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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顿 | 法国大革命的背景

 投沙斋 2022-09-27 发布于北京

路易十六(1754年8月23日—1793年1月21日)

法兰西波旁王朝第五位国王


当路易十六发现人不敷出而要求国民多纳税时,法国的税收不到两千万。在与人的寿命相当的时间内,它便大大超过一亿,而国民收入增长得更快。这一增长归功于一个阶级,然而对于这一阶级,旧时代的君主却拒绝给予它最好的回报,并剥夺了它在因它而富裕的这个国家中的权力。当他们的产业使财富的分配发生变化,富裕不再是少数的特权时,被排斥的大多数感觉到他们无权无势并不是根据权利和正义,而且他们也得不到国家合理的支持。他们提出,政府、军队和教会中的权力应当给予人民中间那些做出贡献的活跃和必要的人士,不应为那些无所作为的少数保留对他们有害的特权。他们中间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相信,实际上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体,并要求用与他们的人数相称的权力实行自治。他们要求对国家实行改革,要求统治者成为他们的代理人而不是他们的主人

那就是法国大革命。鉴于它并不是一颗天外飞来的流星,而是若干历史因素的产物,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会造成破坏,它们的分裂则无利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用一点时间追溯一下以前经历的观念的过程,并把它与连续性法则和永恒力量的作用结合起来。如果法国在其他国家成功的地方失败了,如果从封建和贵族制的社会形态向工业和民主的社会形态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动荡,其原因并不在于当时那些人,而在于他们所持的根据。只要专制君主在国外胜利了,他们在国内就被接受。革命思想的最早信号,朦胧地潜伏于灾难的间隔期间那些被压迫的少数人之中。冉森主义者是忠诚而有耐心的,但他们杰出的法学家多梅是一个哲学家,他因为在那时代混乱的法理学中重建了至高的理性而被人铭记。他师承自己学派中的伟人圣托马斯,认为立法应是民享民治的立法,废黜邪恶的君王不仅是一项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他坚信法律应来自常识,而非习惯,并应从永恒之法中获取条律。更高之法的原则是法国革命的标志。在它面前,仅仅建立在实在法上的政府是站不住脚的。它指出了通向那种关于基本的、普遍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之学说的道路。这些权利被多梅的后继者、那些国民公会中的律师们,写在了他们的宪法序言中。
在《南特敕令》有效期间,新教徒是坚定的保皇派,因此即使在它被废除之后,宽容的倡导者贝伊在流放鹿特丹期间仍效忠于皇室。可是他的对手朱里,尽管作为一个神学学者是不宽容的,其政治学却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受到毗邻的奥兰治的威廉的影响,感染了大陆辉格党人的性情。他教导说,主权来自人民,也要还给人民。王权滥用权力,就要剥夺它的权力。但国民的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只有人民拥有绝对正当的权威,即使当他们错误时,他们的行为也是正确的。在波舒哀清晰透彻的回信中保留着朱里最具煽动性的言论,它们与经典共享不朽,及时促成了这样一种信条:民主是不负责任的,它必须畅行无阻。

当时最杰出的教会法学家摩尔却特,在1790年出版了论人民的权力超越君王的三卷本著作,他在书中对除他之外无人熟悉的资料做了细致的研究,解释了教会法如何称许1688年的原则而拒绝君权神授的近代发明。他的书也更好地解释了神职人员在革命中的态度,以及他们广受欢迎的短暂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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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费奈隆(1651-1715)

