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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明:还原教师的本色

 于德明秋枫 2022-09-27 发布于河南

还原教师的本色

于德明

一直以来,对教师的职业定位都出现了严重的错误:其一、将教师“神化”。 视教师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过分夸大教师教化人的作用,无限拔高对教师的要求。 因此,一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不当之处,必然会引起群怒众怨,招致讨伐声一片,甚至还会呈现一棒子打死的舆论风潮。其二、将教师 “物化”。比如, 将教师比作“春蚕”“红烛”“人梯” 等, 只是以物的标准来评判教师,一味强调教师的社会责任——无私奉献、敬业爱岗, 对教师的精神修养提出了过高的要求,无视教师作为人的本性及正常需求。

受这些错误观念的影响,一些人认为教师是无所不能的——不管什么样的孩子经教师教化都能成为人中龙凤。如果孩子一旦出现了不良的状况,那么社会、 群众、媒体等都聚焦在教师身上,而作为教育部门、学校, 也时常不自觉地将孩子学不好的多元因素简单粗暴地归因为教师的责任,把教师当成孩子成长的唯一责任主体,让教师背负了太多的压力和责任。 不仅对教师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损伤,使得教师产生职业倦怠心理,而且也让悲观失望的情绪笼罩着教育行业。这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伤害了教师,而且也伤害了孩子们。因此,对教师必须要正确的定位——既不能神化,也不能物化,而应该还原其职业角色的本来面貌。

首先,教师是具备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人。 教师不但有自己的物质追求,而且有自己的精神追求。他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另类,他们也需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支。他们不是凝固的雕像,只会保持一种温和的微笑,他们同样会愤怒、忧愁、恐惧、厌恶、伤心、烦恼,甚至还会沮丧、冲动、发飙。虽然他们的工作是教育教学,但这并不表示他们的一切都隶属于学生,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教育的包身工。因为教书育人只是他们的职责,只是他们体现生命价值的一种形式,却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上班时间,他们是教书育人者,但在工作之外,他们则是独立、自由的人。他们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空间,有自己的生活需要,有自己的人生幸福与追求。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他们将所有的心血、精力和时间都奉献给学生,奉献给学校,奉献给教育事业。

其次,教师只是具备教育专业技术的人。像具备了当父母的资格,未必就能当好父母的道理一样,教师虽然具备教书育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具备了魔力、法术或神技。一个所谓的坏孩子经过他们的点化或教育,也许会发生巨大的转变,但这也不表明他们能够点石成金。就像大夫拯救不了每个人的生命一样,教师也不可能将每个孩子都培养成为人才。毕竟教育是关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只要求他们无私奉献而不考虑现实的困境和难题,也不能求全责备地把教育的责任和问题一股脑儿地推到教师的身上,将他们钉在教育困局的十字架上,承担不该有的指责和拷问。如果这样做,不仅是极不公平的,而且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是没有人性的。

总之,定位教师的形象,必须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不能拔高、苛责, 也不能神化、物化或虚化,而是应该从人出发,从教育的实际出发,还教师以本色和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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