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现在公司让我回家退休,并开638元工资,这合理吗?” 今天看到有网友在讨论这个话题,【小龙虾】从多个角度给大家分析下这个话题! 一、违法与合理性1、行为是否违法? 法律上规定女工人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很明显这位网友是男性,距离退休还有3年! 有人说,国家法律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如果员工没有单方面犯错,单位确实不能轻易辞退,否则会支付双倍补偿金!但是这里有前提条件:不足5年、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 当然,该网友并不是被辞退,而是发低薪回家休息,不属于退休! 实际上,这属于“内退”政策,从法律层次来说,“内退”政策属于单位自有的一种管理模式! 有内退政策的企业一般都不是私企,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理论上,内退需要员工主动申请,单位审批。实际中,往往是单位一刀切,即使员工不主动,最终变成员工主动申请!! 因此,内退政策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违法! 2、合理性 这里主要讨论金额的合理性! 实际上,领取的638元并不是工资,准确的说法叫做生活费! 生活费的多少,法律有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20%(部分地区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假设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扣除8%的养老,2%的医疗,0.5%的失业,5%的公积金,4%的企业年金。社保最低缴费比例为60%,按照5000元计算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到手金额大概只有900元! 单位给予638元合理吗?合理也成立,不合理也成立! 合理性在于,生活费虽然有规定120%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中许多都是员工元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原则大家都是明白的! 不合理性在于,确实低于了最低工资的120%,职工也有权要求增加到120%,但是单位同样有权利要求职工每日出勤、打卡、开会等等。 毕竟较真的话,内退是退出工作岗位,而不是回家休息!——这也是为什么往往生活费会低于120%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我少给你点生活费,你回家休息! 二、企业为什么要内退企业选择内退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减轻企业内在负担! 职工现在的行为,明显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效益,与薪资不匹配。为了减轻负担、减少开支,同时避免职工的消极不良态度,引起其他人注意,不如让其内退! 内退后,不仅可以保持企业的青春活力,又能减少负担, 三、个人是否接受首先,生活费的多少取决于双方协商,也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更取决于单位的经济效益! 其次,600多元的生活费确实相对较低,但是同时获得了自由!自己可以安排自己的时间:出去游玩也可以,再次务工就业同样也是可以的! 最后,3年而已,咬咬牙就过去了!不值得与单位争吵!积极乐观面对生活才是关键! 今天的分享完毕,不知道大家觉得是否有道理,欢迎留言评论或者说出你的意见与看法! 欢迎留言、转发、收藏和点赞四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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