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字:南开大学法学院校友安尧) 我们都知道,外贸从业者经常需要进行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但是如果兑换的方式不对,外贸从业者就有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大家好,我是佛山市贸促会涉外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杜丽怡律师。今天我为大家讲一个非法兑换港币而遭受牢狱之灾的故事。 案例 白先生在国内经营两家公司,一家的主要业务是对外出口,另一家则是进口货物在国内销售。某一天,白先生的账户收到了香港客户李老板转来的270万的港币货款,白先生核对后发现,李老板多转了60万的港币。 李老板跟他解释说,他不小心多转了,因为刚好需要人民币,所以请求白先生将60万港币兑换成人民币给他。 那白先生就心想,自己也需要多储备一些港币用于其他业务的交易,于是便同意了按照汇率折算后将人民币转入李老板指定的账户。 在此之后,白先生便偶尔会收到李老板兑换人民币的要求。甚至有几次,李老板声称急需用人民币,而直接给了白先生港币的支票,白先生按照大家平常合作的默契,将按照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转入李老板指定的账户,在这个过程中李老板也会给白先生一些“手续费用”。 然而过了几个月之后,警察找到了白先生。其实,白先生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之外,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的行为是属于私自买卖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罪”。白先生最终陷入牢狱之灾。 在这里提示各位外贸从业者, 在兑换外币的时候, 该如何防范风险呢? 防 范 风 险 (一) 兑换外币的时候要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比如银行等等。私自买卖外汇、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者以人民币偿还外汇等,都属于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 (二)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00万以上或非法获益10万元以上,则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各位外贸从业者要注意合法合规换汇,切勿因贪图方便而卷入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也不要随便地帮助他人非法换汇。 案例收录于佛山电台《946商学院》,FM946周一至周五播出,扫码同步重温节目! 《国际商事二十二条军规》3.0,以“数字贸易的达芬奇密码”为主题,生动实例为导引,推出针对性的案例解析,和您一起“听案例”,帮助外贸人在踏上数字贸易浪潮时“少绕弯”“少踩坑”。 上善若水 以达众赢 手指长按二维码 关注众淼动态 编辑 | 阳山磊:山西农业大学内审部办公室副主任,南开法律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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