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2、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货币采用人民币。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投标人资质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 (2)投标人承诺函(附件二);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 (4)投标报价表(附件四); (5)差异表(附件五); (6)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资格(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附件六); (7)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用于贸易商)(附件七);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9)生产许可证、行业许可证、有关的鉴定材料(复印件); (10)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 (11)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整改措施); (12)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3)其它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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