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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2022-10-02 | 阅:  转:  |  分享 
  
Q/ZYHG-QJ

中盐青海碱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YHG-QJ212902-2022

代替/Q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2-10-01发布

2022-10-01实施

中盐青海碱业有限公司???发布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特殊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厂区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行申报审批管理,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的管理控制,遏制违章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协单位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术语和定义

危险作业

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作业以及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作业,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等进行的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

包括:在工艺、设备相对复杂,检修不当容易产生连锁反应的作业;进入设备内部或设备异地控制,容易产生误操作的检修、清扫作业;检修、清扫设备传动部位。如皮带滚筒、联轴器等。

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进行作业。如塔、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井、坑(池)、下水道、污水池、循环水池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危险作业中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

危险作业单位:是指设备检修过程中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单位。

危险作业负责人:是指对危险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风险均有能力管控的危险作业单位人员。

生产单位:是指危险作业所在地的单位,即危险作业属地。

生产单位负责人:是指对危险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风险均有能力管控的生产单位人员。

危险作业组织人:是指联系危险作业单位到生产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

危险作业监护人:是指对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环境进行监护的人员。

危险作业许可人:是指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单位、生产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作业审核或会签、审批的人员。

职责

安全环保部

组织制定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培训。

对各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公司一级动火作业票的审批;负责特级动火、A、B类受限空间的审核。

根据危险作业安全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管理部

对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负有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负责二级、三级吊装作业票审批,一级吊装作业票的审核。

Ⅱ级、Ⅲ级高处作业的审批;Ⅳ高处作业票的审核。

负责夜间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票的审批。

对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负有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技术质量部

对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负有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

负责动土、断路作业票的审批。

负责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的气体分析。

各单位

落实执行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

负责单位内危险作业票的初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安全措施落实、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负责除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及公司领导审核、审批的作业票以外的作业票审核、审批。

对在本单位属地内实施危险作业的单位资质、作业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建立危险作业签发记录,登记当天签发的各类危险作业票,按规定保存和存档各类危险作业票。

危险作业中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职责

生产单位:履行本规范6.4、6.5、6.6相关职责。

危险作业单位:履行本规范6.4、6.7相关职责。

危险作业组织人:负责联系危险作业单位到生产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确保联系的危险作业单位具有相应危险作业的资质、设备、人员。到生产单位申请各类危险作业许可证,并指定危险作业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手续的办理。主要包括生产单位人员(班长、值长、属地主管、设备员、工艺员等)和检修负责人(检修班长)以及外协单位现场负责人。

危险作业许可人:负责审核危险作业许可证是否具备危险作业条件、明确有害物质及特性、危险危害因素识别的内容,填写补充措施及签署作业意见。主要包括生产单位(属地主管、车间领导、管理室负责人、公司领导、岗位负责人等)和检修负责人(维修班长)以及外协单位现场负责人。

危险作业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动态风险评估检测以及安全措施的补充完善,落实危险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指导危险作业人员正确开展危险作业并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现场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主要包括检修负责人(维修班长)、外协单位现场负责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动态风险评估检测以及安全措施的补充完善,危险作业过程中风险的管控。对参加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危险作业属地的班长、值长、属地主管、设备员、工艺员等。

危险作业监护人:负责对危险作业中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进行监护,对危险作业许可证中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落实和完备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得离开监护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岗位负责人汇报。危险作业监护人分属地监护人和检修单位监护人,属地监护人由岗位负责人指定,检修单位监护人由检修作业负责人指定。

试生产投料期间,区域内不得有施工作业;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装置出现泄漏等异常状况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

基本要求

各单位对危险作业可以实行预审管理,根据危险作业计划的安排,在前一天由危险作业组织人提出申请,办理危险作业票的预审工作,对申请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安全措施要求进行预审填写,在第二天履行安全措施的确认及相应的审批工作。对于非计划的应急检修工作,严格依照审批制执行。