文学界反对派的真正创始人是费奈隆。他既不是个有创新精神的改革者,也不是新真理的发现者,但作为一个非凡的独立派和最有智慧的历史见证人,他最早看透了宫廷那种堂皇的伪饰,认识到法国正在走向毁灭。在君主制的荣耀黯然失色之前,他便开始了良知的反抗。他的见识源于他在人物评判中非凡的洞察和精确。他已知道对待政府问题也要像对待私人生活一样,仅仅参照道德标准加以评判,并把这种平易然而危险的做法发挥到了无人能比的程度:只根据文明美德的诫律评定万事万物。虽然他对政策和国际关系学一无所知,他却总是能够告诉我们,从一个假定为完美的人那儿可以期待什么。费奈隆就像是一名基督教欧洲的公民,但他在追求自己的思想时,却与他的国家或他的教会保持距离,他最深刻的话语就像是出自异教徒之口。他希望既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对于与他争论的人也要仁慈相待。他既不赞成豁免权也不赞成惩罚谬误,并宣称教会最高的需要不是胜利而是自由。通过他的教友弗流里和切弗雷思,他赞成召回新教徒,他建议普遍的宽容。他希望世俗权力远离教会事务,因为它的保护导致宗教的顺从,它的迫害则会导致宗教的虚伪。有时候,他的步伐似乎已经接近了教会与国家分离这一未被发现的领域的边缘。

他写道,历史学家应在外国和自己的国家之间保持中立,他期望政客也遵循同一原则,就像爱国主义不能解除一个人对人类的责任一样。因此除了我们为自由这个惟一的原因而被迫进行战争之外,任何战争都是不正义的。费奈隆希望法国放弃它如此引以自豪的不当获得的征服物,尤其是它应撤出西班牙。他声称西班牙人堕落而愚蠢,但任何事情都不能造成与权力平衡和各国安全相对立的权利。在他看来,荷兰是欧洲的希望,也认为联军将法国王权驱除出西班牙是正当的,其理由一如任何法律权利都不能够使菲利普二世合法地占领英格兰。他希望他的国家被彻底地贬抑,因为他担心出现由胜利之法国的骄气所导致的成功的后果。他认为只有迫使路易用他自己的罪恶之手废黜他的孙子才是公正的

按照费奈隆的判断,权力就是毒药既然国王几乎总是邪恶的,他们不应统治,而只应执行法律。因为服从先例和习惯是野蛮人的标志。文明社会必须受一部确定的法典的治理。只有宪法能够防止专断的权力。路易十四的专制,使得他自己令人憎恶和蔑视,也是国家遭受所有灾难的原因。如果正当地属于国民的统治权力得到恢复,它就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但是绝对权力无法挽回地破坏了自己的根基,正在引起一场不是限制而是摧毁它的革命。尽管费奈隆既不希望牺牲君主制,也不希望牺牲贵族制,但是对于他惊恐地预见到的那场运动中的某些倾向,他却表露出同情之心。他承认自然状态,并认为文明社会不是人们的原始状态,而是从野蛮生活到农耕生活的一个过程的结果。他希望把统治的责任转移至地方议会和中央议会,他要求完全的贸易自由,要求由法律提供的教育,因为孩子首先属于国家,然后才属于家庭。他不放弃通过议会法案使人为善的希望,他相信公共机构是塑造个人性格的手段,这使他与遥远的未来联系起来。
他是革命思想的柏拉图式的奠基者。虽然他的真实观点很少为人所知,他却为众人所怀念。但是一些人批评说,他的力量不够集中,温和的态度和划清界线保不住教会,正像自由和正义保不住国家一样。我们经常被告知,路易十六是因其祖先的罪恶而死。他的死不是因为他从他们那儿继承的权力扩张得过了头,而是因为它已失去信誉,受到了破坏。使它失去信誉的人之一即是费奈隆。在他出现之前,最有能力的人,波舒哀甚至贝伊,都崇敬君主制。费奈隆无以复加地打击了它,他抨击路易十四之奢靡,其严厉程度较伏尔泰的信徒抨击路易十五之荒淫有过之而无不及。蔑视和羞辱君主的时代自他启端。他以后的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跟从他的榜样,把对抗性批判的基础建立在宗教动机之上。卡迪诺·杜波斯把他们描述为幻想家,和康布里大主教做着同样的梦。在那个世纪中叶改变法国的巨变之前,他们的影响逐渐式微。

