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11月16日,清政府与法国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原属高州府吴川县、雷州府遂溪县部分陆地、海岛、海湾、洋面等租借给法国,租期99年,《广州湾租界条约》将这一大片租借区域统称为“广州湾”。 广州湾隶属于越南全权管辖,选派广州湾公使代表其行使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采用市镇、公局及乡等三级行政建制,其中公局是代表法国当局落实其管辖职能的重要机关,驻守有红带兵、蓝带兵等一定数量的军事武装力量。广州被日军攻陷后,已经投靠德国的法国维希政府容许日军占领广州湾。1945年8月,日本战败后,广州湾这块租借地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封面图为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旧址) 编制竹筐 铁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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