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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现在公司开638元工资让我回家退休,这合理吗?

 社保小龙虾 2022-10-08 发布于云南

“57岁,现在公司让我回家退休,并开638元工资,这合理吗?”

今天看到有网友在讨论这个话题,【小龙虾】从多个角度给大家分析下这个话题!

一、违法与合理性

1、行为是否违法?

法律上规定女工人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很明显这位网友是男性,距离退休还有3年!

有人说,国家法律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如果员工没有单方面犯错,单位确实不能轻易辞退,否则会支付双倍补偿金!但是这里有前提条件:不足5年、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

当然,该网友并不是被辞退,而是发低薪回家休息,不属于退休!

实际上,这属于“内退”政策,从法律层次来说,“内退”政策属于单位自有的一种管理模式!

有内退政策的企业一般都不是私企,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理论上,内退需要员工主动申请,单位审批。实际中,往往是单位一刀切,即使员工不主动,最终变成员工主动申请!!

因此,内退政策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违法!

2、合理性

这里主要讨论金额的合理性!

实际上,领取的638元并不是工资,准确的说法叫做生活费!

生活费的多少,法律有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20%(部分地区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假设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扣除8%的养老,2%的医疗,0.5%的失业,5%的公积金,4%的企业年金。社保最低缴费比例为60%,按照5000元计算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到手金额大概只有900元!

单位给予638元合理吗?合理也成立,不合理也成立!

合理性在于,生活费虽然有规定120%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中许多都是员工元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原则大家都是明白的!

不合理性在于,确实低于了最低工资的120%,职工也有权要求增加到120%,但是单位同样有权利要求职工每日出勤、打卡、开会等等。

毕竟较真的话,内退是退出工作岗位,而不是回家休息!——这也是为什么往往生活费会低于120%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我少给你点生活费,你回家休息!

二、企业为什么要内退

企业选择内退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减轻企业内在负担!

职工现在的行为,明显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效益,与薪资不匹配。为了减轻负担、减少开支,同时避免职工的消极不良态度,引起其他人注意,不如让其内退!

内退后,不仅可以保持企业的青春活力,又能减少负担,何乐不为

三、个人是否接受

首先,生活费的多少取决于双方协商,也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更取决于单位的经济效益!

其次,600多元的生活费确实相对较低,但是同时获得了自由!自己可以安排自己的时间:出去游玩也可以,再次务工就业同样也是可以的!

最后,3年而已,咬咬牙就过去了!不值得与单位争吵!积极乐观面对生活才是关键!

今天的分享完毕,不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欢迎留言评论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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