当危险作业的范围与生产系统存在紧密联系时必须设置危险作业属地监护人,当危险作业的范围与生产系统关联性不大(即危险作业区域与生产系统独立分开、防火间距达到规范要求以上时)可以不设置属地危险作业监护人,但必须指定专人至少每小时1次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修票上部空白处填写姓名和检查时间。

当危险作业人员、危险作业许可人、危险作业监护人发生变动时,接替人员必须重新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危险作业票上相应位置进行复签后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检测仪器、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职业禁忌症依据GBZ∕T157-2009。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危险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危险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危险作业内容变更,危险作业范围扩大、危险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危险作业条件、危险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要重新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

涉及项目建设中的危险作业时,项目负责单位始终为危险作业的主责单位,要切实做好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能够有效隔离不与生产系统发生联系时,项目管理单位要依照施工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涉及危险作业时,监护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属地单位通过日常监督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如果施工项目场地不能有效隔离、与生产系统存在联系,属地单位为监管单位,涉及危险作业时属地单位要指派相应的监护人员,同时施工单位要设置监护人。

夜间、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危险作业,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危险作业,由生产管理部调度代替生产单位其他职能人员签字,生产单位值班干部代替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如在当班进行的特殊作业至下班前特殊作业未结束,岗位负责人需在交接班日志上进行交接,接替人员必须重新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危险作业票上相应位置进行复签后方可继续作业。

公司危险作业票统一使用公司《特殊作业安全通用规范》附录样票。

特殊时间段的动火、受限空间作业要升级和加强安全监管,具体特殊时间段如下:

节日、假日、夜间期间。

国家等重要会议或活动期间。

新建、技改项目试生产或试运行期间。

危险作业

动火作业

作业分级

固定动火区的设置程序

(1)固定动火区管理:

固定动区的设定应由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后确定,设置明显标志;应每年至少对固定动火区进行一次风险辨识,周围环境发生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及时辨识、重新划定。

(2)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条件要求:

不应设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设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并与相邻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

各单位需要设置固定动火区的经分析辨识满足固定动火区设置要求的可以向安委会提交固定动火区申请表申请设置,待审批通过后可以设置固定动火区,并严格按要求管理固定动火区。

所有固定动火区必须向安全环保部备案。

固定动火区范围内工作环境发生变化,应重新检修危险分析辨识提交固定动火区申请表。

固定动火区每年申请一次,并在动火区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

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主管安全或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用火生产单位冬季用明火取暖炉和使用电炉、电热汀,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防火及防煤烟及其它安全措施,标明使用时间、地点、数量、负责人等,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核签批,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使用,过期重新申请。根据需要每半年申请一次,同时填写《固定动火作业证》,见附录。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高处动火作业时在动火点下方采取防火星飞溅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级动火要求执行。

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易燃易爆储罐区域或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卸作业或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动火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风力在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监护人承担以下职责:

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

监护人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当发现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动火部位与作业许可票(证)不相符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中止作业;当动火人违章作业时,有权收回作业许可票(证);

监护人在动火作业期间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许可票(证),暂停动

火。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司专职应急救援队到现场监护;

动火点所在单位应预先通知生产部调度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在第一次检测合格的情况,可使用便携式报警器检测,但间隔时间超过60min,必须取样送化验室进行分析;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及动火作业证签发流程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

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特级动火作业证签发流程































一级动火作业证签发流程





















二级动火作业作业票签发流程



















盲板抽堵作业

生产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锻造角式高压阀门、管件、紧固件技术条件》的要求。

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盲板抽堵作业票签发流程













高处作业

作业分级

7.3.1.1高处作业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高处作业,即: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Ⅰ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Ⅱ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Ⅲ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Ⅳ高处作业。

7.3.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i)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7.3.1.3不存在7.3.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7.3.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高处作业分级

