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是啊,我也很奇怪,“名利心甚重”的王狗儿,刘姥姥的女婿,怎么会同意“倾家荡产”救巧姐的? 别说王狗儿了,就是你我众人,谁会愿意“倾家荡产”去救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呢? 就算是恩人,也不是恩人本人,而是恩人的女儿。况且人家虽然落难,“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难道就没有几家亲戚朋友?怎么轮到我“倾家荡产”去救她? 除非,救巧姐,并不需要“倾家荡产”? 贾赦买嫣红为妾,花了五百两或八百两(不同版本中数字不同),那是跟贾母赌气,不得不重金买名姬。巧姐呢,不过是刚刚被拐卖的雏妓,身价也许还比不上当年的香菱呢——拐子把香菱养了七八年才卖,如果没有重利可图,他会费这番心血、这笔花销吗? 另一方面,刘姥姥两次进荣国府,光是现银就得了一百二十八两,还有值钱的衣料药品等物。并且,王夫人给他一百两银子时说得明白,这钱不是让她花的,是让她买田地、做生意运营的。经过这几年,刘姥姥家的财产肯定不是当初可比了。 拿出一笔钱来,援救当年恩人的女儿,虽然肉痛,也还可以接受。 如果要“倾家荡产”,那可就不容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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