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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令和时代”的“对敌基地攻击能力”

 道2和 2022-10-20 发布于河北
知远战略与防务研究所 陈啸/编译

自:日本《军事研究》2022年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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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远导读】“对敌基地攻击能力”是日本在和平宪法约束下讨论军事力量建设时所创造的特有概念,一般指“能够对敌方导弹发射基地进行攻击的武器装备能力”。近年来,日本朝野关于“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讨论不断升温,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此前表示,计划对《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进行修改,写入发展日本自卫队对潜在敌人的导弹基地实施先发制人打击能力(即“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相关内容,显示日本在军事战略层面将采取强硬态度。本文以一名原日本航空自卫队中将的视角,分析了“专守防卫”与“攻击敌基地”、日美同盟与“攻击敌基地”的关系等,认为日本必须基于“乌克兰战争”的教训,思考替代“对敌基地攻击能力”和“专守防卫”的新防卫政策,使自卫队具备“积极防御能力”。
文章全文约14000字,推送部分为节选。
“专守防卫”与“攻击敌基地”
什么是“专守防卫”?
200510月,日本防卫研究所的高桥杉雄教官(时任)发表了题为《专守防卫下的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论文,谋求回应“在维持专守防卫的基础上,必要时为了消除弹道导弹威胁而对敌基地进行攻击”的相关讨论。虽然对该论文的优秀论点和结论表示赞同,但问题是该论文以“专守防卫”为前提是否妥当。
现任防卫官员和自卫官难以对国家的基本政策提出异议,但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修订工作已经上升到政治日程的现状下,探究“专守防卫”的是非问题不可避免。笔者曾经参加“台湾海峡危机政策模拟”推演活动,在该活动中扮演防卫大臣角色的原防卫副大臣长岛昭久表示,“我再次感受到'专守防卫’是不能保护国家的。在'专守防卫’政策下,既不能战斗,事前的威慑效果也很弱,而且没有能力平息事态”(摘自《正论》,202110月期)。这是负责防卫现场的现役自卫队官员的真心话,也是共识。
所谓“专守防卫”,是指“在遭受对方武力攻击时才行使防卫力量,其样式仅限于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并且所保持的防卫力量也仅限于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等,是一种基于宪法精神的被动防卫战略态势”,这一直被作为日本防卫上的基本方针。但是,“专守防卫”这一用语并不是军事战略上的专门用语,而是从特指过去战败历史的“55年体制”(日本政坛自1955年出现的一种体制,即政党格局长期维持执政党自由民主党与在野党日本社会党的两党政治格局)中产生的政治用语,是冷战时代的概念。另外,正如“专守防卫”的英文意译(Exclusively Defense Oriented Policy)那样,这个概念只在日本通用。面对极其严峻的安保环境,必须探究这一概念是否妥当。
“专守防卫”的问题点
在此之前,政治家也多次要求重新审视“专守防卫”政策。2003年,由执政党和在野党议员跨党派组成的“确立新世纪安全保障体制青年议员会”发表了“关于国家安全保障的紧急声明”,提出不能容忍朝鲜开发核武器和拥有弹道导弹,要根据时代重新构建“专守防卫”的思想,应该拥有在即将遭受攻击时能够攻击敌方基地的最小限度能力。那么,“专守防卫”存在什么问题呢?
拓殖大学的吉原恒雄教授从“专守防卫”在逻辑上如何成立的视点分析,认为其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①违反“攻击是最大的防御”的普遍原则;②从岛国日本的地缘政治特性来看较为不利;③不能适应攻击性武器占优势的时代;④不具备威慑力。虽然这是2000年的讨论,但现在来看也是有效的问题分析,考虑到无人攻击机和高超声速武器的扩散,攻击性武器的优势正在进一步增大。“专守防卫”并不是单纯的宣言政策,而是通过将兵力构成和行使防卫力的样式规定为“必要最小限度”,在自卫队的装备和运用的执行方面施加了很大的制约。上智大学的樋渡由美教授从政策的视点指出以下3个“专守防卫”的问题点(摘自《克服专守防卫的战略》)。
“专守防卫”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将攻击和防御机械地一分为二,将“攻击性”等于“侵略性”的刻板印象植入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中。相反,这一点正如高桥论文所指出的那样,严格自我限制攻击性能力的建设成为国际上主张“不会再进行侵略”的基础。但是现在以东盟各国为首要求日本发挥更大安全保障作用的国家为数众多,几乎没有国家担心日本会企图进行侵略。当然,把日本视为“潜在敌人”的国家并不欢迎日本的战略转变,但日本宣扬“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为了履行其国际责任,也需要解除冷战时代的旧束缚。
“专守防卫”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无论是进行防御还是威慑都需要攻击力,而日本的防卫政策一直忽略这一点,导致日本的威慑战略没有形成体系。确实,如果是“在遭受武力攻击时才行使防卫力量”,如何运用自卫队进行威慑的设想是不合理的。另外,如果“将其样式也限制在自卫所需的最小限度”,则击败进攻的敌人是最优先的任务,不能进行超出此限度的反击。航空自卫队在这个前提下,一直把领空防卫和获得空中优势、阻止登陆进攻的敌陆海部队作为作战的根本,所以一直没有致力于收集有关敌人策源地的情报以及对反击目标进行确定、分析、设定优先顺序等,并且也没有确立如何遏制朝鲜核导弹的战略。这种僵硬的思想难以构设在复杂化和严重化的威胁面前具有实效性的国防战略。
“专守防卫”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其前提是一直固化地理解战败后的日本政治状况和战略环境。在稳定的冷战时期,“专守防卫”“基础防卫力量”这一静态的框架发挥了作用。在苏联解体引发冷战体制结束后,关于日本防卫政策的讨论逐渐成为现实,2010年版《防卫计划大纲》(2010117日)逐渐引进了代替“基础防卫力量”的“动态防卫力量”概念。另一方面,目前还看不到重新审视被称为冷战时代遗物的“专守防卫”的动向。在乌克兰战争引发国际秩序重大变化面前,现在需要有替代“专守防卫”的未来政策。
代替“专守防卫”的基本政策
在乌克兰战争后的国际结构中,日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基本防卫概念?这才是在修订《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防卫计划大纲》时应该讨论的重要论点。现行《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明确指出,“基于国际协调主义的积极和平主义”是日本国家安全的基本理念。另一方面,作为日本防卫政策基本方针的“专守防卫”是被动、消极的“一国和平主义”,与这一基本理念不相称。在乌克兰战争结束以后,日本的防卫基本理念应该是“与各国协调,一致遏制和破除某些国家危害日本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谋求将现状改变成对本国有利的行动”。

