我的末日到了……

李宏并不是蓄谋杀人,可为什么走上了杀人碎尸这条犯罪的道路呢?

通过我们对案件的调查和李宏对自己犯罪过程的供述,来分析李宏的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它特定的因素。这在犯罪心理学理论中,属“变态人格”之一种。

李宏犯罪心理的形成是有一个时间过程的,他和受害人王科的矛盾于两年前他们合伙做生意时便开始了。在这期间,随着生意的延续,矛盾进一步加深,李宏的人格发展进一步偏离正常。同时,社会环境的压力:借父母、朋友的钱不能如期偿还,都导致加深偏离的程度。

种种因素使李宏终于在11月16日和王科矛盾再次暴露激化时,将王科及其未婚妻朱海玲杀害。据李宏回忆说,当他持刀将王科刺倒的刹那间,他后悔了,只要有人劝说一句,他会放弃。正如犯罪心理学所确认的“变态人格”的特点是:有自知力,并因此而痛悔。

李宏的犯罪心理形成过程,并非是不能矫正的,如果他和王科在交往过程中,有人在其情绪爆发时加以劝阻、引导,让其正确对待所发生的矛盾,就有可能避免这场悲剧。当然,李宏如果有法制观念和一定的理智,这个悲剧也是不会发生的。

在这起案件中,处境最难最痛苦的恐怕就是李宏的妻子了。丈夫是作案嫌疑人,被害人又是自己的亲哥哥,而她对这桩案件又是一无所知。你说,这个女人面临着什么处境?

这真是个不幸的女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她该怎么办呢?

仅从案件本身来说,1997年“11·20”碎尸案可以说画上句号了。可案件以外呢?后悔、痛苦、悲伤都是不可避免的。

金钱就这么重要吗?它竟能使人为它将人性丧尽吗?确实,在如今市场经济的社会里,金钱似乎是离不开的东西,难道有了它就有了一切,包括生命、亲情、幸福吗?李宏本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最终要回他的本钱,但他却最终悍然犯下了弥天大罪,他个人为此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同时又给活着的人们留下无尽的哀痛和难解的纠纷。

通过此案,给活着的人们留下的教训可以说是太深刻了,特别是在如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法律和金钱,这都是每一个人不可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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