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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交往的最高原则和最大忌讳

 ruisum 2022-10-21 发布于河北

影星黄晓明在某娱乐节目有一句名言:“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句话流传很广,都广到春晚去了。

许多人听了这话,可能仅仅觉得好笑而已,一般不会认识到其实这句话,反应了人与人交往的最高原则和最高境界,以及最大的忌讳。虽然一句话不可能说的很清楚,但很多事需要用心细品,才能品出其中蕴含的道理。

在人与人的交往方面,我们大家基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这话原本应该还有下半句的,那就是:“ 己所欲,也不一定可以随便施于人,要看人是不是需要。 ”

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有人抱怨,自己的交往对象怎么怎么没良心白眼狼,经常用到的一句话就是:我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如此对我?

许多人之所以会如此抱怨,可能就是没有弄明白,人与人交往的最高原则和最高境界是:我们需要用别人希望你对他的方式对待别人,而不是用你习惯对待别人的方式对待别人。

这话有点绕,其实实行起来更绕,我们所谓的“对人好”,就一定是真的对人好吗?我们当做宝贝送给别人的,一定是对方最希望得到的,或者最需要的吗?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是知道这样一句话的——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同时我们大家也都听过另外一句话——升米恩斗米仇。一旦我们自己认为对方需要某种东西,而送给对方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几个原则:

一,不要强人所难的送给对方我们自己认为很重要的东西。

俗话说敝帚自珍,并不是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或者价格贵的东西,对方一定也认为好。

能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并在对方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还需要做的对才能真正获得对方的感恩。当然我们帮助别人,并不一定需要对方感恩,但是好心办坏事,是任何人都不希望见到的结果。

二,对方客气谢绝的时候,我们要知道适可而止。

人与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性格和习惯的不同。对于有的人来说,习惯于客气,以表示自己不是个贪婪的人。但是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是直来直去的,喜欢一是一二是二,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客套之中。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与所有人保持适当的距离,这是人与人交往的原则之一。

亲密无间的相处,虽然不一定会带来分崩离析的结局,但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居多。当我们把自己认为很好的东西送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对方的拒绝是口头的客套,还是真正的拒绝。这很难,但很重要。

三,当我们特别希望得到别人的某样物品之前,一定要了结此物对于对方有没有特殊意义。

往往,在外人眼里不起眼的一些物品,对于一些人可能会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千万不要随便给别人下“小气,抠门”等类似的定义,把一个人看死了,就没有了进一步交往的可能。

以上这几条人与人交往的原则,可能不仅限于陌生人之间,在同事之间、亲密的人之间也同样适用。

让别人理解自己不容易,自己理解别人同样不容易,包括自己的家人也是如此。因为,一个正常的人,都会有情绪高低的周期性变化。这样的变化有的时候有规律,有的时候不一定有规律,这就更加为交往当中增加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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