在前一项中,日本应研究拥有的所谓“对敌基地攻击能力”被定义为“旨在使潜在敌人侵略性攻击能力'无力化’的积极防御能力”。如果对此进行详述,笔者认为应将使单方面改变现状“无效化”的“积极防卫”作为代替“专守防卫”的日本防卫方面的根本。也就是说,为了基于国家安全保障的基本理念,维护日本的安全以及作为印太地区和国际社会和平与稳定基础的价值和秩序,将基于国际协调的“积极防卫”作为日本防卫的基础。这一基础也符合网络和太空等新领域的防卫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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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与对敌基地攻击
日美同盟任务分担的变化
在此之前,日本之所以一直贯彻“专守防卫”政策,不具备对敌基地攻击能力,是因为有日美同盟担保威慑力和攻击力的这一前提。延伸核威慑的惩罚性威慑力自不必说,拒止性威慑所需的用于积极防御的攻击力也依赖于美军,自卫队专门担负本土防卫任务,日美之间保持这种“盾与矛”的任务分担。但是,这种“盾与矛”的角色分工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
202217日举行的日美外交与防卫部长级协商(“2+2”会谈)上发表的联合声明提出,“为了与伙伴一同以前所未有的联合形式,运用所有的手段以及在所有领域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问题,将通过完全整合战略,共同确立优先目标,不断提高同盟的现代化水平,强化共同的能力”。此后发生的事件迫使日美两国要尽快实现这一决心。为了不让美国的关注偏离日本周边的威胁,具体来说就是“提高同盟的现代化水平,强化共同的能力”,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以下简称“指针”)不可或缺。
由于篇幅的关系,本文不赘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详细内容。在1978年制定的第一版“指针”中提出,日美联合的根本在于自卫队担负防卫和美军担负攻击的“盾与矛”任务分担。1997年版“指针”明确记载了作为美军提供“矛”作用的“打击力”,2015年版“指针”在空域和海域防卫、应对弹道导弹攻击等作战中没有提及美军的“打击力”,但在跨域作战中制定了新的规定,即“美军为了支援和补充自卫队,可以实施使用打击力的作战”。简而言之,美军能够实施伴随着使用打击力的作战被解释为与某国发生真正的武力冲突,而并没有设想在朝鲜对日本实施弹道导弹攻击等限定的事态下使用打击力。如上所述,包括“打击力”在内,日本防卫的主体已经是由自卫队承担。即使是为了在下次修订“指针”时实现达成更恰当的日美角色分担协议,也有必要解决“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问题。
美国如何评价日本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
美国政府一贯的态度是修改宪法和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是由日本自主决定的问题。另一方面,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历次发布的“阿米蒂奇报告”一直希望日美关系能够从“盾与矛”的非对称同盟关系发展为更对等、更全面的关系,这也反映在《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打击力”表述变化上。拜登政权重视同盟,特别是重视在对华战略中的日美同盟关系,在2022121日举行的日美首脑视频会谈中,岸田首相也表明了考虑包括“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在内的所有选项的意向,拜登总统对此表示支持。