从那时起,无神论便占尽了优势,以致并不自认为是攻击者的人,如孟德斯鸠、孔迪拉克、杜尔哥,也与基督教义疏远。政治上的后果是:那些从不认为教会问题有任何深刻意义的人,从未获得有关教会和国家的明确概念,从未严肃地考虑在何种条件下宗教可以得到建立或废除、被赋予或被取消,甚至从不知道是否存在着能够使这类问题得以解决的一般方案或原则。这种知识缺陷在革命的一个转折点上变成了意义重大的事实。

关于国家与教会关系的理论,是和宽容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方面,18世纪极少超越一种缺少连贯性、狭隘和不科学的视野。因为宗教自由是由宗教和自由这两种财富组成的,它的任何一个要素从未成为实际思想领袖们公正观察的对象。他们喜爱怀疑论甚于确信论,企图通过抛弃启示击败不宽容,就像他们用驱除魔鬼战胜巫师的迫害一样。他们的自由主义存在着一种缺陷,因为不要信仰的自由,也失去了自由的大部分实质意义。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其解决方法也不极端和深奥。那时已经有些作者稍嫌肤浅地持有这种信念:没有宗教自治力量的民族,也没有为自由做好准备,托克维尔便是这种信念的一个标志。

较早的改革观是在法国的路线上运行的,它致力于利用现存的社会形态、采用议会制贵族统治、恢复三级议会(theStates-General)和省议会。但是,遵循旧制,在旧根基上建立一个新法国的计划,却造成了这样一个事实:不管出现了什么样的制度成长,总是受到阻碍难以为继。假如中世纪的政体可以茁壮成长,也必定只有从其他国家才能采撷到它的果实,因为在那里很久以前就已在追求那些早期的观念。当务之急就是对外来的榜样悉心照料,我们所称的18世纪,就是以此开始的。英国的优越之处最先得到了伏尔泰的宣传,又被孟德斯鸠进一步证明。因为英格兰近年来创造了一个比历史悠久的制度更为强大的政府。它建立在诡计和对罗马的叛逆上,然而它却建立起了法律的保障,比正统的、历史悠久的、为宗教所认可的制度下存在的保障更为坚固。它的兴盛源于一种不同寻常的信念,即神学的纷争不必用国家权力来消除,而政治纷争正是它的昌盛的秘密所在。虽有各种阴谋和叛乱,那些品格可疑的人们还是完成了这一变革,在60年里成功地维持了公共秩序。他们建立一个赢得国民信任的庞大体制,并在大陆战争中获胜。作为欧洲君主制基础的詹姆斯二世党人(Jacobitedoctrine)的信条,受到法国武力的支持,却未能撼动这种新近植入的王权。一次伟大的实验受到一个伟大发现的褒奖。一个蔑视数世纪智慧的新事物站稳了脚根,而革命变成了比传统更为可靠的稳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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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着手从这些混乱的事实中建立政治科学。他尊重这个事实,因为它使他与君主制相调和。他一开始相信君主是一种罪恶,而且不是一种必要的罪恶,他们的时代来日无多。他到华尔波尔时期的英格兰一游,学到了一种可以延长君主存在的方案。他仍然承认共和国是美德的统治,而他所谓的美德,是指热爱平等和自我节制。但他看到过一种因腐败而兴盛的君主制。他说君主制的独特原则不是品德而是荣誉,他曾把它描述为一种能使凡人犯下几乎每一种罪而又不受惩罚的设计。根据按照气候和纬度解释制度和性格的著名学说,赞扬英国丝毫无损于法国的爱国主义。