分类法 高处作业高度/m 2≤h≤5 530 A Ⅰ Ⅱ Ⅲ Ⅳ B Ⅱ Ⅲ Ⅳ Ⅳ

作业要求及签署流程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区休息。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签署流程

a)Ⅳ级高处作业票签发流程





















b)Ⅱ、Ⅲ级高处作业票签发流程

























C)Ⅰ级高处作业票签发流程











吊装作业

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一级吊装作业:m>100t;

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

三级吊装作业:m<40t。(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中表B.1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审批的内容,吊装质量小于10t的吊装作业可不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但必须执行和落实本规范7.4.2中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作业要求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规定。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现场应设专人监护,作业监护人应承担以下职责:

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

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按规定落实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保证在作业过程中始终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当发现吊装作业内容与安全作业票(证)不相符,或者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制止作业;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作业。

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确保吊装过程中警戒范围内没有非作业人员或车辆经过;

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按规定落实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保证在作业过程中始终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当发现吊装作业内容与安全作业票(证)不相符,或者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制止作业;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作业。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签发流程

一级吊装作业票签发流程























二级吊装作业票签发流程



















三级级吊装作业票签发流程















临时用电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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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1m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5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穿息危险,目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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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作业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域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采用安全电压;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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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有限)空间作业

作业原则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作业前,应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与有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与有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有限空间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氧含量为19.5~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1)的要求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作业过程中,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应采用通风设备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应对有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检测,检测要求如下:

作业前30min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

检测人员探入有限空间采样时应按规定穿戴个体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

作业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检测。

进入下列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有噪声产生的有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有粉尘产生的有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高温的有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低温的有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

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并随时与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

有限空间作业符合下列要求

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有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禁止摘下防护面具;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有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作业结束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职责要求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监护人的职责(属地监护人和检修单位监护人)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受限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作业人员的职责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服从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受限空间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在受限空间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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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类受限空间













b)A、B类受限空间



















作业票有效期限

《动火作业票》的审批及有效期限

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8h。

二级《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72h,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盲板抽堵作业票》的审批

盲板抽堵作业票一天一开,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

《高处作业票》的审批及有效期

生产作业现场高处作业证一天一开,其有效期不得超过12小时。施工作业现场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监护人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动土、断路作业票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

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及有效期

《受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作业票管理

《危险作业票》一式三份,在危险作业过程第一联交监护人,第二联交作业人员,第三联交登记员或横班生产主管留存。危险作业证应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规范工整,填写内容时要根据责任分工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整填写,危险作业完工后危险作业组织人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并及时将危险作业证第一联交登记员或横班生产主管留档,各车间安全员要及时从登记员或横班生产主管处收取各类危险作业证,整理后存档。

作业票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

作业票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各类《特殊作业票》要至少保留1年。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作业证种类 办理部门 审核或会签 审批部门

动火作业票

(证) 特级动火作业



作业单位 或总工程师 一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属地单位 安全管理部门 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属地单位 动火作业属地单位 受限空间作业票(证) 作业单位 属地单位 或总工程师属地单位 盲板抽堵作业票(证) 作业单位 属地单位 属地单位

高处作业票

(证) Ⅰ级高处作业



作业单位 属地单位属地单位 Ⅱ级、Ⅲ级高处作业 属地单位 生产部门 Ⅳ级高处作业 生产部门 或总工程师 吊装作业票

(证)d 一级吊装作业 作业单位 生产部门 或总工程师 二级、三级吊装作业 作业单位 属地单位 生产部门 临时用电作业票(证) 作业单位 配送电单位 配送电单位动土作业票(证) 作业单位 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

安全管理等动土所在单位 断路作业票(证) 作业单位 断路所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说明:1.I级高处作业还包括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实施的高处作业。 还包括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的高处作业。 还包括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其他要求:吊装质量小于10t的吊装作业可不办理《吊装作业证》。

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窨井、排水沟、水封设施等不应小于30m。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外开,室外道路畅通; 位于生产装置区的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带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固定动火区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明确防火责任人。 申请单位

