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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的,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于德明秋枫 2022-09-27 发布于河南

该给的,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于德明

身为后知后觉,笔者做事总是慢半拍。这不,五天前已经发生的事情,愚人今日才看到。按常理来说,一条旧闻是不应该再翻出来的。但笔者却偏偏要违常理而行,这却是为何呢?

要想知晓其中的缘由,还得了解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3月10日,云南昭通市彝良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彝良县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全部自愿放弃享受新冠肺炎疫情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全院放弃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涉及150余名医务人员,1500余个工作日,约30万元。”

这条消息被新京报、中国新闻网、中青网教育、云南共青团、都市时报、 邵通日报、沈阳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转载。可笔者登录昭通日报社数字报刊平台,查阅3月10日、311日的《邵通日报》电子版,并没有找到这条消息。

后来,笔者又登录彝良县人民政府网,终于找到了原稿。欲知具体内容,请点击链接http://www./yiliang/contents/864/165696.html

按原文所言,这是彝良县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自愿的行为。因此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立刻就登上微博热搜,并引发了诸多网友的讨论。

我们有理由相信,彝良县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的确精神可嘉、境界高尚,但我们也无法排除其中可能存在道德绑架的嫌疑。毕竟现实中并不缺乏为了所谓的政绩而对民意进行道德绑架的事情,生活里也并不缺乏借助诱导的方式来换取虚假的荣誉的典型案例。

再说了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受益人是疫情防疫人员个人,并非医院。按照按劳取酬的薪资分配原则,既然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既是法律条文的规定,又无违社会公理道义的要求,完全可以坦然接受,无需有任何心理压力或思想包袱。

当然,也可能事实原本就是那样的,我们都想多了!但即便如此,那么该给的,也应该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的补偿和奖励。

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而后来,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就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在孔子看来,子贡拒绝赏金的行为固然崇高,但却因此而破坏了规矩,必然会使好事变坏;子路接受酬谢,不仅不影响个人的品行,而且还维护了良好的秩序,有利于事情向好发展。

同样的道理,坚持为战疫防疫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其一是为了倡导一种精神,其二则是维护一种道义。

虽然当下疫情逐渐减弱,但大家一定不会忘记疫情泛滥时,诸多的逆行者不怕牺牲、主动请缨,争先恐后、前仆后继驰援疫情灾区的情形。

试想,如果没有他们以身犯险,肆虐的新冠肺炎又怎会轻易低头?如果没有他们无私奉献,诸位的生命健康又怎能得以保全?如果没有他们负重前行,恐慌的日子又怎来岁月静好?

暗夜里,是他们擎起一束耀眼的亮光;风雨中,是他们撑起一片明朗的晴空;危难时,又是他们筑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如今风过去了,雨也过去了,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忘恩负义;现在城解封了,病也治好了,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上房拆梯。

该给的,不能给,必然会寒了人心。而人心寒了,下次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主动战斗的人必然会衰减,那么自然一切都会玩完的!

相反,该给的,一个子儿都不少,既是慰藉人心之举,又是弘扬正能量之举!倘若再次需要,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人投身其中,救苦救难!

因此,按照规矩办事,该给的,一个子儿都不少地给吧!即便不受,也一定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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