孟德斯鸠审视周围和国外,却没有看得更远。他为每一种正面事实提供理由的令人钦佩的技巧,有时也混淆了作为前提的原因和作为辩护的论点之间的区别。他对支持特权的辩解所知甚多,以致几乎忽略了一无所有的阶级;他对教士虽并不友好,但赞成他们享有豁免权。他认为只有贵族能保存君主制,使得英国比任何共和国更自由。他确定了重要的保守主义格言,即成功通常依靠知道它何时降临;而他的著作中最纯正的辉格派格言来源于费奈隆:即当公民的义务模糊了人的义务时,它便是一种罪过。他的自由是哥特式的,而不是贪多无厌的。但是他工作的座右铭“Prolemsine matre creatam'’(没有母亲而生的孩子——原文为拉丁文),所表达的意思却是,“缺乏的一样东西乃是自由”;他曾论及税收、平等和在1789年使他有短暂影响的分权。他关于立法机关可能比行政机关更危险的警告,则未被听从。《论法的精神》在1767年卢梭独领风骚时衰落。作者的心灵活动于他十分熟悉的社会条件,并未注意到将至的民主。他向休谟保证说不会有革命,因为贵族没有市民的勇气。

达让森作为1745年的外交部长,有更多的先见之明,并且了解政治的底细。他不像他那个辉煌的时代那样盲从,总在构想着基本变革的计划,他是最早的一位作家,可以让我们从其著作中窥见1789年的理论。在他之前也有人觉察到了革命将至,但是达让森预言它将始于在巴黎街头对教士的屠杀。38年后,这些话在圣洁门修道院的门口应验了。作为王位觊觎者的支持者,他很少受到崇英思想的影响,对于既威胁教会也威胁国家的无神论精神,他不把它归因于英国的自然神论和辉格党,而是归因于罗马教会以及它的分裂和不宽容。

欧洲大陆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1688年是非国教徒的一次叛乱,而一个辉格党人被认定是导致安妮之死的长老会教徒。不难推论,神学冲突愈是激烈,它所导致的社会动荡也愈剧烈。早在1743年,他那可怕的预见力便洞察到国家正在四分五裂,它的命运已经如此确定,以致他开始打算在其他主人那里避难。他希望剥夺贵族、教士和律师的权力,把它们给予群众。尽管政治科学尚在襁褓之中,他已借助启蒙的曙光提出了理性主义的自由和作为完美政治之体现的在各阶级和各宗教之间的平等。世界不应受羊皮纸和既得利益统治,而应受清明的理性统治,它经历了从复杂到简单的过程,将扫除国家和民主之间的一切中介物,让国家的每一部分人自理其事。

他热衷于改变一切,只有能够单独改变其余一切的君主制是个例外。慎重的议会也不会比它的成员的平均水平更高明。它既不十分愚蠢,也不多么聪明。如果国王使他自己成为哲学和正义的不可抵抗的工具,并努力改革,则万事如意。但他的国王是路易十五。达让森看到值得维护的东西是如此之少,便大胆主张横扫一切的理性判断和抽象命题。根据他的理性主义,他对习惯性偏见和财产权利的冷漠,根据他的名言,即可以假定人人都理解涉及到他的个人利益和责任的一切事物,根据他对于民主、平等和单纯的热情,以及他对于中间权威的厌恶,可以说他属于他身后的一代。他预见到了事件,但并未促成这些事件,因为他最好的著述只在我们这个时代才为人所知。

当孟德斯鸠作为第一流的在世作家,处在名望的巅峰而满足于沉思过去时,在巴黎神学院有一位教导人们寄托希望和努力于未来的学生,在23岁时就领导了世界潮流。杜尔哥,当他宣称向上成长和进步是人类生活的法则时,正在学着成为一名教士。对我们来说,在科学的任何时代,想像基督教没有进步的特性,没有改善灵魂和社会的能力,是很困难的。但这种观念是缓慢养成的。在原罪的重负之下,人们习惯于意识到堕落,每一代都承认他们是父母的不肖儿女,并且不耐烦地期待着将至的末日。

