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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收并购进阶知识(七):在建工程转让(OCR)
2022-09-28 | 阅:  转:  |  分享 
  
转参性建模工考式让程在
发成本。(三)房地产开发费用。(四)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五)加计改
良开发未竣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
但该规定并不具有普遍。因此,企业在操作实践中,仍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
为”的原则,争取两次加计扣除开发成本。

六、

为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在建工程转让实务中常规的模式和做法,下文为大家列举了一种
由买方垫资开发到25%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模式,以供参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让方也需注意垫资开发的公章、经营证照原件共管;委托贷款
担保;目标地块及在建工程转让过户阶段,约定转让价格与评估价格不一致的处理;税费
承担主体、方式界定;卖方配合合同、证照等的手续变更;在建工程转让价格的借款抵扣
方式等一系列控制要点和风险问题,以顺利完成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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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HelenChen05...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