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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袭人到底越不越礼?

 城北十五里666 2022-10-18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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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邯郸夏

袭人是最复杂、最有争议的红楼人物,可以说是解读红楼的一枚总钥匙,读懂了袭人才算真正读懂红楼。袭人的话题从来大热,而最大的争议莫过于初试和进言,其中又以初试为根本。初试解开,进言也就迎刃而解了。

关于初试,什么袭人勾引说、宝玉强奸说,那是明显误读,段位太低,根本不值一驳。这一段用脂批的话说:行文轻巧,皆出于自然,毫无一丝勉强。初试的争议之处,其实是在袭人的那句心理描写: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这句话才是本文着重要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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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前半句: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贾母真把袭人给了宝玉吗?这一点毫无疑问。第三回袭人一出场,作者就交代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心,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

有人说这个“与”只是派过去让宝玉使唤,并没有指定袭人将来为宝玉姨娘的意思,那我只能说你不了解贾府的规矩了。远的不说,贾珠、贾琏便应该是先例。贾府的规矩,爷们婚前屋里是先放两个姑娘的。没有说人家姑娘在你家儿子屋里贴身服侍这十来年,如今你儿子成人屋里要放人,却让人家姑娘出去,空降两个人进来的道理。这种事原本不必点破,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了。

二十四回,鸳鸯说,“袭人你跟他一辈子,也不劝劝,还是这么着”。三十四回,袭人进言前王夫人就说自己一直把袭人当老姨娘行事。可见袭人的姨娘身分,绝不是靠陪睡或告密得来的。偷试这里的脂批也说,“写出袭人身分”。这个身分,自然是袭人准姨娘的身分,而不会是丫头的。从袭人的角度说,袭人情商再低,也不会不清楚自己在宝玉屋里的身分,以至错会贾母之意,早早为宝玉献了身,那真是彻头彻尾的傻丫头了。

还有人拿七十八回贾母说晴雯的话来说事。让晴雯作宝玉的妾不等于一定要让袭人出局,这个没有排他性。只能说是袭人已定,贾母想把另一个名额留给晴雯罢了。用袭人的话说,晴雯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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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后半句: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初试到底越不越礼?我的看法是,既然袭人认为不越礼,那就肯定不越礼,这一点毋庸置疑。

贾府之礼,我相信袭人要远比作为读者的我们心里更清楚。袭人没必要自己糊弄自己,这不符合人的正常心理。脂批这里也说,此乃大家常事耳。如此的云淡风清,一笑而过,可见大家少爷与贴身丫鬟偷试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大惊小怪,只能说明你没出身大家而已。

但到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那里,脂批却说:看这句,几把批书人吓杀了。随后又说:幸有此二句,不然,我石兄袭卿扫地矣。可见脂砚一开始误认为事态很严重,才这样一惊一乍的。是什么原因让脂批前后两次的反应差别如此之大?问题就出在“今便如此”这四个字上。或者说,如何理解宝袭之试。

笔者从三十年前头一遍读红至今,也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一直认为宝袭初试只是一对小儿女懵懵懂懂的性游戏而已,绝不是成年男女之间真枪实弹的性行为。直到从论坛上看到所谓的“初试破处说”,把我惊得目瞪口呆:原来还有人这样理解初试的?后来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异类,至少95%以上的读者是认定这一说法的。

但解读文本不是打群架,人多未必就占了优势。这个“试”字,本身的含义就是“按照既定的目的,非正式地做”。既然非正式,袭人又谈何非处?这实在是把《红楼梦》当成《金瓶梅》读了。甚至引伸出袭人如何避孕、是不是打过胎的讨论,这真是亵渎了红楼。

用梁归智先生的话说,初试本来是嚼橄榄,却被解读成了吃鸦片。袭人如果能穿越回来,看到自己被读者说成这样,一定还会唬得魂消魄散,气得手冰足凉,滚下泪来,大叫一声:“神天菩萨,坑死我了!”,然后直接跳井与金钏儿作伴去了。

作者这里让宝玉对皮肤滥淫浅尝辄止,“写得是已全领警幻意淫之训”,好尽快让故事展开,所以宝袭之试在书中只出现一次。而七十七回交待,这一二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她,越发要自尊自重,反不与宝玉狎昵,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比先幼时反倒疏远了。所以直到前八十回结束,宝玉袭人之间都没有越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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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分歧还发生在袭人睡床的问题上。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人专门去想,只是各自凭阅读直觉去判断。我一直都认为宝袭二人共睡一床,宝玉睡里边,袭人睡外边,是为夜里服侍方便。当我从论坛上看到有人说宝袭各睡一床时,又把我雷了个外焦里生。无论拿出多少文本依据,就是不能让对方接受宝袭共睡一床这一事实。

我清楚记得,多年前,从一本书上看到,八七版电视剧民俗指导邓云乡先生说过,按书中描写,宝玉袭人是同睡一床的,但拍电视剧时顾及到风化问题,才在宝玉睡床的旁边另为袭人安置了一张小床。无奈搜遍全网,这篇文章也没找到。八九北影版也是因为同床涉及风化才整出个女宝玉,成为最大败笔。一零版新红倒是依照原著,让二人同睡一床了。因为同床而卧,才使得宝玉与袭人、晴雯的亲昵狎亵显得自然而然。