从卢克莱修和塞涅卡到帕斯卡和莱布尼茨,我们遇到少数零散而无助的插曲,表示着朝向完美的进步,带来光明的火炬手手相传,但它们缺乏权势或光彩。杜尔哥一下子便让这种观念成了习以为常的东西,它变成了在勤于思考的头脑中四处蔓延的力量,而新兴科学也在证实着它。他赋予历史一层更深的意义,使它具有了统一的趋势和方向,变动无常中有了恒久之物,发展代替了变化。他所指的进步既是道德的也是智力的;当他声称他那时的恶棍却是更早世纪尊崇的榜样时,他没有考虑到人的邪恶。他的分析为未来的探索者,为莱辛,尤其是黑格尔,留下了难窥其堂奥的深邃思想。但他教导人类期待着未来与过去不同,它将会更美好,以及,历代经验可以作为指示和告诫,但不能当做向导或约束。他对于历史研究有杰出的贡献,但他锻造了一件强大的武器,足以消灭历史的成果和现存的秩序

根据进步的假设,新的总是优于旧的,历史是不完美的体现,因此逃离历史便成了走向未来的口号。这位大师的学生孔多塞,认为世界可以通过焚烧它的历史记录而获得解放。杜尔哥对这种过分行为持极为谨慎的态度,他考察历史以证明他在神学研究中偶然发现的法则。不久他却否定了神学研究,说他不能戴着一张面具。当基佐因为拉蒙纳丢掉神职长袍变成一个自由思想者而称他为邪恶者时,在某种程度上有相同经历的谢勒说:“他不知道这要付出多少代价。”但是杜尔哥似乎没费什么力气便完成了这种突然的转变。作为自印刷术发明以来最浩大的事业——《百科全书》在那时问世,杜尔哥曾是其作者之一。但他突然终止了写作,拒绝与一个自称对启示性宗教有敌意的派别有联系;他也否定了狄德罗和雷纳尔那些激昂但自相矛盾的说辞。他在重农主义者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家园,在所有团体中它具有一套最严密的思想体系,已经知道了政治经济学中大多数公认的原理,尽管他们最终只是为亚当·斯密铺平了道路。对于我们而言,他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他们把政治科学建立在了正在形成的经济学之上

哈林顿一个世纪之前已看到,统治的艺术可以被简化成一种体系,而这些法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领先于所有人,在与政治相关并属于他们的领域的诸多问题上,他们拥有大量共同的和得到证实的真理。他们把它扩展到并延伸到整体,用支配着资本的同样确定的原则支配宪政。他们说:一个人最神圣的财产是他伪劳动。它甚至先于财产权利,因为它是那些一无所有者的财产因此为了能够最好地利用他的劳动,他必须是自由的。一个人对另一人、社会对成员、国家对臣民的干涉,必须被降至最低限度。权力的干预只是为了限制干涉,保护个人免于压迫,这压迫源于不符合其利益的控制。自由劳动和它所派生的自由贸易,是合法政府的首要条件。让事物处于其自然秩序中,让社会自行统治,国家的最高职能就是保护自然,使其按自己的规律运行。政府不应是专断的,但它必须足够强大,以镇压其他专断的行动。如果最高权力受到不必要的限制,其他权力将遭受暴乱和压迫。它的至高权威是不受任何制约的

问题在于去启蒙统治者,不是限制他,而启蒙一个人总比启蒙众人更容易一些。通过对立、平衡和控制进行统治是与原则相反的,然而专制主义对于达到他们更高的目标可能是必要的。只有集中的权力,能够克服他们所建议的如此有益的改革面对的障碍。那些只寻求普遍之善的人们,必然伤害每一个阶级彼此不同的和分离的利益,并会疯狂地打败他们可以依赖的惟一力量,因而丢掉了防止邪恶的手段。如果一切听命于大众的意见和情感,这些邪恶一定随之而至。他们并不热爱专制权力本身,但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只要他们运用它五年,法国将会自由。他们对专断君主和不可抵抗但客观公正的国家做出区分。

