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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发布!《龙湾区首席科技官评选实施细则》来了!

 旷达致远 2022-10-02 发布于福建

  为发挥企业创新领头雁群效应,提升企业创新人才地位,体现创新人才作用,助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在全区企业中每年重点评选支持10名左右长期在本区工作,品行、能力和实绩俱佳的首席科技官。入选者将获得个人20万元奖励(含人才专享礼遇券5万元),奖励经费分两年兑现,首次奖励入选即兑现10万元奖励(含人才专享礼遇券5万元),第二年奖励根据核定结果兑现剩余奖励,并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龙湾区首席科技官”称号,颁发证书。《实施细则》于2022年7月4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细则》要求,申报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申请时在龙湾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与所在企业聘用合同剩余时长不少于2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和社保可放宽;

  (二)申报人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为发明专利授权人或排名前三的发明人),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为企业高管且税前年薪50万元(提供纳税证明);

  (三)申报人所在企业在创新积分制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五类年度榜单上排名前30%,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4%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及以上的省中小型科技企业(税务登记报表为准);

  (四)优先支持曾经或正在参与科技项目(含人才计划项目)的人才,或其所在企业拥有省级研发机构及以上的人才;

  (五)申报人没有违法违纪等不宜评选行为。

  《实施细则》明确,该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参评对象名单。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选10名,并提出拟入选名单。区科技局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和全职到岗履职情况核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发文。

  《实施细则》强调,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应当恪守诚信,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的发明专利、用工报酬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出具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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