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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
2022-10-21 | 阅:  转:  |  分享 
  
增值税优惠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主讲人:张 老 师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免征增值税 思考: 上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的金额是否应当并入企业所得
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征增值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值税抵减与加计抵减即征即退、先征后退(
返)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
1号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
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
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免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1 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自2
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
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
下(含本数)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政策要点:1、 202
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11号公告与15号公告并存2、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5号公告(限制征收率、不限制金额)、11
号公告(限制金额、不限制征收率)3.同时有3%和5%征收率的处理规则: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适用11号公告,15
万以上适用15号公告。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
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
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适用1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
次。 (适用15号公告)3.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免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现15号公告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征增值税
条件(3%征收率)时,将有关免征数额转入当期损益。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收益(准则)/营业外收入(小准则
)原11号公告的会计处理: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
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准则)/营业外收入(小准则) 免征增值税的金额均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是并
入的时点略有不同减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23%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法定征收率销售不动产、
出租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及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征税、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5% 减按的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依据:1.3%征收率减按2%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
额÷(1+3%)×2%2.5%征收率减按1.5%征收:(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其
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5%)
×1.5%1、以“含税销售额÷(1+3%)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和按照2%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之间会形成一个1%的差额。2、以“含税销售
额÷(1+5%)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和按照1.5%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之间会形成一个3.5%的差额。思考:此部分的差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
所得税? 案例:某企业处置2013年5月份购买的小轿车(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购买的小轿车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取得处置收入1
0300元。纳税人在按照此政策进行增值税的核算时,会计分录如下:1、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借: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103
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3002、减按2%征收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
免税款) ?100 贷:其他收益(准则)/营业外收入(小准则) 1003.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4、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
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5%)5、自2021年4月
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
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2020年4月后,减按的征收规则: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减按后的征收率)思考:此除的减征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案例:D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含税租金收入1015
00元,应当缴纳增值税15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1500÷(1+1.5%)=100000元应纳增值税=100000×1.5
%=1500元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增值税的不含税收入(实质上就是含税收入-增值税得到的)减征的3500元实质上已经在应纳税所得中
减除过了,无需再做额外的账务处理。提示:减征的3500重复申报企业所得税会导致多缴税款!!!增值税留抵退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3 留抵退税政策概述:增量留抵税额=当月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留抵税额”结果为正,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末存在
增量留抵税额,就可以计算并退税。结果为负,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没有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退还留抵退税总结: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
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没有“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
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基准值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
税额。总结:存量留抵税额按照孰小值判断。思考:如果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为零或者2019年3月31日还未成立,如何处理?
纳税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可以认为纳税人存量留抵税额动态清零了。以后月份的“期末留抵税额”就全部属于“增量留抵税额”,并在符合其
他条件的情况下依法逐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 留抵退还的税款和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思考:此处的财政性资金是否包括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的业务实质是将企业实际已承担的用于未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先予以退还,因此,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范
围。符合留抵退税条件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留抵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应收留抵退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4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
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
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
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
资。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原理及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免、退”税方法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基本方法“免、抵、退”税方法主要适
用于生产企业符合出口退税款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加计抵减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5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概述: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
,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
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https://www.shui5.cn/article/49/86489.html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https://www.shui5.cn/article/ce/86646.html财税http
s://www.shui5.cn/article/ce/86646.html〔2016〕36https://www.shui5.c
n/article/ce/86646.html号印发)执行。 某餐饮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的政策,2021年10月可抵扣进项税额2
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1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扣除的进项税额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可以加计抵扣
进项税额=(15+5×90%)×15%=2.925万。1、如果当期应纳税额超过2.925万,如:4万元。则29250可以在当期全额
抵减。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9250 贷:银行存款10750 其他收益(准则)/营业外收入(小准则) 29
250 2、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不足2.925万,如:2万元。则可以在当期抵减的金额为2万,则差额部分9250元可以结转以后期抵减。会
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其他收益(准则)/营业外收入(小准则) 20000 税控设备的两项费用抵
减增值税: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
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
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
12]15号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13日甲公司初次购买金税卡、IC卡、读卡器等相关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14
16.00元(不含税金额1210.25元,进项税额205.75元),同时支付了“技术维护费用”370元(取得了普通发票)。方式二:
购买金税卡、IC卡等专用设备取得的专用发票全额抵减的分录:借:管理费用——办公费1416.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416
.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 1416.00 贷:营业外收入1416.00方式一:购买金税卡、IC卡等专用
设备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办公费1210.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5.75 贷:
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1416.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 1210.25 贷:营业外收入1210.25企
业取得 “技术维护费用”的普通发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370.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7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370.00 贷:营业外收入370.00故:税控设备的两项费用抵减增值税的金额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与企业所得税的逻辑关系0 6即征即退常用政策: 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
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
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
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
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
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公告所附《资源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先征后返(退)常用政策: 1.宣传文化增值税先征后退: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
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对不同类别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分别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00%、50%的政策。此外对少数
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列入该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100%政策。 2.核力发电
企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生
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
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返(
退)的增值税额除上述情况外,应按规定并入当期损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留抵退税的前提条件之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过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
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二选一的
反悔权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思考: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应当如何来选择?
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VS增值税留抵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留抵退税进销项情况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销项税企业类型特定行业、
特定产品小型、微型企业制造业等行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信用A级、B级、M级A级、B级优惠力度最高达100%退税比例也是100%1、
留底退税:可以解决企业资金压力,但并不会降低企业税负。(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2、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前期资金压力会很大、但整
体来看会降低企业的税负。 (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融资成本>退还的税款(选择留抵退税) 反之(选择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增值税的税收
优惠与小型微利企业的逻辑关系与税收规划0 7小型微利企业定义:(一)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口诀:33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2.5%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5%思考:如果超过300万元,适用多少的税率?甲公司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截止2022年11月31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90万元,假设该公司12月份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该货物成本为20万元。该纳税人应当如何进行选择?一、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金额是30×3%=0.9万 该免税金额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90+30-20+0.9)×25%=75.225万元二、放弃增值税免税优惠:应当缴纳增值税30×3%=0.9万元,附加税费:0.9×12%=0.10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0+30-20-0.108=299.892万元企业所得税:100×2.5%+199.892×5%=12.4946万元享受了0.9万的增值税优惠,使得甲公司不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六十余万。感 谢 聆 听我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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