负责人 生产管理部意见 安委会意见

注:一个固定动火区域填写一张申请表。





















吊装安全作业许可票

编作业证号: 作业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吊装地点 吊具名称 吊装内容 吊装作业人 司索人 监护人 指挥人员 起吊重物质量(t) 吊装分级 一级(二级(三级(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一、二级吊装作业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已经审查批准;吊装物体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三级吊装作业,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已经审查批准 2 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4 已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安全可靠 5 已明确各自分工、坚守岗位,并统一规定联络信号 6 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需经技术质量部审查核算并批准 7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不应与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8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9 吊物捆扎坚固,未见绳打结、绳不齐现象,棱角吊物已采取衬垫措施 10 起重机安全装置灵活好用 11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法定资格证件 12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13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14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15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16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17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需安装阻火器 18 露天作业,环境风力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19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20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指挥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审核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动土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作业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签字:月日时分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中毒和窒息□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其他伤害: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地下电力电缆、通信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 地下供排水管线、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 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 4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 5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6 道路施工作业已报:生产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境管理部 7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 8 作业人员配备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9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存在的场所动土深度超过1.2m,已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要求采取了措施 10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11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属地安全员或审核、审批单位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部门会签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审批部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高处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作业申请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 作业级别 Ⅰ级高处作业□Ⅱ级高处作业□Ⅲ级高处作业□Ⅳ级高处作业□ 作业单位 监护人 作业人 作业负责人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噪声□粉尘□其他伤害: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有可能散发有毒气体的场所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面罩备用 4 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及安全绳 5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6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7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8 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作业过程最大负荷的要求 9 作业人员在不承重物处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0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 11 30m以上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2 作业现场四周已设警戒区 13 露天作业,风力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14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15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审核部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审批部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作业申请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受限空间名称 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内容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监护人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窒息□其他爆炸□

其他伤害: 气体分析 分析项目 有毒有害气体名称 可燃气体名称 氧含量

(体积数) 取样分析时间 分析部位 分析人 合格标准 19.5%-21% 分析数据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盛装过有毒、可燃物料的受限空间,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已加盲板隔离,并落实盲板责任人,未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代替盲板 2 盛装过有毒、可燃物料的受限空间,设备已经过置换、吹扫或蒸煮 3 设备通风孔已打开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不应采用直接通入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4 转动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已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5 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进人作业条件,易燃易爆物料容器内作业,作业人员未采用非防爆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 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畅通,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7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已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且在安全范围内 8 存在大量扬尘的设备已停止扬尘 9 用于连续检测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氧气检测仪已配备到位 10 作业人员已佩戴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危险因素 11 已配备作业应急设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盛有腐蚀性介质的容器作业现场已配备应急用冲洗水 12 受限空间内作业已配备通信设备 13 受限空间出入口四周已设立警戒区 14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15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作业类别 £堵盲板£抽盲板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设备、管道 管道参数 盲板参数 实际作业开始时间 名称 介质 温度 压力 材质 规格 编号 月日时分 盲板位置图(可另附图)及编号:



编制人:年月日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 监护人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火灾□中毒窒息□爆炸£容器爆炸£

其他伤害: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在管道、设备上作业时,降低系统压力,作业点应为常压或微正压 2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 3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穿戴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作业时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 4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气体管道,距作业地点30m内无其他动火作业 5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已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6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已采取防烫措施 7 介质温度较低、可能造成人员冻伤情况下,作业人员已釆取防冻伤措施 8 同一管道上未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9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10 作业现场四周已设置警戒区 11 其他安全措施: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动火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作业申请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作业内容 动火地点及部位 动火作业分级 特级□一级□二级□ 动火方式 动火方式 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其他□() 动火人及证书编号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气体采样分析时间 月日时分 月日时分 月日时分 代表性气体 分析结果/% 分析人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窒息□噪声□粉尘(爆炸(其他伤害 动火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洗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置换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已断开,加盲板()块,未采取水封或仅关闭阀门的方式替代盲板 3 动火点周围的孔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污水井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等手段进行隔离 4 油罐区动火点统一防火堤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品储罐未进行脱水和取样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6 在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已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7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已采取防倾倒措施并安装防回火装置,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不小于5m 8 现场配备灭火器()具,灭火毯()块,消防水带(),其它: 9 电焊机所处位置已考虑防火防爆要求,且已可靠接地 10 动火点周围规定距离内没有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装卸、排放、喷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作业 11 动火点30m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气体;15m内垂直空间未排放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未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10m范围内未见有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 12 已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交叉作业已明确协调人 13 用于连续检测的移动式气体检测仪已配备到位 14 配备的防爆摄影设备已到位,且防爆级别满足安全要求 15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作业现场四周已设立警戒区 16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安全管理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动火前,岗位验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申请时间 年月日时分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电源接入点及

