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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严禁“双气源”“双火源”出处及依据在哪里?

 慢一拍360 2022-10-03 发布于浙江

文:陈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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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确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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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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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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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案例

网上相关的案例均类似,基本都是新通了天然气,未用完的液化气罐继续存储在家里,却习惯性误操作打开液化气罐,造成液化气泄漏的事件,有的及时发现,有的发生爆炸事故。

图片与本文无关

【爆炸新闻】一声巨响,贵阳一住户家中液化气爆炸,双火源绝不能同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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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

类似于燃气灶具的胶管,很多人都有个印象最长2年必须更换,可是这个出处却很迷糊。那么这个严禁“双气源”“双火源”其实在大家的脑海中存在已久,何时出现?引发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还可以发动一下头脑风暴,没有依据地在这胡乱猜测一下:

如果按照本文解析参考中的解释(2)和(3)那是不是该严格要求为其他燃料也严禁?如果只是要求严禁“双气源”,那只是担心用气设备与气源间匹配对应问题?那沿用保留《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条文“10.1.3 燃气应用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的要求岂不是就OK?改个说法有不同原因?延伸开来如果只是考虑“双气源”的危害,那按照大部分燃气用户发展的历程,基本都是先有瓶装液化气,后面改造提升为管道供气的为主。脑海中有部分勤俭节约的液化气钢瓶用户,一边使用热水烫钢瓶,一边使用;甚至胆大者使用火烤钢瓶底部的情景吗?查查有记录的成文要求会发现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过《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或类似的对餐饮场所用气的规定,按照时间发展会有“气瓶间和用气设备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两种以上气源或使用煤炉。”“严禁在同一室内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其他两种气体;”会不会是这样的要求逐渐演变而来呢?

安全使用很重要,但老百姓的美好生活个性化需要也要考虑呀!分析具体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只是越来越严格,实在不行就严禁使用,那是简单而粗暴的解决办法。

个人觉得这个严禁“双气源”“双火源”有待商榷,欢迎提出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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