这是一个有悔过精神的君主制时代。国王已变成第一公仆,为了人民的幸福,从事着人民无法为自己做到的事务,一场导致许多繁荣和开明行政事例的改革运动已经起步。有些人了解邪恶的法律所造成的无以言表的痛苦和不公,有些人生活在既无教养也无组织的群众的恐怖之中,在他们看来,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的想法,似乎优于纽卡斯特和诺斯为了英格兰地主的利益而管理的议会制政府。从表现和言论上看,经济学家们比孟德斯鸠更少自由主义,因为他们对当时的罪恶,对大刀阔斧改革的要求,有着无比深刻的感受。他们打算用专制主义之手去破坏专制主义制度。他们不是它的敌人,而是它的谋士,希望用他们的劝谏使它发生转变。创造国民财富的自由权,是不可缺少的自由权,其他方面的自由权将随之而至。疾病折磨病人的时间已经太久,他已不可能自我疗治了:宽慰必须来自苦难的制造者。制造邪恶的权力同样有利于铲除邪恶。比维持原状困难得多的改革,对于经济学家们并不更可怕,因为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废除一个更黑暗时代的邪恶后果。他们认为自己的使命不是制定新的法律——因为神并没有把这项工作委托给人类——而是只宣布社会生活所固有的法律,使它们通行于人间。

20年后,国会公民的选举人如同这些经济学家一样,清楚地指出了社会和政治组织的缺陷,并且几乎为所有的事情开出了药方。但是他们被人说服了,惟一能够重振法兰西的办法就是来一场震荡,一场被国民性格搞得极为可怕的震荡。他们渴望一个国民教育的庞大计划,因为不准备好土壤,号召就没有根基。可以断定的政治真理是,受到教育的大众的意见,将是战无不胜的,将消除权力的滥用。抵抗压迫就是与天国结盟,而抵抗自由的自然秩序的所有事物都是压迫性的。因为社会保障着权利,它既不授予也不限制它们,它们是义务的直接结果。就像真理只能通过揭露错误和战胜异议而使人信服一样,因此自由是真理的必要卫士。社会不是建立在人的意志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天性和神的意志上;遵守天定的秩序必得回报。拯救受苦人是一切人的义务和一切人的事情。

这就是那一群非凡之士,特别是莫西·德·拉·里维里的精神,狄德罗说,只有他了解使帝国得到安全和幸福的真正而永恒的秘密。不错,杜尔哥在公职上无所成就,但他的名望并未减少,在革命爆发时,他的名字所具有的力量超过所有其他人。因此另一些建议受到支持,他的利用王权改革国家的政策立刻便被抛弃了,但在国民公会的许多法令中仍可找到他的影响,在两个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上,他的影响隐而不彰。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来源,或如阿斯吉尔所说,土地是人们的全部事务所在——这是那个派别的核心信条。当法国的一大部分变成国民财产时,人们更容易被说服:土地可以用作公共信用和无限让渡(assignats)的基础。按照我们很快必须考虑的一种有力的观点,革命的歧路出现在这一天:法国人拒绝了英国和美国的先例,决定建立一个不分立的单一立法机关。它是宾夕法尼亚模式,而伏尔泰声明宾夕法尼亚政府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富兰克林说,他那个州的宪法已得到了神的批准,杜尔哥则是它在欧洲的热情倡导者。

