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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坑了谁?李斯的私心,导致秦始皇背了2000年的黑锅!

 大公becnx9o9xv 2022-09-28 发布于广东

公元前213 年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为了庆贺秦王朝修筑长城及取得南越之地,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

有一个名叫周青臣的仆射借机称颂秦始皇的“威德”,他说:“以前,秦国很小,地不过千里,亏得陛下英勇神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使国家无战争之患,人民得以久享太平。”他又大赞郡县制,说秦始皇改分封制为郡县制, 其功德自古以来的帝王没人能比。

仆射是主管武官的官员。周青臣的话却引起了博士官淳于越等人的不满。

淳于越当即指责周青臣阿谀逢迎,并且反驳说:“帝王分封子弟功臣为诸侯,这是古代的传统制度。我听说商周时代都因分封子弟而传国近千年,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可以让他们与国君互相照应。”他向秦始皇警告说:“如果皇帝不恢复贵族世袭的特权,新帝国将不会长久。如今皇帝您富有四海却不分封子弟以作呼应,倘若出现像篡夺齐国政权的田和式的人物,那将何以应付?周青臣不向陛下您指出这一点,反倒当面奉承,不是忠臣!”

针对这一对立意见,秦始皇请丞相李斯出来评判。

据说,李斯是纵横家鼻祖鬼谷子的学生,曾经师从鬼谷子学习治国方略。

鬼谷子名王禅,又名王诩,战国时期卫国(今河南鹤壁市淇县)人,是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之一,中国历史上一位极具神秘色彩的人物,被誉为千古奇人。两千多年来,兵法家尊他为圣人,纵横家尊他为鼻祖,阴阳家尊他为祖师,谋略家尊他为谋圣,名家尊其为始祖,道家称其为玄微真人,民间称之为王禅老祖。在中国文化史上,他是与孔子、孟子、庄子、荀子、墨子、韩非子等先哲齐名的学术大家,也是位卓有成就的教育家。

鬼谷子长于修身养性和纵横术,精通兵法、武术、奇门八卦,他通天彻地, 智慧卓绝,人不能及。一曰数学,日星象纬,在其掌中,占往察来,言无不验; 二曰兵学,六韬三略,变化无穷,布阵行兵,鬼神不测;三曰言学,广记多闻, 明理审势,出词吐辩,万口莫当;四曰出世,修真养性,祛病延年,服食导引, 平地飞升。著有《鬼谷子》(又叫作《捭阖策》)兵书十四篇传世。

鬼谷子常年隐居于河南省淇县云梦山的归谷(今河南登封市内的归谷山), 并在此教徒授艺。因“鬼”“归”二字同音相近,一音之传,兼之“鬼”字更富传奇色彩,故将“归谷”习称为“鬼谷”。

据说,鬼谷子招收徒弟从不挑剔。他的学问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只要学会一门便可纵横天下!“鬼谷”之名,由其隐居地而得。最早记载鬼谷子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史记·苏秦列传》中说:“苏秦者,东周洛阳人也。东事师子齐,而习之于鬼谷先生。”道教认为鬼谷先生为“古之真仙”,曾在人间活了百余岁,而后不知去向。他的弟子中有:苏秦、张仪、孙膑、庞涓、毛遂、甘茂、司马错、乐毅、范雎、财泽、邹忌、郦食其、蒯通、黄石、李牧等,后期则有辅助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的尉缭、李斯和东渡寻仙的徐福。

鬼谷子既有政治家的六韬三略,又擅长于外交家的纵横之术,更兼有阴阳家的祖宗衣钵,预言家的江湖神算,等等。鬼谷子在衣、食、住、行、医,居家理财、治国方略、外政外交、兵书战策、兵器发明、天文地理、神奇推算、养生教子等方面可以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所以世人称鬼谷子是一位奇才、全才。

作为鬼谷子的高徒,李斯深得秦始皇的信任与重用。他始终试图压制法家之外的文化派别。因而,他借机煽动秦始皇烧掉了皇家图书馆以外的诸子百家之书,并下令收缴了各国的史书、民间私人藏书。

