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4 17:17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3日起,在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龙珠路以南、花都湖以北、铁路沿线以东、花城路及花城北路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新华街(中、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1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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