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宣判。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作出一审判决: 刘暖曦内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判决书中,城阳区人民法院这样写道: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江秋莲而言,赔偿金多少她根本不在乎,她只在乎正义能否得到伸张,法律能否给女儿江歌一个公平的结论,她只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女儿江歌是为救人而死的。 “这件事情的事实就是这个样子,江歌知道,我也知道,但是公众不知道。现在通过这场官司,我要告诉大家这个事情的事实就是这样的。”江秋莲如是说。 展开剩余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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