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梁湘润:「细批流年」应具备的条件(二)

 南山远坡 2022-10-23 发布于浙江

      「细批流年」应具备的条件 「细批流年」的格式,怎么样才算是标准的「格式」这一 项问题,并没有「经文」绝对依据。不过, 事实上「细批流年」 的「格式」是有著一些不成文的规范存在。这一种「流年格式」 的规范,是来自五百年以来的一种自然形成的成果。 「细批流年」之一事,并不是与「子平法」同时形成。 「流年」在明代以前,并不是指「每一年、每一月」的全 部吉凶,只是择出一生之中,若干个有大吉、大凶的年份, 加以注明在「命书」之中。有点近似现在的「批八字」,在「命书」 简批之后附录着若干年的「吉、凶」。这些年份也不是完全 按「三十七岁、三十八岁、三十九岁 ...」连贯性。而是「间断」 性。譬如:「二十四岁贵人提携、三十七岁羊刃冲合 , 须慎是非 , 破财、血光。四十二岁,喜得麟儿 ...」。 「流年」本来是指「一年」之吉凶 , 逐步而转变成「每一年」 的吉凶。这一种「演变」的过程是出于「来宾之要求」以及「论 命者之牵就」。二者之间随着岁月的缓缓形成一种「细批终身」, 每一年每一日的「吉凶批示」。 基于最初批出某人一生之中,间断性的约有十年「吉凶」 的断语。

         设若:「命书」批某人「二十七岁发财,三十八岁官非」, 「当事人」自然就会询问,「那么,三十九岁又如何?」连 下去一定是「四十岁、四十一岁 ... 如何?如何?」。这就是「应 当事人之连续关切自己的未来追询之下」而形成「细批每一年」 的流年吉凶。 同样,「命书」设若是批某人「三十六岁」大凶。当事人 又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来接受这一句「大 凶」。 必然会迫切询问,最不利是「哪几个月?」由于一年 有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日,再倒霉也不会自「大年初一」 一直霉到「年三十晚」,总还有一个「周期」,哪几个月好些, 哪几个月最凶?「当事人」要求询问,设若是「凶流年」, 凶在那几个月的问题?这是十分自然之事。 如此,「流年」中之十二个「流月」的吉凶形态,也就很 自然形成。 以上所说之「流年、流月」,是指「人」之一生之中,节 录出「十年、八年」之「大吉、大凶」之「流年、流月」而言。 如果将它扩大至「一生之中,全部的每一年、每一个月」的「流 年细批」,三者看来很近似,事实上却是「天壤之别」! 由于「人」固然是有「吉、凶」之年。然而「有吉、有凶」 之年,对人之一生而言,往往却又是占少数之年份。人之一生,平均而言,很少会有十次以上之「凶年」,反而以「不吉、不凶」 的平常岁月居於大多数。 

      设若,我们对「吉、凶」之年都已批过。然而,一定也要 将「不吉、不凶」之年,逐年、逐月来「细批一番」,明知 无此必要,无非只是「应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是看在「钱 的份上」,因为「细批一生」比「简批八字」的润金要高得多。 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之事。基於放弃收益,毕竟是 不合乎常情之事。

      因此「细批流年」自然就会形成「有事可批要详批,无事 可批也要详批」的事实存在。关於「无事可批」的一种详批, 可能就会出现一些「刁词架讼」与「模棱两可」的「无事生非」 与「禅意深远」的文笔出现。如果是「通俗化」一些,也许 付之於「一笔带过」的「守成、平安、纳福」等等之简语了。 然而不论是何种「格式」的「细批流年」,以及「怎么样 的心态」。如果以基本而论,「细 批流年」,宜应具备一些「命学」或者是「命术」上的基本条件。 那么什麽是「基本命学」的条件呢?概略而言之。

一:熟背「五行生克」。(金生水、金克木 ... 等)。

二:熟背「六亲十干代表」。(正财是妻,正印是母 ... 等)。

三:熟背「十神生克」。(比劫生食伤 , 比劫克财 ... 等)

四:熟背「十干录绝」。(甲禄在寅绝于申 ... 等)。 

五:熟悉查阅「调候用神」。(余氏调候法)。 

六:熟悉「格局」顺逆用。(沈氏用神) 。 

七:特别格之认别。(三奇、魁罡、从财 ...)。 

八:能背「六十甲子」与「六十纳音五行」。 

九:善体「神煞」以及「全流冲刑合会」之心得。 

十:四柱之「年、时」关联,以及「月、时」之关联。 

十一:「十神定位法」。

十二:一至三年以上之论命实务经验。 

    这些条文。看来很麻烦。我之如此说,并不是非要一定全 部都能通晓这概略的十二项条件。 事实上可能仅仅以其中的二、三项之综合、应用。只要用 词妥贴一些,也一样可以写得出一本「细批流年」。 无非是指若能多具备一些「命学」上的基础条件,如此则 可更写合宜一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