从李嬷嬷撤出到晴雯接替袭人值夜,袭人在宝玉床上陪侍了七八年,其实这仅仅是尽职尽责而已,一个真正有职业操守的人做到并不难。如果你想歪了,只能说明你没有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的品质。陪侍是职分,不乱来是本分,虽有狎昵,但绝无越界,这才是袭人说的亦不为越礼。如果不开脸便圆房,那肯定越礼,是很丢脸面的。

这一点可以参照十六回,看凤姐跟贾琏说薛蟠是如何向薛姨妈讨要香菱的,得不到手打了多少饥荒,那是要摆酒请客,明堂正道的作亲。这是爷们的成人礼,必须要有仪式,绝不是偷偷摸摸搞上手就完了。因为收宝蟾儿的事,薛蟠还被薛姨妈骂,“不争气的孽障!骚狗也比你体面些!谁知你三不知的把陪房丫头也摸索上了,叫老婆说霸占了丫头,什么脸出去见人!”。贾家的规矩,只会比薛家更大,宝玉房里的丫鬟绝不是他随便就能上手的。

三十六回,凤姐提议王夫人给袭人开了脸明放在宝玉屋里,王夫人说出三个不可行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允许,三是怕袭人不敢再劝。如果不开脸二人就能圆房,那这三个理由将条条落空,王夫人此举岂不成了笑话?所以进言一回袭人一说让宝玉搬出园子住,王夫人便大吃一惊,忙问“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

读者读到这里,受前文影响,首先想到的是王夫人怀疑黛玉,这是上帝视角的又一次误用,王夫人肯定不会联想到黛玉身上,宝玉跟丫鬟也完全可以作怪的。即便宝玉房里的丫鬟,搬出去到他老子娘眼皮底下,自然也会收敛些。这也正是二十回脂批所担心的“我石兄袭卿扫地矣”的原因。脂砚是先看到李嬷嬷骂袭人“一心只想妆狐媚子哄宝玉”,以为宝袭二人真做下什么事了,所以吓个半死。待看到后边那句“哄着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后,才长舒一口气:哦,原来如此,虚惊一场,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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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初试到底算不算越礼的问题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就是:如果宝袭只是玩玩性游戏,二人初尝性滋味,便不为越礼;设若二人真是发生了关系,那铁定越礼。这其实不单单是越不越礼的问题,更涉及如何界定初试的问题。厘清了初试,越不越礼就不再是问题,绝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袭粉与袭黑吵了二百多年纠缠不清,根子也就在双方对“初试”的界定同时出错,为一件本不存在的事又如何能争出个胜负输赢!“初试非圆房”这一观点两边不讨好,一提出就被粉黑双方联手攻击实不为奇,但不把“初试”正本清源,袭人之争将永无休止。

笔者是出了名的挺袭派,但这里我更能理解袭黑,反倒是袭粉的想法让我觉得很是费解。在初试这件事上,袭粉的问题其实更大些。一方面他们认为宝袭发生了关系,这等于事实上认定袭人为越礼,但嘴上却又找各种理由去为袭人这明显的越礼行为作辩护,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你自己都拧巴,又如何能让袭黑信服?

倒是袭黑的思路直接了当:你花袭人自己都跟宝玉睡了,自认为不越礼不说,还要防范着别人亲近宝玉,在太太跟前拿宝玉的名声说事,请赏邀功,你这不是虚伪是什么?不是小人是什么?我不骂你骂谁?所以袭黑从来都理直气壮,将袭人一黑到底,不惜把这红楼第一贤人黑成头号心机婊。

而袭粉明知对方对袭人的理解有误,辩论起来却又深感无力,只能拿什么“丫鬟算不得是人,睡了也无所谓”来搪塞。但丫鬟不算是人就可以随便跟主子睡吗?主子毕竟是主子,这声名体面总还是要要的。从这一点看,我与袭粉之间的分歧其实更大。

我跟袭粉争论中常说的话就是,如果你们用文本说服我改变了对初试的理解,那我绝对会站到你们的对立面,由头号袭粉转为头号袭黑。说实话,袭黑的直心肠、真性情有时让我深觉可爱,倒是袭粉指黑为白,为袭人明显的错举开脱,显得不是那么坦荡了,所以袭粉要远比袭黑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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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言时袭人跟王夫人说,“二爷设若让人哼一声不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这绝对是真心话。这样一个把宝玉的名声、品行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的袭人,怎么可能亲身去毁掉宝玉的名声、品行!事实上不只是袭黑冤枉了袭人,连口口声声为袭人辩解的袭粉也一直在冤枉着她。这样被支持者和反对者同时误解的人和事,红楼还真找不出第二个!

悲哉,屈杀我袭卿!

惟愿以此文为袭人伸冤辨屈,解开了初试,也就解开了袭人。袭人之争,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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