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21-2729 合同编号: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美容美发预付费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 1.费用及支付方式 重要提示:大额度预付式消费存在风险,需谨慎选择。 2.使用权限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_____元。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其他: 。 该卡□能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卡遗失、损坏需要补卡的,甲方□不需 □需 支付手续费_____元。 3.使用期限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为_____(不少于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 □连锁、加盟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本合同可消费项目及其品牌包括:□美发 □美容 □美甲 2.本合同可消费项目优惠幅度为: 3.另收费项目: (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重要事项及告知方式 1.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其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信息,租赁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应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歇业、转让或注销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书式 □电子邮件 □传真 □短信 □微信 □微信公众号 □企业网站方式。 第四条 7天冷静期 甲方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消费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经与甲方以□书面 □电子邮件 □短信 □微信 □其他 方式确认退费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第五条 退费方式 按甲方缴费原路径退回,对于已向银行(第三方)等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乙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由□甲方 □乙方 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方式(单选)解决: □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转卡、换卡、补卡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请消费者仔细阅读背书条款及经营者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经确认了解无误后,签署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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