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领货须知 1. 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 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 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 托运人须知 1. 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2. 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的实际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3. 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部核对。 4. 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到站领取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