许可电功率 工作电压 用电设备名称及额定功率 监护人 用电人 作业人 电工证号 作业负责人 电工证号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风险辨识结果:物体打击□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噪声(粉尘□其他伤害: 可燃气体分析(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分析时间 时分 时分 分析点 可燃气体检测结果 分析人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作业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元器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3 上级开关已断电、加锁,并挂安全警示标牌 4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方式接线 5 临时用电线路如加高敷设,在作业现场内敷设高度不低于2.5m,跨越道路不低于5m 6 临时用电线路如沿墙面或地面敷设,已沿建筑物墙体根部敷设;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已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在电缆敷设路径附近,已采取防止火花损伤电缆的措施 7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应采取用裸线 8 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敷设时,已备好“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等标志桩,电缆埋深要求大于0.7m 9 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固定牢靠,并可靠接地 10 临时用电设施装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已采取防漏电的安全措施“一机一闸一保护” 11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设备内使用安全电压(36V、24V、12V) 12 其他相关特殊作业已办理相应安全作业票 13 作业现场已进行气体检测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14 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用电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配送电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断路安全作业票

作业证编号: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 监护人 断路原因 关联的其他特殊作业及安全作业票号: 断路地段示意图(可另附图)及相关说明:









签字:月日时分 风险辨识结果: 作业实施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1 作业前,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并已通知相关部门或单位 2 作业前,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3 夜间作业设置警示灯 4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安全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所在单位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消防、安全管理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审批部门意见:签字:月日时分 完工验收:签字:月日时分



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

作业证编号:

检修设备名称 填写人 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白)监护人第二联(粉)作业人员第三联(黄)检修负责人 检修单位 监护人 检修地点 检修内容 检修人员 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采样分析 采样时间 检测时间 氧气含量 可燃气体

含量 有毒气体

含量 分析工签名 相关作业票编号 序号 安全措施 是否涉及 确认人 1 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 2 切断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设备应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所有与检修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 5 检修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6 清理检修现场的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7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8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物体打击□ 触电□ 车辆伤害□ 起重伤害□ 机械伤害□ 灼烫□

中毒窒息□ 高处坠落□ 爆炸□ 冻伤□ 滑跌□ 坍塌□火灾□ 其它伤害:

签名: 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安全管理人员意见:



签名: 车间负责人意见:



签名: 完工验收时间:年月日时分 验收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Q/ZYHG-QJ212902-2022



1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制定方案



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监护人检查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安全环保部审核



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当班班长验票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监护人检查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安全环保部审批



当班班长验票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落实安全措施;监护人检查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批





当班班长验票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并绘制盲板位置图



作业负责人、岗位班长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生产管理部审核



副总经理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核





生产管理部部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编制方案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生产管理部审核



副总经理审批









完工验收



所在单位审核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编制方案





完工验收



生产管理部审批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编制方案(特殊情况)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核





生产管理部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电工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配送电单位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绘制示意图



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安全环部生会签







技术质量部审批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编制方案并绘制示意图





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技术质量部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取样分析



作业负责人、岗位班长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审批





完工验收





作业单位申请并填写作业票



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



监护人落实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安全环保部签署意见



副总经理审批



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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