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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流程图
2022-09-30 | 阅:  转:  |  分享 
  
刑诉流程图一、刑诉总流程图涉嫌犯罪告诉才处理轻微案件种类自诉公转自和解、调解撤诉、反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审速裁程序送达、通
知、传唤庭前会议庭审抗诉上诉二审报案、举报、控告立案立案条件立案监督讯问侦查询问审查起诉勘验、检查搜查补充侦查查封、扣
押、提起公诉查询、冻结辨认法庭调查鉴定法庭辩论技术侦查最后陈述通缉评议宣判法定不起诉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维持原判依法改
判发回重审死刑复核程序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再审申诉再审法院决定疑罪从无二、一审流程图特殊情况公诉案件庭前一审查审程
序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案卷材料、证据评议不公开宣判公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对不属
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退回检察院需要补送材料的: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已裁定准许检察院撤拆的案件,无新的事实、公诉人宣
读起诉书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退回检察院符合刑诉法第16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被告人、被害人陈述情形的: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
回检察院讯问、发问被告人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询问被害人人员,权利告知·向被告人送达起询问证人、鉴定人决诉书副本
法庭调查定·通知检察院出示物证、宣读鉴定意见等庭前·通知当事人、法开法庭定代理人、辩护人、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与定庭准备审判公诉人
诉讼代理人提供证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审据及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判·庭前会议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不可剥夺,不可替代
被告人评议和宣判审理期限辩护人2+1+3+X·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有罪判决·事实清楚,证据
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
罪的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
事处罚的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三、二审流程图·被告人、自诉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独立上诉主体)·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非独立上诉主体)·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
则特殊问题检察院派员出庭·抗诉的案件·开庭审理的案件检察院阅卷·决定开庭后通知·阅卷不计入审限一审判决·检察机关上诉抗诉·被害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抗诉通过原审法院通过原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出庭支持检察院抗二审法院检察院诉示意图判决10日移送抗诉抄送裁定5
日抗诉书抗诉书二审审理程序一审法院提出抗诉书检察院(原则上同一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审理:·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可只宣
读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等·法庭调查重点围绕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及新的证据·对同案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法院
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审限2+2+X处理方式
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改判或量刑不当·可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
足,可以查清后改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一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四、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立即执行·中院判决——高
院复核——最高院核准·高院判决——最高院核准死刑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院判决——高院核准讯问被告人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讯问被告人
律师参与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书面审理,全面审查最高检参与可以向最高院提出意见处理方式最高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
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检裁定核准裁定核准改判裁定不予核准,并裁定不予核准,并撤撤销原判,发回重销原判,发回重审审,或依法改判改判裁定不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五、再审流程图申诉法院抗诉检察院另法院启动再审本院(决定再审)行上级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示意图组成检察院
抗诉示报请合指令再审意图上级法院下级法院决定提审议法院(生效裁判)检察院庭原则:再审不加刑重点审理+全面审查·依照第一审程序审
理的·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原来
是一审:按一审程序提审或原来是二审:按二审程序开庭不开庭原判认定事实、适用裁定维持原判决、裁定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原判适用法律错撤销
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误,或者量刑不当处理方式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依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应当撤销原判,判决无罪原判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根据查清的事实裁判;事实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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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第二种咨询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