一个在乎等的民主制之上进行统治的国王,和一种通过国王而统治自身的民主制度,是第一次国民公会上长期斗争的两种观念。一种君主制符合杜尔哥的学说,另一种君主制适合卢梭的思想,后者一度占了上风。卢梭是一个只有一座城镇的小共和国的公民,他却声称它的例子适用于全世界的政府。它就是日内瓦,但并不是他实际看到的日内瓦,而是他从中抽象出的那些基本原则,是被改造了的日内瓦——弗罗斯特州和兰德吉迈德所反映的日内瓦,而不是它自己的宪章所反映的日内瓦。这种思想是,成年人聚集在市场,如同格莱勒斯的农民聚集在树下,管理自己的事务,任免官员,授予和撤回权力。他们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的投票权都得到保障,因此有着完全一样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所有的福利安全地掌握在所有人的手中,因为他们没有从财富的利己主义中孳生的分立的利益,也没有扭曲的教育所培养出的排他性观点。既然一切人在权力上是平等的,在目的上是相似的,所以也不存在一些人应当分裂为少数派的正当理由。有一种默示的契约,即任何部分都不能比全体更受优待,少数应总是服从。制定法律并不需要聪明人,因为聪明人和他们的法律是所有不幸的根源,自然是比文明更好的向导,因为自然来自神,而神的创造是好的;文化来自人,人的创造是邪恶的,离自然的纯洁愈远,邪恶愈甚。当他增加对自己的欲望,寻求更多文雅的愉悦,并储备更多的奢侈品时,亦是如此。它导致不平等、自私和公共精神的腐败。

孕育于瑞士一些地区的那种社会观,以一种貌似有理、缓慢的方式,形成了这样一种理论:来自造物主之手的人是纯真无邪的;他们生而平等,从平等到文明的进程就是从美德到罪恶、从自由到专制的进程;人民是至高无上的,对他们的统治权来自他们的予夺;个人或阶级可能会犯错,可能会背弃共同事业和普遍利益,但是必然诚实、正确和不腐败的人民却不可能犯错;存在着反抗一切容易犯错误的政府的权利,因为它们偏私,但是谁也不能反抗民有民治的政府,因为它没有主人和评判者,说到底它。要自行裁定一切;建立在错误的原则和破裂的契约之上、失去民意的一切社会,出现反抗是必然的,服从的法则只存在于那些建立在公意之上的合法社会之中;人们没有权利反抗自然法则,也没有权利反抗全体人民的权力。根据这一系列推理,几乎没有考虑到任何其他因素,卢梭把这一套纯粹民主的观点运用于各国政府。

最醒目最为人熟知的事实如今已经证明,一个城镇的直接自治,是不能被推广到一个帝国的。它是一种很少能被扩展到相邻地区的方案。不是一个地区被另一个统治,就是两个地区都被为此目标而选出的其他人统治。这两种方案都与那些首要原则有冲突。服从是对民主制的直接否定,代议制是间接的否定。因此一个英国人忍受议会的束缚,一如洛桑之于伯恩或美国之于英国——如果美国屈服于英国的税制,根据法律在七年只有一次重新获得自由的话。

卢梭对他自己理论的逻辑和瑞士的先例仍然深信不移,于是他成了一个联邦主义者。在瑞士,当一个州里有一半人与其他人意见不一,或国家与城镇的意见不一时,他们应当一分为二,公意不能压迫少数,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卢梭认为,这种自治共同体数量的增加,即是对全体一致的保护,也是对自由的保护。爱尔维修以这种观念支持他:人们不仅生而平等,而且相似,社会是造成差异的原因。由此得到的认识是,一切事皆可通过法律和教育实现

卢梭是人类所创立的最具吸引力的政治学说的创立者。我们不能说他论证得很出色,然而他知道如何让自己的论证看上去令人信服、令人满意和顺理成章,他以一种从未见过的雄辩和热情的文风进行写作,即使在博林布鲁克或弥尔顿那里也难得一见。他的著作发出了普遍颠覆的第一个信号,对于共和国和君主国一样具有致命的效果。尽管他以社会契约论和反抗权理论名垂青史,他的影响力来自一些极端而体系化的言论,但是他后来的作品也充满了健康的政治智慧。他不认为自己的思想有什么新颖或独创之处。它们或聚或散,但都是些老面孔。你们可以在以下地方看到它们:此前的沃尔夫学派,英国革命的教条主义者和阿尔加农·西德尼喜爱的耶稣会诡辩学者那里,他们的新教徒对手杜普莱西斯·莫奈和苏格兰人(他们后者听从我们的最后一位经院神学家圣安德鲁的主管,复活了曾经瓦解和分裂了教会、又把它建立在一种对政治革命十分有利的模式上的分裂时代的思想);甚至也见于最早的议会时期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早期翻译者那里。

