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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交通事故系列探讨课④:对交通事故含义中“在道路上”的理解

 木林随笔 2022-10-06 发布于陕西
关于道路的含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给出了明确的界定,主要观点在于:它的公共通行性,即,是否允许公众通行,通行有无时间限制,对通行的人员或车辆有无限制,任何人、任何车辆是否只要愿意就可以从此自由通行等。这也就是说,无论是收费还是免费,只要我们任何一个人,步行或驾驶车辆都能通行的话,该路就属于道路。木林的这个观点,与《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事实操作指引(2017版)》中第5条列举的13类属于道路以外的地方有所不同。
交警执法的范围,主要在属地的道路上,虽然对于车辆及其驾驶人在路外通行中的所谓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处罚,但对于路外交通事故,却有处理权。
如果只有财产损失的话,自己有钱自己认了也就罢了。但如果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当在现场立即报警,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快报警。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之内必须报备。如果报的交警的警,事后即便超了48小时,保险公司也会认可的。如果都不及时报警报备的话,可能会承担事故事实无法查清的后果,即承担推定的加重责任、承担刑事责任、保险不予赔偿等。
无论是路外还是道路上的事故,交警只要接到报警电话,都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程序进行出警处置、调查和认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会给出具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书)或明确的调查结论,机动车所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公司,会依照《保险法》、《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和有效的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对于当事人没有报警,或者即便没有交警出具相关认定的,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会依法对事件性质进行调查认定,最终会确定肇事机动车方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是否应该赔偿。
只不过,法院不是专门的调查认定机关,法官也很忙,再加上收集固定的不及时,事故中相关证据的固定和取得,肯定不能如当事人所愿,最终的责任更多的是依证据裁判规则进行认定。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在道路上还是路外发生事故,打122电话报警很重要,至少前期的证据固定和现场处置会比较及时规范,交警所固定收集的证据,在后续的处理或诉讼中的证明力和被采信可能都很高,对方很难推翻,既减少了自己的工作量,还对事故的后续处理有帮助。
当然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讲,如果驾车的地方被认定为路外的话,在刑事责任方面,醉酒驾车的就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的将不会是交通肇事罪,而是过失致人死亡或安全责任事故罪等;在行政责任方面,无照开车也不会被拘留,机动车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也不能被交警当场扣车!
顺便插一句,现行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七种情形和第十五条的危险物品车事故立即报警,第十四条规定了固定证据后的报警,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要求报警,事后会被追究责任吗?
这个问题,可能没有确定的答案。
需要我们普通人知道的是,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应该以证据和合法的调查程序作出基础,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具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行为,仅凭推断、可能、大概、应该、几乎是、存疑、真伪不明等结论,行政处罚或许还可以接受其中的某些推定规则,但绝对是不能给予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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