日本一贯把日美同盟作为日本安全保障的基轴。日本强化防卫力量并不是意在要独自进行防卫,而是以强化日美同盟的威慑力和应对力为目的,但从美国的角度来看,有时也会产生误解。例如,美国的攻击能力包括航母打击部队和海军陆战队的战力投射能力(Power Projection Capability),但日本完全没有考虑要拥有这种能力。日本必须拥有的是在第一项中讨论的作为“积极防御能力”的攻击力,日本方面必须说明这种举措为什么能够强化日美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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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正确理解日本的意图之后,仍对日本拥有攻击力存在担忧。RAND研究所的研究员杰弗里·霍南针对如果日本拥有改进型“战斧”巡航导弹和陆基中程弹道导弹时,日美同盟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通过两个设想进行了分析。
第一个设想是日本攻击朝鲜的导弹基地。杰弗里·霍南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美国卷入不希望的作战中,日本的攻击计划需要事先与美韩的联合作战计划和攻击目标清单进行协调,但在目前冰冷的日韩关系现状下,无法实现日美韩三国共同讨论计划。从日本的立场来看,必须考虑美韩联合作战的结果会不会导致朝鲜的核导弹瞄准驻日美军基地发射,以及在美军的作战计划中攻击目标、攻击时间以及优先顺序是怎样的?朝鲜带来的威胁是需要日美韩共同协商、共享战略目标和任务分担的重要问题,并不受日本是否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影响。
第二个设想是涉及中国的3个问题。……(此处编辑删去300字)
笔者理解杰弗里·霍南的担忧,但并不认为日美解决这些问题是日本拥有“对敌基地攻击能力”的条件。这些担忧正如日美“2+2”会谈的联合声明中所提出的那样,应通过“完全整合战略,共同确定优先目标”达成协议。根据经验,要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需要日美双方强大的政治指导力和负责实际事务人员的大量劳动。更何况要把长年固定下来的“盾与矛”的关系提高到对等的共同关系,需要史无前例的努力。但是,鉴于日美同盟面临的严峻现实和乌克兰战争的冲击,这种努力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是否来得及的问题。
强化日美同盟所需的日本“积极防御能力”
自卫队的情报、监视、侦察(ISR)能力,不仅是用于攻击作战,也要用于通过探测和公开情报进行威慑。日本需要在强化分散防护和恢复受损设施等“消极防御”(Passive Defense)能力的同时,大幅投入资源强化ISR能力。另外,关于压制敌方防空网(SEAD)等,将成为今后在日美协商中使各自的任务分担和资源分配的优先度同步的课题。总之,日本一直被要求通过大幅增加防卫经费来强化防卫力量建设,为了让日本更主动地参与到包括核在内的日美同盟威慑战略和作战计划的制定、执行过程,这种措施是必要的。

(平台编辑:黄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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