卢梭的最先进之处是人民不会犯错误的信条。朱里曾教导说,他们不会做错事,卢梭则补充说,他们必定正确。这种思想与大多数其他思想一样并不新鲜,可追溯到中世纪。曾经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当主教发生分歧而教皇不在其位时,有什么保护传统真理的措施,有人回答说,信仰妥善地保存于民众之中“人民的声音即神之声音”这句格言可追溯至阿尔昆,一些在民主制之前的伟大作者如胡克和波舒哀使它得到复兴,而在我们的时代,纽曼利用它来支持自己的发展论。卢梭则把它运用到国家上。

公共舆论的支配地位是因为国家债务的上升和债权人重要性的增长而出现的。它不仅造就了那个高贵的野蛮人和无耻的南大西洋岛囚徒,使支配着广大群众的本能与少数人深谋远虑的智慧分道扬镳,而且它注定会成为代议制政府最严重的障碍。权力的平等极易使人想到财产的平等,但是社会主义运动开始得更早,并未得到卢梭的支持。一些神圣的理论家,如马布利和摩莱里,在革命中不时被引证,但财产分配上的变化则与他们的影响无关。

一种更有效的影响是自意大利输入的,因为通过维科、吉尔诺、热诺维西,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18世纪。撒丁尼亚在解决封建制度问题上先于法国。阿瑟·杨证实利奥波德大公的政策使托斯卡尼的生产在十年内翻了一番;在米兰,佛米安伯爵被当做欧洲最好的执政者之一。米兰人贝卡利亚通过他对刑法的改革,成了法国的舆论领袖。大陆的法学长期为两个观点所笼罩:酷刑是发现真理最可靠的方法,和刑罚的威慑不是由于它的正义、它的迅速和它的确定性,而是与它的残酷成正比。甚至在18世纪,玛丽亚·塞雷萨和约瑟夫二世仍采用着野蛮人的刑罚制度。因而,没有比对于法庭的攻击更准确地击中传统的核心。它迫使人们只能得出结论说,权威的愚蠢是可恨的,它的凶残更令人憎恶;现存政府是可恶的,法律的保护者和执行者——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俗世的——比违法者更邪恶。历史铭刻着邪恶权力统治的印迹,积聚着未被惩罚的不公的冤债。当法律不再神圣时,它的严厉的捍卫者也不会得到同情。如果他们落人复仇者之手,那也是罪有应得。那些后来因为残暴而显赫一时的人物,如布里索特和马拉,致力于人文主义运动,这场运动产生了对没有因累累罪恶而受到削弱的权威的渴求,对新法律、新权力和新王朝的渴求。

当宗教与残酷结合时,新观念的运动变成了反对基督教的运动。克里尔·梅斯里的一本书在那时已部分为人所知,但1864年斯特劳斯首次印刷,代表着报复的无信仰者的嘹亮之声;而另一位神父雷纳尔希望神职人员被碾碎在他们祭坛的废墟之下。

因而,这场运动始于费奈隆时代的警告、抱怨和保守的热情努力,它产生了通过王权实行变革的伟大方案,和另一个以王权为代价的伟大方案,最后在报复的狂野叫嚣中,在对火与剑的热烈吁求声中告终。汇聚在一起的许多破坏性思想,解释了三级会议开始存在的意见一致,解释了1889年的改革和1893年的毁灭之后的爆炸性局面。不可调和的冲突,莫过于在宪法和开明专制主义之间、在废除旧法和增加新法之间、在代议制和直接民主制之间、在人民控制和人民统治之间,在因契约而在位的国王和因委托而在位的国王之间的冲突。

但是所有这些观点的派别都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孟德斯鸠,因为他是个明智的托利党人;伏尔泰,因为他攻击僧侣阶层;杜尔哥,作为一个改革者;卢梭,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狄德罗,作为一个自由思想家。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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