李斯指控以淳于越为代表的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他说:现在这些儒生不从当下的国家利益出发,反而以古代的例子来说现在的不是,迷惑天下黎民百姓。他认为,各个时代的制度都是因时而变的,古代的制度不足效法。

李斯进一步向秦始皇劝谏说:我冒死上奏陛下,过去天下大乱,各执一词, 才有诸侯并起,都借着古代说事儿,花言巧语没有一句是有用的,大家都尊崇乱七八糟的学术,而不是国家的制度。如今陛下一统天下,也应该统一思想, 以法治国,让老百姓致力农业,知识分子要学习法律,这才是正道。

为了进一步打击淳于越之类的儒生,李斯提出了“禁私学”的建议。他说: “学古”的根源是在于私学的存在,“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

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对“焚书”的记载是:“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卫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李斯建议秦始皇烧掉《秦记》以外的史书,而且要以严厉的措施去执行。其具体实施方法是:

一、凡《秦纪》以外的历史书和非博士官所掌握的诗书、百家著作,一律被送到官府焚毁,只有医药、卜筮和农业用书除外。自命令下达之日起,逾三十日而未将应烧之书烧毁者,施以黥刑,并罚作四年筑城苦役。二、敢于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则灭族。官吏知而不检举者同罪。三、有想学习律法的,可以拜执法的官员为老师。

秦始皇批准了这个建议,下达“挟书律”,即“敢有挟书者族”,即对收藏违禁书籍的人处以灭族的酷刑。

司马迁在距秦灭亡半个多世纪以后记载的这段史实,很可能与真实历史有很大出入。因为在《史记》的不同篇章中,对“焚书”事件也都前后矛盾。

在《史记·李斯传》中司马迁转引李斯的话说:“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李斯在这里用的是“去”字,而不是“烧”。这段话后面一句是:“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

秦始皇批准李斯的奏请,下令收缴、废除了诗、书和诸子百家的论著。或许是秦始皇下令收缴民间图书之后,事情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后果,导致大量民间藏书被毁于一旦。

《史记·萧相国世家》中有一段关于秦始皇焚书的记载:“何(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意思是说,当初刘邦军队攻下咸阳城后,萧何先行没收了秦朝丞相、御史所藏的律令、图书。后来,刘邦得天下后,从这些图书中获得了天下要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等资料。

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第二年,李斯又建议秦始皇坑杀了400 多名他所讨厌的儒生。

徐福入海求仙,获得了国家的巨大支持和丰厚的财物。因而,引发了其他方士的跃跃欲试。公元前215 年,方士卢生、侯生自称能找到仙草,炼出长生不老药,请缨为秦始皇炼丹制药。

秦始皇大加封赏,赐予巨额的财富。然而,药迟迟制不出来。卢生、侯生反而怨怼秦始皇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严刑酷法、专任狱吏等,而且诋毁秦始皇的出身来历,并最终携款潜逃。这导致了“坑儒”的历史悲剧。

秦始皇闻之勃然大怒,以妖言惑众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其矛头主要指向江湖术士,但也波及了一些儒生。在刑讯逼供下,一些方士儒生互相检举揭发,有460 多人被牵连其中。按照秦律,说谎不能兑现,或者虚言邀功无效验者,将被处以死刑。秦始皇亲自圈定“犯禁者”,将这460 余人活埋于咸阳。这就是发生于公元前212 年的“坑儒”事件。

准确地说,这应该不是坑儒,不是全国性的长时段的对读书人进行杀戮, 而是“坑方”。秦始皇“焚书”,烧的是民间收藏的部分书籍和秦国以外的史书,而且官方还把所有书都保留了副本,否则的话,我们就不能再见到先秦的诸子百家著作了。因此,这两个历史事件起初被称为“焚诗书,坑术士”,西汉之后才被称为“焚书坑儒”。

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焚书坑儒”的严酷程度尚不如后世清朝的“文字狱”。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令秦始皇和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是,这不但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反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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